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家,治国与平天下

  • 大国宪制
  • 作者:苏力
  • 类别:
  • 本章字数:1074

但“治国”也丝毫不可能脱离“齐家”和“平天下”。治国说到底就是为了天下苍生

,同时是“齐家”和“平天下”的最重要制度条件和前提。只有“国”和平安定了,“家”或村落社会才可能有秩序安定的大环境。一旦兵荒马乱或天灾人祸,农民流离失所,妻离子散,还说什么村落社区?!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没有麻匪的日子才是好日子”,都是百姓的真实感叹!

兵荒马乱的来源,有国内的,因地方军阀的割据和分裂,但从历史上看,最大威胁往往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持续军事压力。因此每朝每代,一旦定都中原,治理农耕区的基本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就要求政治精英首先考虑天下格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并非只是古代政治文化精英的一种情怀,其实是治国——经略中原农耕核心区——的必需,是出发点,是思路,也是落脚点。

齐家则是治国和平天下所需资源的源泉。无论是政治精英的官僚体制,还是北部边陲的防卫,为抵抗或战胜游牧民族的各种兵役或劳役,从纳贡求和到军事行动所需的一切,都来自农耕村落——甚至包括一些和亲的“公主”!

注意,尽管用了家国天下来概括中国宪制问题,但本书并不接受《大学》和孟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和理论。因为这个逻辑不成立,也因为从一开始这就不是对家国天下关系的唯一理解。

即便在儒家传统中,也不是。

后世历代政治文化精英的政治实践也一直表明他们清醒且务实地意识到,也更多是从政治和宪制层面理解,家国天下三者其实是,且一直是,中华文明这个政治体的宪制实践必须同时综合考量,必须兼顾的三个关键领域。政治文化精英于其中不可能真的“修齐治平”,按部就班,处处圆满,样样兼顾。他们常常必须有所取舍,直至有所牺牲。

即便北方的游牧渔猎民族,只要入主中原,治理包括农耕区在内的中国,也不得不在相当程度上恪守秦汉基本确立的这一基本宪制格局:在农耕地区建立中央集权的有足够政治和社会凝聚力的官僚政治,主要通过税赋从农耕区获得维系统治的最大财政和人力资源,通过官僚体制主要在“治国”进程中,不断强化、整合并完善着家/国/天下这三层制度的勾连和互补。就历史中国的经验来看,在进入和治理中原农耕区后,通常不过一个世纪,来自北方边疆的统治者就会被同化,因此自古就有“胡虏无百年之运”之说。

如果不是把宪政(constitutionalism)——宪制实践——特定化为某种具体的制度实践,无论是现代西方的民主政治、议会政治、司法审查等还是古希腊的君主制、贵族制或平民制甚或罗马的共和制或帝国制,那么这种在历史中国长达数千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历史实践,即便有种种差异,也完全有理由,尽管不必,称之为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