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简明侵权责任法》简化侵权责任法,易读易懂。
内容简介
《简明侵权责任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通过实施以后,作者所著的一本简明的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小书,书中没有深入的理论分析说明,不讨论争论的不同学术见解,就是按照作者自己的理解,把《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精神和要点写出来,便于学习、研究、应用《侵权责任法》的读者,用最短的时间就能够阅读完,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则。
作者简介
杨立新,1952年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烟台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并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著有《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等著作几十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二百多篇。$$$$$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山东省蓬莱县长山岛人,1952年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先后当过农民、军人、工人、法官、检察官和教授,现任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高级检察官等。1980年开始进行民商法学研究并发表作品,出版著作60余部,发表论文350余篇,并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进行访问讲学。$$$$$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35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共有权研究》、《亲属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等。他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1952年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烟台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并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著有《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等著作几十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二百多篇。$$$$$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35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共有权研究》、《亲属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等。他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自序
绪论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
0.1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现状
0.1.1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界定
0.1.2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表现形式
0.1.3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突出特点
0.1.4 中国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相对独立地位
0.2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历史
0.2.1 中国古代的侵权责任法
0.2.2 中国近代的侵权责任法
0.3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未来
0.3.1 正在进行的中国民法典编纂运动
0.3.2 中国侵权责任法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0.3.3 中国侵权责任法修订入典的取舍
第1章 一般规定
1.1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和保护范围
1.1.1 立法目的
1.1.2 保护范围
1.2 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1.2.1 侵权行为的概念
1.2.2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1.2.3 一般侵权行为及其类型
1.3 侵权责任请求权
1.3.1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概念
1.3.2 侵权责任请求权与举证责任
1.4 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责任请求权优先权保障
1.4.1 法规竞合引发的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竞合
1.4.2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优先权
1.5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
1.5.1 侵权特别法的一般情况
1.5.2 中国侵权特别法的立法特点
1.5.3 侵权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第2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2.1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2.1.1 归责原则概述
2.1.2 过错责任原则
2.1.3 过错推定原则
2.1.4 无过错责任原则
2.2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2.2.1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2.2.2 违法行为
2.2.3 损害事实
2.2.4 因果关系
2.2.5 过错
2.3 侵权责任方式
2.3.1 侵权责任方式的概念和特征
2.3.2 侵权责任方式的类型和适用规则
2.3.3 财产型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2.3.4 精神型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2.3.5 综合型侵权责任方式和适用
2.4 侵权责任形态
2.4.1 侵权责任形态概述
2.4.2 特殊侵权行为与替代责任
2.4.3 共同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
2.4.4 分别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2.4.5 竞合侵权行为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2.5 侵权损害赔偿
2.5.1 侵权损害赔偿概述
2.5.2 人身损害赔偿
2.5.3 人格权财产利益损害赔偿
2.5.4 财产损害赔偿
2.5.5 精神损害赔偿
2.6 有关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规则
2.6.1 侵权行为禁令
2.6.2 防止侵害行为
2.6.3 公平分担损失责任
2.6.4 一次性赔偿和定期金赔偿
第3章 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
3.1 免责事由
3.1.1 免责事由概述
3.1.2 免责事由的分类
3.2 法定免责事由
3.2.1 过失相抵
3.2.2 受害人过错
3.2.3 第三人过错
3.2.4 不可抗力
3.2.5 正当防卫
3.2.6 紧急避险
3.3 非法定免责事由
3.3.1 职务授权行为
3.3.2 受害人承诺
3.3.3 自助行为
3.3.4 意外
3.3.5 自甘风险
3.4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
3.4.1 侵权行为一般诉讼时效
3.4.2 侵权行为的特殊诉讼时效
3.4.3 侵权行为最长诉讼时效
第4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4.1 监护人责任
4.1.1 概念和特征
4.1.2 归责原则
4.1.3 构成要件
4.1.4 监护人责任法律关系与当事人
4.1.5 法律适用规则
4.2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4.2.1 概念和构成
4.2.2 法律适用
4.3 用人者责任
4.3.1 用人者责任概述
4.3.2 用人单位责任
4.3.3 劳务派遣责任
4.3.4 个人劳务责任
4.4 网络侵权责任
4.4.1 网络侵权责任概述
4.4.2 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
4.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4.5.1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概述
4.5.2 主体及安全保障义务来源
4.5.3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4.5.4 责任类型
4.5.5 责任形态
4.6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4.6.1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概述
4.6.2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4.6.3 责任类型
4.6.4 赔偿责任承担规则
第5章 产品责任
5.1 产品责任概述
5.1.1 概念和特征
5.1.2 产品缺陷
5.2 责任构成与责任承担
5.2.1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5.2.2 法律关系主体
5.2.3 不真正连带责任
5.2.4 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
5.3 关于产品责任的特别规定
5.3.1 产品责任的第三人责任
5.3.2 跟踪观察缺陷产品责任
5.3.3 恶意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第6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6.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规则
6.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概述
6.1.2 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规则
6.1.3 构成要件及责任形态
6.2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特殊责任主体
6.2.1 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特殊责任主体的依据
6.2.2 出租、出借机动车损害责任
6.2.3 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损害责任
6.2.4 非法转让拼装或者报废机动车损害责任
6.2.5 盗抢机动车损害责任
6.3 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责任负担
6.3.1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6.3.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社会救助基金
6.4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
6.4.1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6.4.2 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7章 医疗损害责任
7.1 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类型
7.1.1 概念和意义
7.1.2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7.1.3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7.1.4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7.2 医疗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7.2.1 医疗过失的概念和类型
7.2.2 医疗技术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7.2.3 医疗伦理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7.3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和对患者与医疗机构的特别保护
7.3.1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7.3.2 《侵权责任法》对患者权利和医疗机构权益的特别保护
第8章 环境污染责任
8.1 环境污染责任概述
8.1.1 概念和特征
8.1.2 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8.1.3 具体类型
8.1.4 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8.1.5 免责条件和诉讼时效
8.2 因果关系推定
8.2.1 环境污染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重要性
8.2.2 因果关系推定的必要性和具体规则
8.3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殊责任形态
8.3.1 市场份额规则的适用
8.3.2 第三人过错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8.4 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
8.4.1 坚持无过错责任原则
8.4.2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中的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
8.4.3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责任方式的规则
第9章 高度危险责任
9.1 高度危险责任概述
9.1.1 概念和特征
9.1.2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9.1.3 损害赔偿关系
9.2 具体的高度危险责任
9.2.1 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损害责任
9.2.2 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
9.2.3 占有或者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9.2.4 从事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
9.2.5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9.2.6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9.3 高度危险责任的限额赔偿
9.3.1 无过错责任中加害人有无过错对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关系
9.3.2 具体规则及应当考虑的问题
第10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1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概述
10.1.1 概念和特征
10.1.2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10.1.3 责任承担
10.1.4 动物饲养人的法定义务
10.2 具体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2.1 未采取安全措施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2.2 禁止饲养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2.3 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2.4 遗弃、逃逸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3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3.1 一般规则
10.3.2 第三人过错的表现形式
第11章 物件损害责任
11.1 物件损害责任概述
11.1.1 概念和特征
11.1.2 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11.1.3 赔偿法律关系
11.1.4 免责事由
11.2 具体的物件损害责任
11.2.1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
11.2.2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损害责任
11.2.3 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11.2.4 堆放物损害责任
11.2.5 障碍通行物损害责任
11.2.6 林木损害责任
11.2.7 地下工作物损害责任
第12章 其他侵权责任类型与附则
12.1 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
12.1.1 工伤事故责任
12.1.2 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12.1.3 帮工责任
12.2 《侵权责任法》生效时间
12.2.1 中国法律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则
12.2.2 《侵权责任法》的溯及力
简明侵权责任法是2015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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