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3-2018第3册明清官式建筑)》共12章和2个附录,包括石作工程,砌体工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抹灰工程,木构架及木基层工程,木构架整修加固,木构架制作,木构架吊装,其他构部件拆除、拆安、制安,木基层,垂花门及牌楼特殊构部件、斗栱工程、木装修工程、场外运输、油饰彩画工程,裱糊工程,古建筑脚手架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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