古建筑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重要组成内容,它承载着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的积累,具有较大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保存古建筑是延续历史文化文脉的关键所在。为有利于我省古建筑修缮及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满足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需要,充分发挥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在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18】81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要求,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