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会因由分第一

比丘:又名“苾刍”、“备刍”、“比呼”等。指男子出家进入佛教教团,满二十岁以上且受具足戒的修行僧,女子出家受具足戒者称为“比丘尼”。乃“五众”之一,“七众”之一。比丘原语是从“求乞”一词而来,也可以解释为破烦恼者之意。《大智度论》卷三列比丘语义为乞士、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及怖魔等五义。其中,破恶(破烦恼)、怖魔、乞士,称为“比丘三义”,与“阿罗汉”一词语义中之杀贼、应供、无生等三义,合称为“因果六义”(比丘为因,阿罗汉为果)。在印度,比丘或沙门的生活形态必须遵守一定的戒律,护持“三衣一钵”,乞食自活,住于阿兰若处,少欲知足,离诸世俗烦恼,精进修道,以期证得涅槃。千二百五十人:指一千二百五十位先事外道,后承佛之化导,而证得圣果者。因感恩于佛陀的度化,遂发愿每次法会都常随不离,协助佛陀弘法利生,成为佛陀的“常随众”。根据《过去现在因果经》,这千二百五十人指耶舍长者子师徒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那提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师徒一百人、目犍连师徒一百人,共一千二百五十人。

世尊:因佛是世人所共尊的人,因此称佛为“世尊”,音译为“薄伽梵”或“婆伽梵”。意译作“世尊”之外,亦直译作“有德”、“有名声”等。即富有众德、众佑、威德、名声、尊贵者之意,亦指世界中之最尊者。在古印度,一般用为对尊贵者之敬称,并不限用于佛教;若于佛教,则特为释迦牟尼佛之尊称,属于佛的十大尊号之一。钵:梵语“钵多罗”的简称,为“比丘六物”之一。钵是比丘的盛饭器,以泥或铁制成,圆形、稍扁、底平、口略小。译作“应器”,或“应量器”。“应”有三应,一色相应,钵要灰黑色,令不起爱染心;二体相应,钵体粗质,使人不起贪意;三大小相应,不过量也,乞食不过七家,令人不恣口腹。

乞食:“十二头陀行”之一。乃印度僧人为资养色身而乞食于人的一种行仪,是一种清净的正命。又作“团堕”(即取置食物于钵中之义)、“分卫”、“托钵”、“行乞”等。其原始意义有二,即《大乘义章十五》所云:“专行乞食。所为有二:一者为自,省事修道。二者为他,福利世人。”自利是为杜绝俗事,方便修道;利他则为福利世人,予众生种福机会。

次第乞:也是“十二头陀行”之一。即指佛心平等,不择贫富,不拣净秽,不受别请,挨户依序托钵而乞食。修行者借助这样的行为,可培养平等心,以消除烦恼。

敷座:铺座跏趺而坐,安住于正念中。所谓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立如松,是佛教行、住、坐、卧“四威仪”之一。修行者平常生活中身体端直是很重要的,因为正确的坐姿不至于使人容易散乱、疲劳和昏沉。佛教对坐的方式、作用有详细的规定,“结跏趺坐”即是其中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