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在位于日本兵库县西宫市的兵库医科大学从事法医学教育和研究工作。与此同时,我还会受警方的委托,每年进行200到300次法医解剖。法医解剖的对象主要是因为事故和案件死亡的人的遗体、独自生活被发现在自己家中死亡的人的遗体和其他非正常死亡的人的遗体。
兵库医科大学负责解剖的是兵库县内大阪与神户之间的地区(阪神间)相关的遗体,负责区域包括六市一町(西宫市、芦屋市、尼崎市、宝塚市、伊丹市、川西市、猪名川町)。由于近期委托比较多,我几乎每天都要进行解剖。
法医解剖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目的是犯罪调查。法医对被卷入犯罪案件而死亡的人的遗体进行解剖。解剖获得的信息会成为警察破案的基础资料,也会被用在法庭上当作证据。
第二个目的是查明死因。最近为死因不明的遗体进行解剖的委托数量也变得多了起来。绝大多数的解剖对象都是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的遗体。
解剖不仅能够查明死因,还能够帮助死者家属预防疾病。比如,通过解剖发现死者是死于某种传染病或者遗传性疾病,就需要通知死者家属对相应的疾病加以预防。法医解剖不仅是为了死者,同时也是为了活着的人。
最近,法医解剖的委托数量越来越多。我就职的兵库医科大学在2015年解剖了321具遗体。而在兵库医科大学刚成立的1974年以后的数年中,我每年只解剖30具左右遗体。在过去的50年间,每年解剖遗体的数量增加了近10倍。根据日本警察厅的统计资料,现在每40名死者之中就有1人需要进行解剖。可以说,日本如今已经进入了遗体解剖社会。
我到目前为止大约解剖过3000具遗体。今后,随着日本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独居人士的增加,需要解剖的遗体数量预计还会继续增加。
现在的人或许只有在家人和亲戚去世的时候才有机会见到遗体。尽管人们都知道人固有一死,但对死亡这件事很难有切实的感受。
死人不会说话。但当我站在解剖台前面对着静静地躺在解剖台上的遗体时,内心却并不平静。我在解剖的时候究竟有怎样的感受,为了搞清楚这一点,我决定创作本书。
人固有一死,但任何人都不可能从第三者的角度见证自己的死亡。感受死亡可以使人重新审视生命。在本书之中,我将为大家介绍我在解剖遗体时的所见所感。如果大家在读完本书之后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那将是我最大的荣幸。
西尾元
※本书为了保护死者的隐私对部分细节进行了更改。
第一章
法医学的作用
如何决定遗体是否需要解剖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是已经死去的人。这与以活着的人作为研究对象的临床医学完全不同。
现在日本大约有80所大学设置了医学部,这些设有医学部的大学几乎都开设了法医学课程。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一般是异常死亡的遗体。在能够确定死亡原因是病死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了。近年来,在家接受治疗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人在家中死亡时,如果被主治医师诊断为因病死亡,就不需要进行遗体解剖。
但如果是死于交通事故、火灾或者自杀,就需要进行遗体解剖。只要是死于外因,不能确定是因病死亡的情况,都会被看作异常死亡。在警方看来,这样的遗体都需要解剖。
在日本,如今全部死亡人数的15%属于异常死亡,也就是说每六到七名死者之中就有一名需要解剖。当发现异常死亡的尸体时,警察会前往现场进行“检视”,对死者死亡前的状况、外表(遗体的外观状态)、病史以及家庭关系等进行调查。
当警方认为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时候,就会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法院也认为存在解剖的必要性,就会委托法医进行解剖。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异常死亡都需要进行解剖。
警察的职责就是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因此只要是不能排除他杀嫌疑的情况,警方都会申请解剖。遗体是罪案调查的重要证据。
法医解剖的四个种类
根据不同情况,法医解剖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种类。
①司法解剖。这是对凶杀案或有他杀嫌疑的尸体进行解剖,为警方提供破案线索。司法解剖以刑事诉讼法为基础,不须经过家属同意,属于强制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的杀人案件”,遗体也属于罪案调查的重要对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