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一本通(第八版)

反垄断法一本通(第八版)

查阅电子书
手机扫码
  •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因版权原因待上架

编辑推荐

以《反垄断法》主法条为干,目录标注重点,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性案例。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本书以反垄断法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读者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作者简介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设的研究机构,由从事法规、案例图书品种策划出版的资深编辑、国内法学院系的资深教授组成,专门从事法学法律法规图书的编辑研究,为广大读者提供学习法律的资料。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编辑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含义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平竞争审查

第六条 依法实施集中

第七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八条 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

第九条 禁止利用技术、规则优势从事垄断行为

第十条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一条 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第十二条 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三条 反垄断执法工作

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第十五条 相关定义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垄断协议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第十八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

第十九条 禁止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第二十条 排除情形

第二十一条 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十二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推定情形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集中可以不申报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

第二十九条 申报材料的补交

第三十条 经营者集中初步审查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集中进一步审查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的中止计算

第三十三条 审查经营者集中考虑的因素

第三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集中的限制性条件

第三十六条 向社会公布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

第三十八条 涉及国家安全的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十九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限制商品购买

第四十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

第四十一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妨碍商品自由流通

第四十二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十四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第四十五条 禁止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四十六条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

第四十七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十九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第五十条 被调查者的配合义务

第五十一条 被调查者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对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

第五十三条 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和恢复调查

第五十四条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五十五条 约谈和改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和行业协会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影响具体罚款数额的因素

第六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加重情节

第六十四条 信用记录及公示

第六十五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六十六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适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排除适用规定

第七十条 施行日期

附录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反垄断法一本通(第八版)是2022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得书感谢您对《反垄断法一本通(第八版)》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

购买这本书

你可能喜欢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一本通——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电子书
《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一本通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是以新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大纲”为依据,在多年研究该考试命题特点及解题方法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资格一本通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的“考纲分析与应试策略”,对新版考试大纲做了深入的解读与分析,并总结、提炼了考试重点,同时提供全面的复习、应试策略。为方便考生学习,本
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八版) 电子书
《2017版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八版)》以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为依据,介绍了考生必须掌握和了解的期货行业的主要基本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21项法律法规。
农村女犯人:生活世界中的纠纷与抗争 电子书
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博士张晓红通过研究农村女性犯人的案件来解析她们的逻辑和生活经历。
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条文解读+实务应用+案例讲解 电子书
1.内容前沿,版本知名 本书严格依据2018年3月《政府会计制度》编写而成。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将要在全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全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变化很大,首先,将原来的9种会计制度全面合并成为《政府会计制度》;其次,一项业务,两笔分录,一本账簿,两套报表;结尾,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融为一体。本书严格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编写,帮助大家深度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的规范与要求,帮助大家能够正确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办理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2.清晰逻辑导图,学习更加便捷。 本书中充分发挥了逻辑导图的优势与优点。会计分录是会计工作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而用逻辑导图的方法来表现会计分录的前因后果及数字关系,具有天然的优势。本书充分发挥逻辑导图的优势,对各种会计规定进行了清晰条理的阐述,使得本书阅读体验感好于同类图书,这也成为本书的一个亮点和优点。 3.精选实务案例,提高分析能力。 由于先天的限制,《政府会计制度》具有“原则、笼统、条文化”等不足,将《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应用于日常会计工作很是不易。本书非常重视案例的收录与讲解,把《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具体化到日常的经济业务处理之中,是把准则与实务连接在一起的桥梁与纽带。 4.实务操作演练,快速提升是实操能力。 本书针对专业读者,旨在帮助读者解决实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只是被动的了解《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很难理解其实质要求的,也很难做到灵活的应用。本书以实务操作为核心,处处进行深度分析,案例中不仅阐述怎么办,更是强调说明为什么这么做,帮助大家读透制度,准确应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 电子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颁布12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