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全国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城市和企业名单

时间:2025-04-15
记者4月15日从商务部获悉,4月14日,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和海南省商务厅在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共同举办“绿色消费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主题活动”。活动通过政策解读、经验交流、合作签约等方式,搭建再生资源回收及二手商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对话平台,加快释放绿色消费潜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活动发布了全国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城市和企业名单,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枣庄市等10个城市入围城市名单,致美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古优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入围企业名单。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循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大峰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签约。
最新快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期,有网民在中国政府网留言,希望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建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人加大奖励力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认真研究办理,作出如下答复: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先后出台多项法律规定,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2021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对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予以明确,通过严格规范举报奖励程序规则,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鼓励内部举报,加强对“假举报”“滥举报”等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支持和引导举报行为,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2024年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措施,鼓励内部知情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知晓的内部信息,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线索,推动企业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内部化解制度,主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风险管控和守法意识。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相关政策宣贯,督促指导地方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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