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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对国际法辩证法的阐释,国际法方法论的思索,并形成了国际法与法理学、法学诸学科、国际关系学、哲学等的紧密联系。
内容简介
本书对国际法哲学研究的贡献主要为:一是对国际法哲学的概念做出了新的界定,并梳理出国际法哲学研究的八大命题;二是就这八个命题评述了国内外相关学说和流派,并提出和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作者以“国际法是法吗?”启动国际法本体论的探究,通过历史与现实考察,将问题纠正和转化为“国际法是什么法?”,通过对正义、和谐等国际法价值的剖析,通过对主权这一国际法核心观念的反思,对“有罪不罚”这一国际法观念的追问,对国际法遵行机制的考察,对国际社会契约这一国际法理想的阐释,初步提出了构建国际法中国理论的构想。
作者简介
作者何志鹏,吉林大学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和法理学。自1998年至今,出版个人独立专著7部,主编学术文集2部;合作翻译出版著作4部;共同编著、参与撰写专著、教材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含合作发表),其中有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表短文近10篇。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摘要
Abstract
序
第一章 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维度
一 导言
二 对国际法哲学的前提认识和初步界定
(一)对国际法哲学的前提认识
(二)国际法哲学的基本内涵
三 国际法哲学的必要性
(一)国际法规范本身的分散性导致其理论需求大于国内法
(二)国际法的发展历史体现出与法哲学的紧密结合
四 国际法哲学的功能
(一)引领国际法的理论化进程
(二)解决国际法实践中的困惑
(三)促动国际法学与部门法学的沟通
(四)推进法理学的全面均衡发展
五 国际法哲学的研讨路径
(一)在国际法上运用法哲学的理论与方法
(二)构建国际法哲学的基本体系
(三)以跨学科的方式研讨国际法的具体问题
(四)通过国际法哲学和其他部门法哲学建构一般法哲学(法理学)
六 结论
第二章 国际法的本体论
一 导论
二 一个初步的问题:国际法是法吗?
(一)奥斯丁的“实证道德论”及其反对者
(二)一个没有正确界定的问题
(三)通过规范运作来观察规范性质
三 国际法的不同视角
(一)自然法视角内的国际法
(二)实证法视角内的国际法
(三)现实主义视角内的国际法
(四)自由主义视角内的国际法
(五)建构主义视角内的国际法
四 国际法的近邻:国际政治与全球伦理
(一)国际法与政治力量对比有着密切的关联
(二)国际法与全球伦理相关但不等同
五 问题的纠正与深化:国际法是什么法?
(一)国际法是分散的国际社会中的平位法
(二)国际法是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国家之间的协定法
(三)国际法是以国家自愿接受为主的弱法
(四)国际法是以大国意志为核心的不对称的法
六 结论:碎片化的现实与硬约束的理想
第三章 国际法的辩证法
一 导言
二 国际法的辩证法的内涵
三 探究国际法辩证关系的必要性
(一)国际法的辩证法背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
(二)理论与实践的忽略和掩盖
(三)传统国际法理论的欠缺
(四)新兴国际法理论在哲学层面的需求
四 国际法辩证关系的体现
(一)国际法发展进程中的对立统一
(二)国际法发展进程中的质量互变
(三)国际法发展进程中的否定之否定
五 国际法辩证法的功能与启示
(一)国际法本体论层面的启示意义
(二)国际法方法论层面的启示意义
(三)国际法实践论层面的启示意义
六 结论
第四章 国际法方法论
一 国际法方法论的内涵及其意义
(一)国际法方法论的内涵
(二)国际法方法论的意义
二 技术层面的国际法方法
(一)国际法研究的素材获取
(二)国际法研究的逻辑进程
(三)叙述策略的选择:比较研究与独立研究
(四)结构模式:分块列举和层层深入
三 思想层面的国际法方法
(一)国际法内部诸学科的贯通
(二)国际法学对国内部门法学的学习与借鉴
(三)国际法研究的法理学支撑
(四)国际法学从社会科学诸领域借鉴思想
(五)国际法研究的哲学指导
四 法学理论对国际法方法的支持
(一)自然法学派视角内的国际法
(二)实证法学派视角内的国际法
(三)社会法学派视角内的国际法
五 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方法的启迪
(一)现实主义的理论发展对国际法研究的启示
(二)自由主义的理论沿革对国际法的启示
(三)建构主义与国际法研究的联结
六 “批判现实主义”:一个整合的方案
(一)批判现实主义的必要性
(二)批判现实主义中的“现实主义”
(三)批判现实主义中的“批判分析”
(四)批判现实主义中的“完善路径”
七 结论
第五章 国际法的价值论:从正义到和谐
一 导言
二 正义谜团:一个理论问题在国际关系上的体现
(一)正义内涵的主观性
(二)国际正义在法律层面寻求的困境
(三)国际关系中正义的实践理性特征
三 对当代主导西方正义观念的反思
(一)西方主导国际正义观的出现和发展
(二)反思民主:狭隘化推行的暴力化后果
(三)反思人权:强制化倡导的霸权化转型
(四)反思干涉:保护的责任的侵略型演变
四 世界正义的重新权衡
(一)国际正义以全面的信息和观点为前提
(二)国际正义以协商民主的方式为基础
(三)国际正义以均衡平等地对待各方为核心
(四)国际正义以法治的正当程序为保障
五 对和平与发展作为国际法价值观的反思
(一)传统的国际法以战争与和平为主题
(二)20世纪中期以后的国际法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
(三)和平与发展作为国际法价值观的不足
六 和谐发展作为国际法价值的可能
(一)“和谐发展”在国际法领域的内涵
(二)“和谐发展”对于“和平与发展”观念的超越
(三)和谐发展对西方国际秩序观主流范式缺陷的补正
(四)和谐发展作为国际法价值目标的适格性
七 国际法实现和谐发展的障碍与突破
(一)和谐发展的国际法体系需要突破的障碍
(二)中国为实现国际法和谐发展的立场调适
八 国际法的价值构建与中国立场
第六章 主权理论的法哲学反思
一 导言
二 主权的政治现实
(一)对内主权:命令与调控的权力
(二)对外主权:代表与参与的资格
(三)主权的功能:辩护与防卫
(四)主权的根源:社会分工与资源掌控
(五)主权的主导逻辑:道德无涉及法律无涉
三 主权的道德理想
(一)主权对内功能的理想:引领与服务
(二)主权对外功能的理想:合作与共进
四 法治:联结政治现实与道德理想的桥梁
(一)约束主权的正当性
(二)国内法治体系中的“权力-权利”三角形
(三)国际法治体系中的“权力-权利”三角形
五 结论
第七章 对有罪不罚的法哲学追问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有罪不罚的内涵及历史发展
(一)含义的界定
(二)有罪不罚现象的历史发展
三 对有罪不罚的学术观点和实践态度
(一)西方学者的观点
(二)联合国的倾向
四 “有罪即罚”的理论基础及其质疑
(一)“有罪即罚”的理论基础: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
(二)对“有罪即罚”的理论基础的质疑和否证
五 有罪不罚的现实性分析
(一)人权是社会可供资源和人的内在需求之间的契合
(二)政府作为社会资源的掌控者的人权选择策略
(三)政府人权选择策略与有罪不罚问题的关系
(四)“完全负责”机制的障碍与有罪不罚的现实性
(五)刑法的价值目标与有罪不罚在一定条件下的必要性
六 结论
第八章 国际法的遵行机制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关于国际法遵行机制的传统理论解析
(一)自然法学派揭示的国际法遵循基础:对超验的国家行为准则的服从
(二)实证法学派揭示的国际法遵循基础:主权自我限制与恪守国际道德
(三)社会连带视角中的国际法遵守:国家中介与个人终极
(四)纯粹法学派设想的国际法遵循基础:实质强制与基本规则
(五)对既有学说的反思与追问
三 国家遵从国际法的动力机制:以国际关系理论为起点
(一)基于威胁的遵从:现实主义的理解
(二)基于计算的遵从:自由主义的理解
(三)基于信念的遵从:建构主义的理解
(四)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评价
四 国家遵从国际法机制的完善
(一)引导国家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
(二)基于良好的伦理价值和司法制度形成国际法规范
五 结论与启示
第九章 国际法的理想:国际社会契约
一 国际社会契约的内涵
(一)作为实践与观念的国际社会契约
(二)国际社会契约观念与实践的文化基础
(三)国际社会契约思维的萌生与发展
二 世界秩序的演进构成国际社会契约的发展条件
(一)全球风险的现实存在迫使国家通过契约摆脱困境
(二)国际关系的历史进步使得契约结构具备制度基础
(三)伦理关怀的普遍提高使得公众广泛接受国际契约观念
(四)世界沟通方式的改进提供了国际社会契约的操作条件
三 国际社会契约观念对于世界秩序阐释的理论价值
(一)解释国家主权的本质
(二)解读全球无政府社会背景下的秩序模式
(三)解释国际组织的人格
(四)理解国际法的性质与前景
四 国际社会契约思维对于世界秩序塑造的实践意义
(一)更有效地塑造主权国家的行为模式
(二)促进国家生存方式从实力到身份的转变
(三)国际社会契约的存在和运作会更好地维护主权国家的和平与安全
(四)奠定经由国家间安排而实现国际宪政与法治的结构与观念基础
五 结论与启示
第十章 国际法的中国理论
一 导言
二 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内涵及意义
三 国际法中国理论的认识分歧与国际法观的澄清
(一)形成正确的国际法观
(二)国际法的辩证发展特征为国际法的国家理论提供了逻辑基础
(三)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为国际法的国家理论提供了客观场域
(四)国际法的生长进程为国际法的国家理论提供了历史印证
(五)国际法的不成体系状况为国际法的国家理论提供了现实空间
四 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必要
(一)国际法的健康发展需要正在兴起的中国展示自身的理论
(二)中国国际社会影响力的增强需要国际法中国理论的辅助
五 形成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可能
(一)国际社会的理性化进程促动了国际法多元理论发展
(二)中国国际法律实践为国际法中国理论积累了经验
(三)中国的思想源流为国际法中国理论提供文化基础
六 国际法中国理论的不足
(一)中国国际法地位的边缘化
(二)当代中国国际法理论界问题意识的缺乏
(三)中国国际法理论形态的不足
七 国际法中国理论不足的主要原因
(一)知识与能力的欠缺
(二)敬业精神的不足
(三)制度安排层面的缺位
(四)指导思想的误读
八 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建构方向
(一)国际法中国理论的目标:双向主流化
(二)彰显积极参与国际法发展的大国风貌
(三)体现着眼国际法全局的领袖气度
(四)展示对国际法律事务从容自信的态度
(五)强调国际法立场求同存异的和谐精神
九 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建构途径
(一)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观念培育
(二)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实践支撑
(三)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人才奠基
(四)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学风净化
(五)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行为引领
(六)建构国际法中国理论的语言跨越
十 结论
索引
参考文献
后记
国际法哲学导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是2013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作者何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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