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

  • 圆圈正义
  • 作者:罗翔
  • 类别:
  • 本章字数:921

如果幸福没有高尚和庸俗之别,那么一切都会变得平庸,劣币终将驱逐良币。事实上,人类语言中存在“高尚”与“庸俗”这组反义词,本身就告诉我们人类追求的幸福是有高下之分的。

那么,如何区分高级和低级的快乐呢?穆勒告诉我们,越是能够体现人的尊严的快乐就是越高级的快乐。

然而,人为什么要有尊严呢?按照功利主义的逻辑,似乎是因为人有尊严可以带来社会福祉的增加。但是这种论证非常可疑。如果为了社会福利的增加,需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尊严,那么这些人的尊严还需要保留吗?

在穆勒看来,人有尊严是不证自明的。“穆勒版”功利主义与“边沁版”功利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超经验(超验)的,而后者则是经验的。如果人有尊严,那么一定存在一个永恒的概念。除掉永恒这个概念,人的尊严只是一种假设,可以随意抛弃,幸福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高下之分。

这就是为什么学术界把功利主义区分为现世功利主义和永恒功利主义,两者的区别在于是根据现世的经验还是根据“超经验的永恒福祉”来计算利害得失。因此帕斯卡尔说:“我们全部的行为和思想都要随究竟有没有永恒的福祉可希望这件事为转移而采取如此之不同的途径,以至于除非是根据应该成为我们的最终目标的那种观点来调节我们的步伐,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具有意义和判断而迈出任何一步。”

看来,只有着眼于永恒的功利主义才能让我们不再根据眼前的利害得失作出选择,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会走向融合。越追求德行,越能体现人的尊严,获得更大的快乐。唯此,勇气也才可能有坚实的基础。

我很喜欢英国保守主义大师詹姆斯·斯蒂芬在其名著《自由·平等·博爱》一书的结尾所说的:

我们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唯愿你我法律诸君有这样的勇气,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今早雾霾蔽日,但是不要害怕,太阳依旧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