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研究epub电子书提取码

历史 谭黎明
简介: 全面、系统、深入地探讨了楚国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以及职官的管理制度等。

摘要

楚国历史悠久,是春秋战国时期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个“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的强国。它不仅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而且有自成体系的官制。楚国的官制最为完整,具有浓厚的地方特点。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是史学研究中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

第一,由于楚国官制比较完备,因此,研究楚国官制,对于认识楚国的典章制度的特点,认识楚国官制在先秦官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对后代官制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同时研究楚国官制,也是楚国政治制度史乃至先秦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二,楚国在中央实行令尹制。令尹是楚王的宰辅,一方面,令尹位尊权重,拥有政治、军事、司法和外交等大权,另一方面,他又受楚王的全面监督和严格控制,决不能仗其权力与楚王抗衡。楚国这种独特的官制,鲜明地体现出它集权政治的特点。这种集权政治与以后秦汉时期的中央集权政治相比,还只是一种雏形,但是它为以后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巩固,开了先河。对于研究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研究后世君主集权政治制度的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楚国在地方实行县制。楚国是春秋时期最早实行县制的国家。春秋时期楚国县制并不完善,但是它为战国、秦汉以后郡县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蓝本和发展的模式。正如顾颉刚先生在《春秋时代的县》(见《禹贡》第7卷第6、7期合刊,1937)中说:“(楚县)是完全打破封建制度的秦始皇的郡县制的先声了。”另外,楚国的县是楚王用来管理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楚王可以把县的长官县尹(公)随意调动,把他们当作一般官员来使用,因此,楚国的县制为楚国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奠定了基础。另外,研究楚国县制,对于深入研究春秋时期楚国的迅速强大、我国县制的起源与发展,以及江淮地区县级政区的建置沿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从楚国县制的起源看,楚国政府机构中已经孕育了官僚制度的萌芽。在县制以前,楚国实行分封制,分封制就是君主把土地和人民分给臣属,臣属在封土内实行世袭统治,而“官僚制度”是一种依靠职业官吏的行政制度,官吏的职责一般是被明确规定的。春秋时期楚国灭国为县,对新占领的土地不实行分封,而是设县,派县尹(公)治理。县尹(公)的任用原则是选贤任能。楚王对县尹(公)具有任命权,可以随时更换调动,县尹(公)的官职不世袭。县尹(公)没有封邑,可能以粮食为其俸禄。楚国用“担”来计算俸禄,有“禄万担”的。由此看来,春秋时期楚国至少已经有了原始的官僚政府。因此,可以断言,春秋时期楚国县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萌芽。

第五,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从中央到地方,职官的人选几乎全部出自王族血统,是王族血统范围内的任人唯贤。这种选官办法,使楚国逐步形成了贵族政治体制。这种贵族政治体制使楚国的政治制度呈现保守落后的特点。这种保守落后的政治制度,最终导致楚国的灭亡。

第六,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不同,它自成体系、独树一帜,具有浓厚的地方特点。中央一直不设相、置将,宰辅名称一直称“令尹”。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是一个“中分天下”的强国,所以楚国官制对周围国家一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研究楚国官制,对于深入探讨先秦官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管窥所见,在本书之前,国内外史学界似还未有用马列主义的国家理论作指导,对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进行系统的、细致的、科学的整理和研究。另外,随着考古出土的文字资料的不断出现,随着研究内容的不断深入,对既往研究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许多观点有必要进行重新认识与考察,有鉴于此,笔者决定对此课题做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一 楚国中央官制的设置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央政府统治机构。中央政府职官众多,其中以辅佐楚王、地位显赫的令尹为最尊贵。在百官中令尹的权力极大,《说苑·至公》云:“(令尹)执一国之柄。”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