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国家统治方式研究:列卿、宗室、信仰与基层社会思维导图

历史 沈刚
简介: 从列卿、宗室、民间信仰和地方社会管理四个方面对汉代国家统治方式进行了探讨。

沈刚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简牍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独著《秦汉时期的客阶层研究》《居延汉简语词汇释》《长沙走马楼三国竹简研究》《〈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语词汇释》4部,独撰并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十余项,参与各类项目多项。

前言

周秦鼎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巨变,这种变化最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秦以郡县制度取代了周代的分封制度,完成了封国向帝国的转变。与此相对应,君王从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到能实际操控天下,客观上要求国家在统治模式上做出根本性的调整。秦加强中央集权、整齐制度的各种措施就是明显的体现。不过,秦祚不永,虽然构建起制度框架,可效果并没有经过时间的检验,并且文献也没有提供足够讨论的材料基础。因此,观察帝制国家早期统治实态,汉代是较好的样本,一方面绵延久远,另一方面汉代早期制度多数还是以秦的框架为主,《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官制起源时频繁地提及秦官即为明证。这套制度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不断调适,反映出在封国与帝国转折期的种种妥协与改变。

一个时代的统治方式涵盖范围极广,从中央到地方,从物质到精神,从官方到民间,要全面理清这个问题是宏大的工程。问题还不止于此,作为研究对象的汉代还有其特殊性,一是文献的非体系化。与后世文献相比,汉代传世文献以正史为主,所记录的对象主要是皇帝、部分二千石以上的官员,芸芸众生的偶尔出场只是陪衬,甚至连底色都谈不上。近年来不断出土的简牍文献,从研究角度被寄予了厚望,但从书写历史系统化的角度看,因其时间缺环、性质差异,如果将其作为观察汉代历史宏观大势的材料基础,恐怕也会令人失望。而且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之间,似乎也没有足够的连接津梁。二是研究的精深取向。当下学界研究有所谓碎片化的趋势,对于秦汉史这样史料较少的断代而言,一些具体问题思考之深入似乎已到了难以突破的程度。因此,对这样一个专题做面面俱到的工作不仅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本书选取了四个方面,即列卿制度、宗室管理、信仰与统治、地方社会控制等,从几个不同角度来观察汉代国家统治形式。还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这四个方面,也只触及学界关注较少以及和本书论题相关的问题。

(一)

国家统治是仰赖于一套完整的行政体系。汉代中央行政体系通常被概括为“三公九卿”制度,并视为源于秦制。三公姑且不论,所谓“九卿”,即分工负责中央各类行政事务的主要职官,其具体何指,从东汉时一直到今天,学界的讨论也没有结果,这是因为汉代文献记载的矛盾所致。“九卿”的范畴关乎到中央行政统治的界限,因此本书先正本清源,从探究“九卿”的基本概念入手,并溯源至秦代。学界认为至少在东汉之前,九卿没有确指,并且对文献记载的矛盾给出了各种调和的办法。我们再进一步梳理文献,发现至少从传世文献记载看,东汉能否坐实九卿也有疑问。其实这个问题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先不拘泥于“九”这个数目,而是找出这个群体的共同特征,我们就会发现九卿是任职于中央、秩级统一的官吏群体,而且这个名词也是一种身份的表达方式。那么秦代的情况呢?从现有的材料看,这个群体亦非整齐划一。并且从职位演化的角度观察,他们来源于周代的家臣制,这就导致其设置之初是以皇权为中心,而不是以行政事务为目的,使秦代这些中央行政职官有了因事而设,职责不清,家臣制痕迹浓重的特点。汉代的列卿制度逐渐完善,成为分工明确、设置合理的中央官僚体系的一部分。不过,毕竟制度初创,我们还能够看到其不完全规范的一面。为此本书选取了列卿选任这个角度进行分析。虽然不能苛求古代制度如现代一样有明确的选任标准、程序等,但汉代列卿在选任过程中的确有出身于同一家族世官化等这些非制度化的因素,尽管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多样,但对于科层式的官僚制度来说,这不能不说是其落后的一面。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