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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及研究现状分析。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解释研究》中提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颁布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具有法律普遍适用效力的解释,由来已久,在当今世界独树一帜。这些解释性规定,相当于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各自(或联合)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之下的“二级”法律,对于认识、理解以及落实刑事诉讼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因此,对其进行研究的重要性应不亚于对刑事诉讼法的研究。然而,以往学界对此的系统研究严重匮乏。本项研究是一次尝试。
作者简介
王敏远,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于浙江杭州。法学硕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杂志发表论文60余篇。代表作:《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检讨》、《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杂志发表论文60余篇。代表作:《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检讨》、《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等。$$$$$王敏远,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学术研究代表作:《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检讨》、《刑事被告人权利研究》、《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事实和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等。$$$$$王敏远,1959年11月出生于浙江杭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委员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客座教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曾参与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参与相关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司法鉴定》等杂志发表论文70余篇。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法教程》、《刑事诉讼法学》等。$$$$$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杨东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马永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心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祁建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访问学者。孔 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博士,机关干部。$$$$$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学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兼职教授。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检察官学院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代表作:《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检讨》《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等。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出版说明
前 言
绪 论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的司法解释研究概述
引 言
(一)司法解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的重要基础
(二)从学术的角度对司法解释进行研究的特殊价值
一、我国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特点
(一)颁布的主体多
(二)解释的数量大
(三)不同部门的司法解释各管一段
(四)“解释”具有造法功能
二、我国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原则
(一)权利保障原则
(二)职权规制原则
(三)以司法为中心原则
(四)逐步推进刑事程序法治原则
三、总体评价
四、司法解释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权利保障仍存在需要加强的问题——以辩护权为例的分析
(二)职权规制有待进一步严格规定的问题——以技术侦查为例的分析
(三)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存在被打“折扣”的问题——以审判为例的分析
(四)一些新的程序问题仍需要研究解决——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为例的分析
(五)对刑事程序的互涉问题认识不足,相关解释缺乏协调
第一部分 刑事诉讼法修改及释法方案分析
第一章 辩护与代理制度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和地位
(二)辩护人的会见权
(三)辩护人的阅卷权
(四)辩护人的申请调查取证权
(五)辩护人的证据开示义务
(六)追究辩护人的法律责任
(七)辩护人的保密义务
(八)辩护人的申诉控告权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第33条的建议:违反告知权的后果、委托权顺序等
(二)第36条的建议:侦查中的律师意见
(三)第37条的建议司法解释:律师会见权
(四)第38条的建议:律师阅卷权
(五)第39条的建议: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
(六)第40条的建议:辩护律师的证据开示
(七)第42条的建议:律师伪证罪
(八)第46条的建议:律师保密义务
(九)第47条的建议:律师申诉控告权
第二章 证据制度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的解释
(二)举证责任
(三)证明标准
(四)行政执法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
(五)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六)同案犯供述
(七)非法证据排除
(八)证人、人民警察、鉴定人出庭作证
(九)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保护措施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辨认程序规则的规定
(二)侦查实验程序规则的规定
(三)举证责任
(四)证明标准
(五)行政执法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
(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七)同案犯供述
(八)非法证据排除
(九)证人、人民警察、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
(十)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 强制措施制度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传唤和拘传可以延长到24小时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拘留后的通知
(四)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五)强制措施之间的转换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拘传和传唤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拘留后的通知
(四)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五)强制措施之间的转换
第四章 立案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五章 侦查
第一节 讯问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二节 询问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三节 鉴定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四节 技术侦查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六章 起诉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的落实
(二)移送证据的规定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的落实
(二)移送证据的规定
第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庭前会议
(二)庭审的交叉询问
(三)定罪量刑程序
(四)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人民检察院一审撤诉
(六)审判期限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庭前会议
(二)庭审的交叉询问
(三)定罪量刑程序
(四)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人民检察院一审撤诉
(六)审判期限
第八章 简易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有关规定及权威解释
(二)司法解释应当作出的规定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确认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
(三)人民法院确认被告人明知认罪后果
(四)人民法院确认认罪有事实基础
(五)保障质证权、辩论权
(六)加强对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法律援助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有关规定及权威解释
(二)司法解释应当作出的规定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明确法院对有事实、证据异议的案件有是否开庭的裁量权
(二)明确提出新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三)只对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四)两种死刑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
(五)为了被告人利益抗诉、上诉的案件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六)不得因量刑畸轻发回重审
(七)杜绝再次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应依法判决或者实行有限的三审终审
第十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司法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不核准死刑案件的处理结果
(二)讯问被告人的方式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落实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死刑复核案件的方式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不核准死刑案件的处理结果
(二)讯问被告人的方式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落实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死刑复核案件的方式
第十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三、司法解释建议
第十二章 执行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一)社区矫正的问题
(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三、司法解释建议
(一)社区矫正
(二)人民检察院的执行监督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司法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一、法律的修改
二、需要司法解释的具体问题应然解释及理由
第二部分 已颁布的司法解释中的问题分析
第一章 证据制度
一、勘查、检查、搜查、扣押等笔录的见证人
二、对于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的界定
三、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保护
四、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
五、鉴定启动权
第二章 强制措施制度
一、传唤和拘传可以延长到24小时的规定
(一)法律规定及权威解释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三、拘留后的通知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四、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五、强制措施之间的转换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第三章 立案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第四章 侦查
一、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行为的申诉控告
(一)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二)现行规定不够具体、难以贯彻
(三)司法解释的解决方案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地点
(一)法律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其他规则
(一)法律规定
(二)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询问证人
(一)相关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建议
五、鉴定
六、辨认
七、技术侦查措施
(一)技术侦查适用案件范围的扩大
(二)技术侦查适用对象范围的扩大
第五章 起诉
一、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的落实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二、移送证据的规定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第六章 第一审程序
一、庭前会议
二、鉴定人出庭的分别发问
三、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
四、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第七章 第二审程序
一、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
(一)法律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三)解决方案
二、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对审限的影响
(一)法律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三)解决方案
第八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不核准死刑案件的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一)相关规定及解释
(二)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二、讯问被告人的方式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落实
(一)相关规定及解释
(二)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监督
(一)相关规定及解释
(二)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第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需要司法解释解决的具体问题及相关理由的说明
二、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及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之对照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一、关于社会调查
二、关于附条件不起诉
三、关于公开宣判
四、关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
二、和解协议书
三、和解协议的履行和效力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没收财产案件的管辖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一、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二、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法律援助
四、定期复查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解释研究是2016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王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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