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一部纲领性的、旗帜性的法学文献。
内容简介
正是这一文本的出现,导引了影响深远的分析法学的浮出。即使是在今日,我们也依然需要重新关注、阅读、解释和回应这一文本所提出的观念和问题。从书中,我们能够体会“分析法学”的方法起点,欣赏其步步衔接的逻辑推论,品味其渐次深入的思考开掘。
作者简介
作者约翰·奥斯丁,1790-1859,英国法学家。1790年3月3日生于一个商人家庭。1807年至1812年服兵役。后研读法律,并于181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825年,放弃律师职业。1826年,值英国伦敦大学(LondonUniversity)建立,即被任命为该大学的首任法理学教授。同年,赴德国研究法学和法律,并撰写课堂讲义。1828年返回英国,开始在伦敦大学开设法理学系列讲座。1832年停止在该大学的讲座。1835年辞去法理学教授职位。此后,基本居住国外。其间,1833年,被任命为英国刑事法律委员会(TheCriminal Law Commission)成员。1833年至1834年,任英国皇家刑事法律及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 TheRoyal Criminal Law and Procedure Commission)成员。1834年,在英国法学协会会所( theInner Temple)开设法理学讲座。1859年12月7日去世。生前出版著作《一般法理学或实在法哲学系列讲座纲要》(AnOutline of a Course of Lectures on General Jurisprudence or thePhilosophy of Positive Law.1831)、《法理学的范围》。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经典作家小传
译者简介
名师点评
译者序:奥斯丁的“法理学范围”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二版)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一版)
导论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结语
法理学的范围(修订译本)是2013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英]约翰·奥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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