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现行刑律(点校本)

钦定大清现行刑律(点校本)

查阅电子书
手机扫码
  •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因版权原因待上架

编辑推荐

本书集合清代律学大家之成就,也是清末诸法典中试图承继旧传统的基本结构与内核,又容纳若干新文明之作。

内容简介

清末立宪修律是近代中国转换之枢纽,此后百余年来的现代国家建设的框架仍立基于清末初奠的规模。其中,《大清新刑律》向来为后世所重,现代点校本所见已有数种。但是,《钦定大清现行刑律》集合清数代律学大家的成就,作为传统律典的殿军,亦是清末诸法典中一部试图承继旧传统的基本结构与内核的基础上容纳若干新文明之作,却始终未能获得应有的重视,连合用的现代点校本亦不易得。

百年后回望清末立宪修律,重新思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旧律的成就与其不幸,于今复兴中华文明的背景下,尤有其必要。本书以武英殿仿聚珍版为底本,对《钦定大清现行刑律》进行了全面、系统、专业点校。为便于检索、综览,本书为全部律文、例文编号,为全部例文编写提要,并附录律例总目。

作者简介

作者陈颐,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近代法律史。在《中外法学》《史学理论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合著、教材及文献整理作品十余部。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崛起、奋进与辉煌

点校说明

御制大清律例序

〔颁行《现行刑律》上谕〕

宪政编查馆核订《现行刑律》衔名

修订法律馆修订《现行刑律》衔名

〔沈家本等:拟请编定《现行刑律》以立推行新律基础折〕

〔奕劻等:遵旨议奏沈家本等《奏请编定〈现行刑律〉》折〕

〔沈家本等:编定《现行刑律》告竣谨缮具黄册恭候钦定折〕

〔奕劻等:核议沈家本等奏《编定〈现行刑律〉告竣缮具黄册恭候钦定》折〕

〔奕劻等:呈进《现行刑律》黄册定本请旨刊印颁行折〕

〔卷首〕

律目(略)

0.0 服制图

0.1 服制

1 名例

〔卷一 名例上〕

1.1 五刑

1.2 十恶

1.3 八议

1.4 应议者犯罪

1.5 应议者之父祖有犯

1.6 职官有犯

1.7 文武官犯公罪

1.8 文武官犯私罪

1.9 犯罪得累减

1.10以理去官以理,谓以正道理而去,非有别项事故者。

1.11 无官犯罪

1.12 除名当差

1.13 常赦所不原

1.14 犯罪存留养亲

1.15 徒流人又犯罪

〔卷二 名例下〕

1.16 老小废疾收赎

1.17 犯罪时未老疾

1.18 给没赃物

1.19 犯罪自首

1.20 二罪俱发以重论

1.21 犯罪共逃

1.22 同僚犯公罪

1.23 公事失错

1.24 共犯罪分首从

1.25 犯罪事发在逃

1.26 亲属相为容隐

1.27 处决叛军

1.28 蒙古及入国籍人有犯

1.29 本条别有罪名

1.30 加减罪例

1.31 称乘舆车驾

1.32 称期亲祖父母

1.33 称与同罪

1.34 称监临主守

1.35 称日者以百刻

1.36 称道士女冠

1.37 断罪依新颁律

1.38 断罪无正条

1.39 五徒三流二遣地方

2 职制

〔卷三〕

2.40 官员袭荫

2.41 滥设官吏

2.42 信牌

2.43 贡举非其人

2.44 举用有过官吏

2.45 擅离职役

2.46 擅勾属官

2.47 交结近侍官员

2.48 上言大臣德政

3 公式

〔卷四〕

3.49 讲读律令

3.50 制书有违

3.51 弃毁制书印信

3.52 上书奏事犯讳

3.53 事应奏不奏

3.54 出使不复命

3.55 官文书稽程

3.56 同僚代判署文案

3.57 增减官文书

3.58 漏使印信

3.59 擅用调兵印信

4 户役

〔卷五〕

4.60 脱漏户口

4.61 人户以籍为定

4.62 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

4.63 立嫡子违法

4.64 收留迷失子女

4.65赋役不均

4.66 禁革主保里长

4.67 点差狱卒

4.68 私役部民夫匠

4.69 别籍异财

4.70 卑幼私擅用财

4.71 收养孤老

5 田宅

〔卷六〕

5.72 欺隐田粮

5.73 检踏灾伤田粮

5.74 功臣田土

5.75 盗卖田宅

5.76 典买田宅

5.77 盗耕种官民田

5.78 荒芜田地

5.79 弃毁器物稼穑等

5.80 擅食田园瓜果

5.81 私借官车船

6 婚姻

〔卷七〕

6.82 男女婚姻

6.83 典雇妻女

6.84 妻妾失序

6.85 逐婿嫁女

6.86 居丧嫁娶

6.87 父母囚禁嫁娶

6.88 尊卑为婚

6.89 娶亲属妻妾

6.90 娶部民妇女为妻妾

6.91 娶逃走妇女

6.92 强占良家妻女

6.93 娶娼妓为妻

6.94 僧道娶妻

6.95 出妻

6.96 嫁娶违律主婚媒人罪

7 仓库

〔卷八 仓库上〕

7.97 钱法

7.98 收粮违限

7.99 多收税粮斛面

7.100 隐匿费用税粮课物

7.101 揽纳税粮

7.102 虚出通关朱钞

7.103 附余钱粮私下补数

7.104 私借钱粮

7.105 私借官物

〔卷九 仓库下〕

7.106 挪移出纳

7.107 库秤雇役侵欺

7.108 冒支官粮

7.109 钱粮互相觉察

7.110 仓库不觉被盗

7.111 守支钱粮及擅开官封

7.112 出纳官物有违

7.113 收支留难

7.114 起解金银足色

7.115 损坏仓库财物

7.116 转解官物

7.117 拟断赃罚不当

7.118 守掌在官财物

7.119 隐瞒入官家产

8课程

〔卷十〕

8.120 盐法

8.121 私茶

8.122 匿税

8.123 人户亏兑课程

9 钱债

〔卷十一〕

9.124 违禁取利

9.125 费用受寄财产

9.126 得遗失物

10 市廛

〔卷十二〕

10.127 私充牙行埠头

10.128 市司评物价

10.129 把持行市

10.130 私造斛斗秤尺

10.131 器用布绢不如法

11 祭祀

〔卷十三〕

11.132 祭享

11.133 毁大祀丘坛

11.134 致祭祀典神祇

11.135 历代帝王陵寝

11.136 亵渎神明

11.137 禁止师巫邪术

12 礼制

〔卷十四〕

12.138 合和御药

12.139 乘舆服御物

12.140 收藏禁书

12.141 御赐衣物

12.142 失误朝贺

12.143 失礼

12.144 奏对失序

12.145 上书陈言

12.146 见任官辄自立碑

12.147 禁止迎送

12.148 公差人员欺凌长官

12.149 服舍违式

12.150 僧道拜父母

12.151 失占天象

12.152 术士妄言祸福

12.153 匿父母夫丧

12.154 弃亲之任

12.155 丧葬职官庶民,三月而葬。

12.156 乡饮酒礼

13 宫卫

〔卷十五〕

13.157 太庙门擅入

13.158 宫殿门擅入

13.159 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

13.160 从驾稽违

13.161 直行御道

13.162 宫殿造作罢不出

13.163 辄出入宫殿门

13.164 关防内使出入

13.165 向宫殿射箭

13.166 宿卫人兵仗

13.167 禁经断人充宿卫

13.168 冲突仗卫

13.169 行宫营门

13.170 越城

13.171 门禁锁钥

14 军政

〔卷十六〕

14.172 擅调官军

14.173 申报军务

14.174 飞报军情

14.175 漏泄军情大事

14.176 失误军事

14.177 从征违期

14.178 军人替役

14.179 主将不固守

14.180 纵军掳掠

14.181 不操练军士

14.182 激变良民

14.183 私卖战马

14.184 私卖军器

14.185 毁弃军器

14.186 私藏应禁军器

14.187 纵放军人歇役

14.188 从征守御官军逃

14.189 优恤军属

15 关津

〔卷十七〕

15.190 关津留难

15.191 盘诘奸细

16 厩牧

〔卷十八〕

16.192 牧养畜产不如法

16.193 孳生马匹

16.194 验畜产不以实

16.195 养疗瘦病畜产不如法

16.196 乘官畜脊破领穿

16.197 官马不调习

16.198 宰杀马牛

16.199 畜产咬踢人

16.200 隐匿孳生官畜产

16.201 私借官畜产

17 邮驿

〔卷十九〕

17.202 递送公文

17.203 邀取实封公文

17.204 铺舍损坏

17.205 私役铺兵

17.206 驿使稽程

17.207 多乘驿马

17.208 多支廪给

17.209 文书应给驿而不给

17.210 公事应行稽程

17.211 乘驿马赍私物

17.212 私役民夫抬轿

17.213 病故官家属还乡

17.214 承差转雇寄人

17.215 乘官畜产车船附私物

17.216 私借驿马

18 贼盗

〔卷二十 贼盗上〕

18.217 谋反大逆

18.218 谋叛

18.219 造妖书妖言

18.220 盗大祀神御物

18.221 盗制书

18.222 盗印信

18.223 盗内府财物

18.224 盗城门钥

18.225 盗军器

18.226 盗园陵树木

18.227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18.228 常人盗仓库钱粮

18.229 强盗

〔卷二十一 贼盗中〕

18.230 劫囚

18.231 白昼抢夺

18.232 窃盗

18.233 盗马牛畜产

18.234 盗田野谷麦

〔卷二十二 贼盗下〕

18.235 亲属相盗

18.236 恐吓取财

18.237 诈欺官私取财

18.238 略人略卖人

18.239 发冢

18.240 夜无故入人家

18.241 盗贼窝主

18.242 共谋为盗此条专为共谋而临时不行者言。

18.243 公取窃取皆为盗

19 人命

〔卷二十三〕

19.244 谋杀人

19.245 谋杀制使及本管长官

19.246 谋杀祖父母父母

19.247 杀死奸夫

19.248 谋杀故夫父母

19.249 杀一家三人

19.250 采生折割人

19.251 造畜蛊毒杀人

19.252 斗殴及故杀人

19.253 屏去人服食

19.254 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

19.255 夫殴死有罪妻妾

19.256 杀子孙图赖人

19.257 弓箭伤人

19.258 车马杀伤人

19.259 庸医杀伤人

19.260 窝弓杀伤人

19.261 威逼人致死

19.262 尊长为人杀私和

19.263 同行知有谋害

20 斗殴

〔卷二十四 斗殴上〕

20.264斗殴

20.265 保辜限期。

20.266 宫内忿争

20.267 宗室觉罗以上亲被殴

20.268 殴制使及本管长官

20.269 佐职统属殴长官

20.270 上司官与统属官相殴

20.271 九品以上官殴长官

20.272 拒殴追摄人

20.273 殴受业师

20.274 威力制缚人

〔卷二十五 斗殴下〕

20.275 雇工人殴家长

20.276 妻妾殴夫

20.277 同姓亲属相殴

20.278 殴大功以下尊长

20.279 殴期亲尊长

20.280 殴祖父母父母

20.281 妻妾与夫亲属相殴

20.282 殴妻前夫之子

20.283 妻妾殴故夫父母

20.284 父祖被殴

21 骂詈

〔卷二十六〕

21.285 骂人

21.286 骂制使及本管长官

21.287 佐职统属骂长官

21.288 雇工人骂家长

21.289 骂尊长

21.290 骂祖父母父母

21.291 妻妾骂夫期亲尊长

21.292 妻妾骂故夫父母

22 诉讼

〔卷二十七〕

22.293 越诉

22.294 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22.295 告状不受理

22.296 听讼回避

22.297 诬告

22.298 干名犯义

22.299 子孙违犯教令

22.300 见禁囚不得告举他事

22.301 教唆词讼

22.302 官吏词讼家人诉

23 受赃

〔卷二十八〕

23.303 官吏受财

23.304 坐赃致罪

23.305 事后受财

23.306 官吏听许财物于事后受财律原未接受,故别。

23.307 有事以财请求

23.308 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

23.309 家人求索

23.310 风宪官吏犯赃

23.311 因公科敛

23.312 克留盗赃

24 诈伪

〔卷二十九〕

24.313诈为制书

24.314 诈传诏旨

24.315 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24.316 伪造印信时宪书等

24.317 私铸铜钱

24.318 诈假官

24.319 诈称内使等官官与事俱诈。

24.320 近侍诈称私行

24.321 诈为瑞应

24.322 诈病死伤避事

24.323 诈教诱人犯法

25 犯奸

〔卷三十〕

25.324 犯奸

25.325 纵容妻妾犯奸

25.326 亲属相奸

25.327 诬执翁奸

25.328 雇工人奸家长妻

25.329 奸部民妻女

25.330 居丧及僧道犯奸

25.331 官吏宿娼

25.332 买良为娼

26 杂犯

〔卷三十一〕

26.333 拆毁申明亭

26.334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

26.335 赌博

26.336 阉割火者

26.337 嘱托公事

26.338 私和公事发觉在官。

26.339 失火

26.340 放火故烧人房屋

26.341 违令

26.342 不应为

27 捕亡

〔卷三十二〕

27.343 应捕人追捕罪人

27.344 罪人拒捕

27.345 狱囚脱监及反狱在逃

27.346 稽留囚徒

27.347 主守不觉失囚

27.348 知情藏匿罪人

27.349 盗贼捕限

28 断狱

〔卷三十三 断狱上〕

28.350 囚应禁而不禁

28.351 故禁故勘平人

28.352 淹禁

28.353 凌虐罪囚

28.354 与囚金刃解脱

28.355 主守教囚反异

28.356 狱囚衣粮

28.357 功臣应禁亲人入视

28.358 死囚令人自杀

28.359 老幼不拷讯

28.360 鞫狱停囚待对

28.361 依告状鞫狱

28.362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

28.363 狱囚诬指平人

〔卷三十四 断狱下〕

28.364 官司出入人罪

28.365 辩明冤枉

28.366 有司决囚等第

28.367 检验尸伤不以实

28.368 决罚不如法

28.369 长官使人有犯

28.370 断罪引律令

28.371 狱囚取服辩

28.372 赦前断罪不当

28.373 闻有恩赦而故犯

28.374 妇人犯罪

28.375 死囚复奏待报

28.376 断罪不当

28.377 吏典代写招草

29 营造

〔卷三十五〕

29.378 擅造作

29.379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

29.380 造作不如法

29.381 冒破物料

29.382 带造缎匹

29.383 织造违禁龙凤纹缎匹

29.384 造作过限

29.385 修理仓库

30 河防

〔卷三十六〕

30.386 盗决河防

30.387 失时不修堤防

30.388 侵占街道

30.389 修理桥梁道路

附:禁烟条例

〔颁行《禁烟条例》上谕〕

〔善耆等:酌拟《禁烟条例》缮单呈览折〕

〔奕劻等:核订《禁烟条例》开单呈览折〕

禁烟条例

附:秋审条款

〔颁行《秋审条款》上谕〕

〔廷杰等:编辑《秋审条款》告成缮单呈览折〕

Q 秋审条款

附录一 〔奕劻等:刊印《现行刑律》告竣装潢呈览折〕

附录二 法部咨复吉林公署电询《现行刑律》是否以最后颁行定本为准文

附录三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卷首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卷上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卷下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附卷上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附卷下

附录四 《钦定大清现行刑律》律例全目(附《秋审条款》《钦定宗室觉罗律例》全目)

1 名例

2 职制

3 公式

4 户役

5 田宅

6 婚姻

7 仓库

8 课程

9 钱债

12 礼制

13 宫卫

14 军政

15 关津

16 厩牧

17 邮驿

18 贼盗

19 人命

21 骂詈

22 诉讼

23 受赃

24 诈伪

25 犯奸

26 杂犯

27 捕亡

28 断狱

29 营造

30 河防

《秋审条款》全目

《钦定宗室觉罗律例》全目

钦定大清现行刑律(点校本)是2017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陈颐。

得书感谢您对《钦定大清现行刑律(点校本)》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

购买这本书

你可能喜欢
政府会计制度实务操作应用指南:条文解读+实操要点+案例解析(2021年版) 电子书
1.紧跟新法新规,原文深入剖析 严格依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编写,呈现“一笔业务,两种分录”新业务模式下的会计核算思维,体现新旧条文的修订变化与重点事项,有效帮助读者厘清重要条文、构建知识体系、全面把握政府会计制度。读者可快速查阅制度原文,掌握条文规定与要求。 2.精解案例与例题,实务操作范本 精选了近200个实务案例,以案例为载体深入披露政府会计制度的条文规定,诠释政府会计制度在实务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可落地执行的操作方法,指导会计工作者正确、高效处理日常会计事务。而且,为会计核算原理搭配了相应的例题,帮助读者提升业务能力。 3.图文搭配,摆脱枯燥学习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两条主线并行,以图表的形式展示核心知识点,清晰准确地揭示了逻辑节点、会计核算要点,把体系庞大、内容晦涩的法律条文及操作规范分解成条理清晰的结构图表,让读者易懂、学透、会用! 4.政府会计制度编委会倾力打造,兼顾专业性与实战性 集合了众多会计专家、知名行业专家共同编写,打造出一本专业性的指导读本。讲解有深度,拓展有广度,以专业的知识水平与视角解读会计理论,并结合多年的培训实战经验,为读者搭建起准则、制度与实务工作的桥梁,教会读者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准则与制度。
说书人与梦工厂 电子书
关于网络文学的社会学探讨,网文江湖的“百晓生”。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从入门到精通 电子书
目标读者: 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 培训管理岗位专员、主管、经理、总监等相关从业人员 企业大学负责人、培训讲师、培训专员、培训管理人员等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实务操作的初学者 想要从事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各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 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及其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相关证书的学员 需要培训管理工具书的人员 想要获取或学习培训管理实战案例的人员 企业的中基层管理者、企业高管、总经理 其他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感兴趣的人员 风险和利益,是企业家关注的两个基础性问题。企业家只有将风险和利益并重对待,才能够保证企业价值的持续增长。目前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爆发率高、大的风险之一。法律风险一旦决堤,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作为管理者/HR,你是否已经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法律意识不充分、用工体系不完善、规范化办公不全面、对劳动者管理不合法等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学会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用人单位如果不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那只能是双方博弈中的失败者。 本书总结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各个阶段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技能、操作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了大量的实操案例,专注解决企业在法律风险的防控和处理层面的难题。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刑事篇 电子书
由精神病学、心理学、法学等专家学者、法官及律师等共同完成,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与理解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实证法学研究(第一期) 电子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办刊物,本册是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