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研究(第2辑):民国时期的法律、社会与军事主要观点

历史 罗敏
简介: 从法律及军事的角度切入,探讨民国时期政治体制的内在运作、党国范式等方面。

《中华民国史研究》编委会

召集人 王奇生 金以林

委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董玥 方德万 (Hans van de Ven) 黄道炫

黄克武 黄兴涛 金以林 久保亨 林孝庭

刘维开 罗敏 裴京汉 石川祯浩 汪朝光

王建朗 王良卿 王奇生 叶文心 章清

主编 叶文心(本辑特约) 罗敏

本辑编辑 刘文楠(特约) 赵妍杰(英文)

卷首语

本辑主题的缘起,必须追溯到2011,也就是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的那一年。

2011年7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主持编纂的《中华民国史》,在历时40年之久、几代学者的持续努力之下,全部完成出版。这套篇卷浩大的民国史,上自马关条约、下迄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以民国政治史为中心,包罗北洋、国民政府、各派系地方以及中共,透过对重大全国性事件以及人物的编年与叙述,为综观的民国史研究,提供了提纲挈领的叙事框架和丰富的史料资源。

《中华民国史》出版前后,民国史研究室与伯克利加州大学东亚研究所联系,共同策划了两次学术会议。这两个会议选定以民国时期的法律和军事作为主题,由双方各自集中一批中青年学者,会聚伯克利。会议采用的是紧密工作坊的形式,中英文并用,会前大家交流初稿,会上彼此深入讨论,相互比较各自选题的诱因以及开展的方法,互补短长。第一次会议在2012年9月21-22日召开,主题是“民国的法律、政治与社会”。第二次会议在2013年9月27—28日召开,主题是“民国时期的军事与军事化”。两次研讨会的讨论综述,分别由刘文楠、李志毓记录执笔,已经发表。两次研讨会的共同旨趣在于从法律以及军事的角度切入,探讨民国时期政治体制的内在运作、党国范式在地方社会的体现、法律在国家统治与合法性构建中所起的作用、内外战争的社会意义以及经年累月的军事化如何全面塑造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文化、社会与政治。两次研讨会一方面承继《中华民国史》的视野,打破过去对军阀、国民党、中共党史研究的条块区隔,一方面尝试一些跨领域的新视角。

本辑所刊载的是两次研讨会的部分成果,其中西文中译的文字过半。这些文章在汉语的表述上得以圆畅通融,辞能达意,首先必须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同仁们在翻译以及订正上高水平的投入,其次并且标志着中外中青年学者之间,在概念交流以及书写协作上达到了一个新的合作境界,凝聚了一个民国史研究的国际性团队。这是两次研讨会的一个重要收获。

我们为什么选择“法律”与“军事”作为两个继续开发民国史研究的切入点呢?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经历了一个由统一而分崩、由分崩而重新统合的局面与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对内、对外干戈不断,武力争持是地方上的常态,弭兵和平是民心之所向往,即使在抗日战争的联合大战线上,枪口所指的也仍然有多重面向。战争与军事化是形塑民国社会政治的重要因素。然而正如汪朝光教授在研讨会上所指出,有关近代中国境内战争的历史论述,多年来由于这些话语具有高度政治性、现实性、纪念性、个人情感性,所以学术性史学研究著作在这个复杂的情景之中,不但不容易着墨,而且研究者的论证文章,比起通俗演义性叙述,有时也不如后者之能够彩笔点染,发挥戏剧性。这个情况,近年因为冷战的结束、国内外以及海峡两岸情势的改换、历史人物的逝去,以及各国相关历史档案的大量开放,而逐渐有所转变。本辑所收的文章,从军乐、军器、童子军、征兵、政治教育、军政制度等面向入手,看似无关正题宏旨,但是实事求是,把战时各方求胜图存的考量看成形塑20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推动性逻辑,把叙述主题回归落实到战时的各个人群。

民国时期虽然暴力争斗不断,但是追求法治、司法独立、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理念也一直不断。长期以来,西方自由主义学派学者们惯常认为近代中国并没有法治可言,所谓司法正义只不过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本辑所收的论文则循着历史轨迹,审视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如何由儒家传统以德服人、以德化民、选贤与能的治理理念与实践出发,经历晚清新政的改革,透过对各国宪政法制的比较研究,转型成为北洋以及国民政府时期对“以法治国”的建构。在半个世纪的战乱之中,中国的广大民众对“德”与“法”所共同营造的公平与正义性有若干立竿见影的渴望。各个政府是否能够“德”、“法”普及兼顾,在立法、司法制度建构与实践上剑及履及,就成为合法性的重要试金石。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