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人民陪审员法:具有同等权利,学历高中以上,年满28周岁。不能担任的人有限制。
内容简介
人民陪审员法明确,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法律将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制定人民陪审员法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强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
三、涉及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
(二)关于事实审和法律审区分
(三)关于参审范围
(四)关于退出和惩戒机制
(五)关于履职保障
(六)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附草案说明)是201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出版分社。
得书感谢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附草案说明)》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