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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过去11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了105个商标典型案件汇编成书。
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过去11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了105个商标典型案件汇编成书,从中归纳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在商标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
作者简介
编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民事案件、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不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案件(包括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和再审审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就有关前两项所列案件向本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但本庭裁判的案件除外)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的请示、复议案件。负责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垄断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具体承担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编辑说明
一、商标民事案件
(一)商标近似的判断
1. 判断商标近似时对注册商标未实际使用因素的考虑——再审申请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2. 判断商标近似时对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考虑——再审申请人泸州千年酒业有限公司、四川诸葛酿酒有限公司、四川诸葛亮酒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周文、言德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3. 标识使用者的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对其获得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影响——再审申请人辉瑞有限公司、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原审被告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药房有限公司、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权纠纷案
4. 判断商标近似时对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相关标识使用的历史和现状等因素的考虑——上诉人(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LACOSTE)与被上诉人(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E LTD)、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5. 判断商标近似时对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的考虑——再审申请人湖南省华光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嘉禾县华光钢锄厂与被申请人湖南省嘉禾县锻造厂、郴州市伊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6. 商标权的保护强度应当与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再审申请人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杨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7. 注册商标的保护与被诉侵权商品商标知名度的关系——再审申请人曹晓冬与被申请人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二)商标正当使用的判断
8. 判断商标正当使用时对历史因素的考虑——再审申请人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9. 对描述性商标的正当使用的判断——再审申请人漳州市宏宁家化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10. 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描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再审申请人陕西茂志娱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梦工场动画影片公司、派拉蒙影业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华影天映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11. 商标侵权案件中正当使用的认定——再审申请人冯印与被申请人西安曲江阅江楼餐饮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12. 农作物品种名称的正当使用——再审申请人福州米厂与被申请人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三)商标权与商号权、姓名权等权利的冲突判断
13. 企业字号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冲突的处理规则——再审申请人王将饺子(大连)餐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惠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14.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应考虑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再审申请人山东齐鲁众合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15. 特殊历史背景下商标与字号共存的考量因素——申诉人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诉人山西省药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6. 姓名的商业使用不能与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再审申请人北京庆丰包子铺与被申请人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四)通用名称的认定
17. 独家经营和使用的具有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不应认定为通用名称——再审申请人佛山市合记饼业有限公司与再审申请人珠海香记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18. 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与正当使用——再审申请人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沁州檀山皇小米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沁县檀山皇小米基地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及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19. 法定通用名称的认定——再审申请人福州米厂与被申请人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20. 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认定——再审申请人福州米厂与被申请人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五)授权经销商或成员企业合理使用商标的判断
21. 商标侵权判定中对授权经销商合理使用商标的认定——再审申请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天源通海酒业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2. 成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合理规范使用集团标识不构成商标侵权——再审申请人江苏迈安德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3. 商标侵权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含义——再审申请人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六)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使用行为
24. 涉外委托加工中商标使用行为的判断——再审申请人浦江亚环锁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莱斯防盗产品国际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七)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民事案件中的运用
25. 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再审申请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王碎永及一审被告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6. 缺乏合法性基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对抗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再审申请人宁波广天赛克思液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邵文军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7. 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再审申请人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八)回收利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
28. 足以导致混淆、误认的回收利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再审申请人浙江喜盈门啤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百威英博(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浙江蓝堡投资有限公司、抚州喜盈门啤酒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国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九)商标侵权案件中在先使用的判断
29. 商标侵权案件中对是否构成在先使用的审查判断——再审申请人梁或、卢宜坚与被申请人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采蝶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十)商标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30. 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再审申请人梁或、卢宜坚与被申请人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采蝶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十一)商标侵权案件中销售商赔偿责任的确定
31.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销售商的赔偿责任的确定——再审申请人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六里桥广客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十二)其他
32. 被错误注销后重新恢复的注册商标应视为一直存续——再审申请人青岛海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鑫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鑫源焊条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33. 销售发票指向非侵权商品的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再审申请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区海威超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4. 商标权共有人行使权利的一般规则——再审申请人张绍恒与被申请人沧州田霸农机有限公司、朱占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35. 商标使用是否超出核定商品范围的认定——再审申请人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飞象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隆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要案典丛:商标卷(上册)是2020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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