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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朗本所著的一本反映英美法系对抗制刑事诉讼模式发源和形成史的经典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5章,运用历史实证主义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以翔实的史料揭示并分析对抗制在英美语境下生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展示了对抗式审判制度的形成过程。它揭示出对抗性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与英国国家的特定历史、文化有关,而且具有两个显著的缺陷,即争斗效应和财富效应。它同时表明对抗制是一种并不重视案件事实真相的制度。其中第四章还阐述了刑事证据法的起源以及与对抗制诉讼制度之间的关系。
由于英美对抗式的刑事审判模式一直是我国法律界着力引介、学习的对象,但各界对之的理解与认识却或多或少地停留于表面。因此,能够为我国学者反思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尤其是庭审制度对抗式改革提供诸多教益与启示。
作者简介
作者约翰·朗本,耶鲁大学法学院“斯特灵讲座教授”。他1941年出生,美国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学士、英国剑桥剑桥大学法学学士和哲学博士(欧洲法律史),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早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1990年起正式任教于耶鲁大学法学院。
朗本教授在欧洲法律史和普通法史研究领域享有盛誉,既是一名比较法学者,又是一位普通法的历史学家。他在剑桥的博士论文出版为著作《文艺复兴时代的控告犯罪:英格兰、德国和法国》,获剑桥大学约克奖;他还著有《刑讯和证据法:古代的欧洲与英格兰》。其诸多论著已被国内学者广泛引用。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主编序言
自序与致谢
导言
第一章 没有律师参与的刑事审判
第一节 法庭上的争吵
第二节 快速的审判
第三节 禁止辩护律师出庭的规则
第四节 玛丽式审前程序
第五节 “被告陈述式”审判
第六节 被告的困境
第二章 1696年《叛逆罪审判法》:辩护律师的出现
第一节 斯图亚特王朝晚期的叛逆罪审判
第二节 对叛逆罪审判的批判
第三节 1696年《叛逆罪审判法》的条款
第四节 仅限于叛逆罪
第五节 贵族和贫民:叛逆罪留给刑事对抗制的遗产
第三章 控辩平等的产物:辩护律师
第一节 控方律师
第二节 控方伪证
第三节 伪造成为重罪
第四节 辩护律师进入重罪审判
第四章 刑事证据法
第一节 以《审判实录》为视角
第二节 品格证据规则
第三节 补强规则
第四节 口供规则
第五节 尚在发展中的规则:传闻规则
第六节 平衡点的探索:排除证据
第五章 从“争吵式”到对抗式的转变
第一节 悄然转变
第二节 被告沉默
第三节 控方律师
第四节 辩护律师
第五节 法官的消极
第六节 陪审团审判
第七节 真相的缺失
索引
译后记
刑事对抗制的起源是2022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美] 约翰·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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