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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市是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主办的集刊,本书是第四期。
内容简介
《法律与伦理》定位在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研究上,以问题为导向,秉持兼容并包的原则,开拓一片法学家与伦理学家自由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本书为第四期,重点关注权利和善之间的优先关系、法律移植与文化冲突问题。
权利和善之间的优先关系是现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中争议的主题之一,问题不在于权利是否重要,而是权利是否能够不依赖于任何善的观念而得到人们的认同和正当性证明。将权利界定和描述为一种公共善,可以作为分析权利和善之间关系的合适出发点,公共善是权利存在的约束条件。
法律移植与文化冲突问题主要关涉法律移植的效果如何,这种效果受到法律文化冲突的影响。法律交往实质也是一个文化选择、文化冲突和文化整合的过程。在法律交往过程中,如何避免冲突带来的消极影响,做到有效移植,从而实现法律文化融合,并能被本土吸收、消化,就需要在法律交往过程中具备文化主体意识和交往理性。
作者简介
编者侯欣一,男,1960年出生于辽宁锦西。曾就读于两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南开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3年)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先后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从事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共产党法律史和中同近现代司法制度史两个领域具有一定造诣,代表作《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创制、运行及变异: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研究》《百年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人与事》等,现任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编辑委员会
自然法专题
僭政的古典内涵及其现代意义
一 施特劳斯的写作意图
二 色诺芬的写作意图与哲学修辞
三 僭主教诲与生活方式
四 生活原则及其基础
五 现代意义
权利、公共善与实践理性
引言
一 优先性种种
二 谁之优先?何种善?
三 作为公共善的权利
四 实践理性视域下的权利构造
五 结语
自然情感的法律治理
一 什么是人的自然情感
二 法律理性化对自然情感的冲击
三 自然情感的法律意义
四 法律保护自然情感所面临的理论争议
作为公平的正义:政治的而非形而上学的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六
法制史专题
法律交往中的法律移植与文化冲突及其解决路径
一 法律交往中的法律移植
二 法律交往中的文化冲突
三 法律交往中的对策与路径
论武则天时期法官道德的两极化
一 唐代司法道德的基本理念与实践要求
二 武则天时期的法官群体
三 法官道德两极化的一种解释
四 对当前司法道德建设的启示
参考文献
中国历代“亡人”主体演变略考
一 秦汉“亡律”所见“亡人”主体简析
二 秦汉以后“亡人”主体的演变
三 历代“亡人”主体演变分析
四 结语
行政法专题
社会救助权国家给付义务的司法救济
一 最低核心义务的相关理论
二 最低核心义务的司法适用
三 给付义务司法救济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四 给付义务司法救济的完善
环境法专题
浅析环境损害鉴定中的基本问题与对策
一 环境损害鉴定概念有待统一
二 环境损害鉴定能力欠缺
三 对策与建议
生态公民及其法律信仰的培育
一 生态公民的生成
二 法治条件下的生态公民
三 生态公民的法律信仰培育
人物访谈
论法治中国与司法公信力
跨域对谈
基因编辑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稿约
法律与伦理(第4期)是2019年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作者侯欣一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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