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最新修订)(含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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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方针由原来“预防为主”调整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动物防疫责任由原来主要由政府兽医机构承担,调整为构建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防疫责任体系。完善人畜共患病防控、野生动物检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防疫安全追溯机制。加强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了法律责任。

内容简介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共12章113条,重点内容如下:

县级政府应配备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

对造成人畜共患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给予处分、处罚。

利用野生动物应先检疫,人工捕获野生动物检疫合格后方可饲养。

县级以上政府应在特定区域禁止畜禽活体交易。

犬只管理主责在地方政府,省区市应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

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纳入动物防疫法。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的说明(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最新修订)(含草案说明)是2021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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