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史研究(第39辑)txt电子书

历史 杂志/期刊 张利民 主编
简介: 《城市史研究》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城市史研究专业刊物。

《城市史研究》编委会

主  任 史瑞杰

编  委 (按姓氏拼音为序)

     陈国灿 何一民 李长莉 苏智良 涂文学

     熊月之 张利民 钟会兵 周勇

主  编 张利民

本期主编 任云兰

副 主 编 任云兰 任吉东 王敏 范瑛

编  辑 (按姓氏拼音为序)

     成淑君 李卫东 刘凤华 万鲁建 王静

     魏淑赟 吴俊范 熊亚平 许哲娜 张弛

     张献忠

区域体系与经济发展

宋朝城市公共空间夜晚秩序

王茂华 张金花

内容提要:虽夜禁之令一直存在,但宋朝实乃唐朝以降相关管理最为宽松的政权,其城市公共空间夜晚秩序总体散漫。在夜禁相对严格的北宋中前期,时有妄开城门、官员犯夜发生,且有巡逻者护送犯夜官员回家的惯例与规定,普通人则对禁令仍十分惧惮。都城经历由禁到放的过程,地方城市禁放不一,总体宽松与官民侵夜而动多见记载。上元节等节日彻夜狂欢模式、夜市兴盛与较为普及是宋朝城市公共空间活跃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宋朝 城市 公共空间 夜禁 夜市

“作与日相应,息与夜相得”,是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活动规律。但古人既得夜晚涵养休息之道,又有载歌载觞,乐而忘倦之时。学界对古代夜禁,个别时期、地域与城市的夜生活与夜晚经济活动有所研究,认为古代官方重视昼夜秩序与管理,到唐宋,这种生活秩序规定被写入律文。宋朝以后尤其是到明清,商业城市出现和都市生活习惯,渐渐瓦解了这种日夜分配观念和习惯。对唐宋夜晚秩序尤其是夜禁张弛、夜禁与节日关系等,学界予以关注,涉及唐朝街鼓制度、市场聚散、都城夜禁等。学者认为宋朝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昼夜秩序转变的重要时期,城市居民的社会时间开始向“三更半夜”延伸,行旅的“夜住晓行”成为传统昼夜秩序的重要侧面,市场活动则是全日制的,而上元灯节是城市化生活对传统农业社会昼夜秩序的最大搅动,是中国古代皇权政治从与官同乐走向与民同乐的重要举措。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唐宋城市夜禁松弛的渐变,宋朝城市夜晚公共空间活动因城市与人员的级别、地域、身份等不同而存在的差异与共性,是在宋朝城市夜禁是松弛的共识下,对其细节的一次探究。

夜晚相关禁令的承继与变化

中国古代的夜禁,又称宵禁、鼓禁、钟禁,是指由官方或军方基于公共安全秩序要求,禁止聚落公共空间夜间行动的规定以及执法行为。火禁主要是指夜禁期间禁止点灯与燃火的法律行为,其执行范围延伸至私人生活空间,意在谨慎火烛。中国古代对夜晚的管理及其宵禁渊源甚早。传说中的上古帝王颛顼、玄冥所辖之地,就有禁止交游、不准夜间寻欢作乐的命令。而《礼》中即有对夜晚休息与秩序管理的记载,后世以之作为法律源头。汉朝都城等地实行夜禁,历代均设有专门机构与人员,分别负责关闭城门、报时、巡逻等事。

宋朝城市夜禁与火禁是前朝制度的延续。唐朝夜禁实行范围很广,长安执行尤为严格。但晚唐时业已弛禁。而洛阳素来不禁街,夜禁甚宽松。至五代,多个政权再度实行夜禁与火禁。夜禁开始前,都城长安夜晚的街上很热闹。公共场所与街道上车辆与行人众多,道路两侧的高楼有着娱乐活动,人们在夜禁鼓响后才回家,“六街尘满衣,鼓绝方还家”。暮鼓响后,即开始夜禁,包括关闭坊市大门,居民只许在坊内活动,禁止无证出坊,违者笞二十。唐朝都城宫城、皇城的钥匙,大致在每日入前五刻出闭门,一更二点返还;五更一点出开门,夜漏尽第二冬冬后二刻返还。外城门钥匙日入前十四刻出闭门,二更一点返还;四更一点出开门。也有火禁,“唐火禁严甚,罪抵死”,“街中然烛亦常事,至特敕乃许,则火禁之严可知”。至晚唐,坊门不再按时关闭,“鼓声将绝月斜痕,园外闲坊半掩门”。无论军民,不再按照鼓声止行,“晓鼓人已行,暮鼓人未息”,“更点动后,尚恣夜行”。东都洛阳素不禁街,“洛阳风俗不禁街,骑马夜归香满怀”。暮鼓已响,仍是船来船往。午夜时分街道上仍有人行走。晓鼓未起,已有行人结伴出游。武则天时,有人“于洛阳早出,至慈惠里西门,晨鼓初发”,且此时“金吾街吏”也并不呵止。晓鼓方起,街上已是车水马龙,“九陌鼓初起,万车轮已行”。夜市普遍分布于中晚唐境内大中城市,各地城镇的旅馆夜晚有酒食招待与出售、聚众娱乐等夜间经营活动,也是夜禁被突破的明证。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