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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从政治生活的现象学方法和指导两场革命的不同理论入手,深度剖析了两场革命的差异,表达了作者“以自由立国”的共和主义思想。作者指出了法国大革命目标的偏移,即从“以自由立国”转向了对社会问题的控诉;而美国革命思虑的着眼点一开始就是政治形式的构建,它能确保引进不同的观点和立场,体现更多人或群体的声音和利益。尽管美国革命深深地影响了法国大革命,结果却有云泥之别。
作者简介
1963年出版。阿道夫·艾希曼1906年生,曾在屠杀犹太人中扮演重要角色,战后化名逃往阿根廷,1960年被以色列特工抓获,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其举行了刑事审判。阿伦特作为《纽约客》的特派记者前往报道该审判,最终形成了这本书。
从阅读有关卷宗开始,到面对面冷眼观察坐在被告席上的艾克曼,以及听他满嘴空话地为自己辩护,阿伦特断定被人们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的这个人,实际上并不拥有深刻的个性,仅仅是一个平凡无趣、近乎乏味的人,他的“个人素质是极为肤浅的”。
因此,阿伦特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是:“平庸无奇的恶。”他之所以签发处死数万犹太人命令的原因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她再次运用极权制度的意识形态性质来分析这样一个平庸无奇的人为什么卷入深渊般的恶而无法自拔,问题在于纳粹通过使用新的“语言规则”来解说他们的反常行为:“灭绝”、“杀掉”、“消灭”都由“最终解决”、“疏散”、“特殊处理”来表达。对于追求观念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可能的。”
在这本书中,阿伦特对于犹太人在历史上处于边缘状态的“无根基性”、“无政治性”,以及犹太组织的领导的消极做法提出了直言不讳的批评,导致了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对审判的结果同样表示满意,但阿伦特对审判的性质和过程还是表达了疑问——“审判的目的是表现正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不是“复仇”及展示“耻辱”。这种眼光超出了对于种族和地方的认同,她着眼的不是受害者,而是行为本身。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认为艾克曼应为他的“反人类罪”而不是“反犹太人罪”受审。
论革命是2007年由译林出版社出版,作者[德]汉娜·阿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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