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东方历史学术文库)

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东方历史学术文库)

立即阅读
手机扫码
  •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编辑推荐

一本书看清代法律走向常规化的演变进程。

内容简介

清代法律在演变过程中逐步减少基于等级和族群的差异,即法律的常规化。学界尤其是美国的“新清史”,将旗人换刑特权视作清代满、汉不平等的重要证据。本书揭示历史的另一面:旗人换刑特权是清廷废除满洲刑罚体制以适应汉人法律的产物,清代法律在变化中不断削弱这种特权。晚清不同等级和不同族群的妇女犯奸后,在拟罪和执行刑罚上几乎没有区别。清代刑部严格区分刑事与民事案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强调法律体现的民事原则,而非涉案者的等级或族群背景。

作者简介

作者胡祥雨,1996年至2004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历史系。2011年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校区(University of Minnesota,Twin Cities)历史系毕业,获博士学位。毕业后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任讲师,主要研究清代政治史与法制史。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东方历史学术文库》学术委员会

《东方历史学术文库》改版弁言

《东方历史学术文库》出版前言

绪论

一 缘起

二 学术史回顾与史料

三 清代法律常规化下的族群与等级

四 满洲司法特权与“新清史”

第一章 重建五刑体制:清代旗人换刑特权之缘起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分析框架与史料

一 满、汉刑罚体制并存

二 定罪与刑罚

三 史料

第三节 推行满洲刑罚(1644~1645)

第四节 在直省恢复五刑体制(1645)

第五节 京师之刑罚(1644~1653)

一 民人

二 旗人

第六节 旗人换刑规定的确立

一 鞭板互换原则的确立

二 旗人犯徒、流、军罪折枷号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清代法律常规化视角下的旗人司法特权变迁

第一节 普通旗人和旗下家奴换刑特权之演变

一 道光以前针对特定罪行的规定

二 针对特定旗人剥夺换刑特权

三 道光五年之立法

四 旗人司法特权变化原因

第二节 清代皇族司法特权之变迁

一 皇族刑罚之优待与限制

二 皇族其他司法特权的限制

第三节 从“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看清代法律常规化

一 作为满洲法律的“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

二 “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与汉人法律传统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清代法律常规化与皇族犯奸案件审判

第一节 引言

一 宗室偷情被白打

二 史料与分析框架

第二节 闲散宗室或觉罗与平民或贱民犯奸

第三节 帝王司法与嘉庆帝对喜福父子犯奸案的道德审判

一 一个奸妇、两个奸夫、四条人命

二 审判:皇帝的独角戏

三 法律、道德与皇权

第四节 有爵宗室与平民或贱民犯奸

一 豫亲王强奸婢女案

二 庄亲王鸡奸幼童案

三 众王公狎妓饮酒案

第五节 闲散宗室或觉罗之妻与平民相奸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从刑部处理民事案件看清代的族群、等级与法律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与概念的确定

一 学术史回顾

二 概念的确定与案件来源

第二节 刑部为何处理民事案件

一 清代京师地区审判制度概略

二 旗人司法特权与刑部对细事案件的审理

三 京师审判制度之内在矛盾与刑部对细事案件的审理

第三节 刑部如何处理民事案件

一 民事与刑事案件的分野

二 审判与非审判方式的应用

三 《大清律》的应用

四 跨越等级与族群的民事原则

第四节 清代有关向旗人借贷的立法变迁

本章小结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东方历史学术文库)是2016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作者胡祥雨。

得书感谢您对《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东方历史学术文库)》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

你可能喜欢
婚姻家事案件讲义 电子书
通过7个婚姻家事案件,从法官裁判和律师实务的视角出发,帮助读者理解婚姻案件的常见问题。
近代中国的法律与政治 电子书
本书不仅充分展示了近代法律史研究的前沿成果,也为法律史研究扩展了新领域,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法。
法律文化研究(第九辑):香港法律文化专题 电子书
本书为《法律文化研究》第九辑,以香港法律文化为专题。
近代法律人的世界 电子书
本书收录了近代多位法律人的人生经历和法学思想。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电子书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法学界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相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