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从消费红利到数智创新epub电子书提取码

郭全中
简介: 直播电商现象特点与实践指南,适合从业者学习。

直播作为新媒体时代的主流行业,与直播电商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本质都是为了吸引流量,从而转化“粉丝”、创造盈利。近年来,淘宝、快手、抖音3家互联网公司对于直播的支持力度空前。基于此,本书从全平台、全系统出发,从更宽的视角阐述直播电商的现象及特点,挖掘直播电商大流行背后的原因与逻辑,分析其对社会、企业、个体的影响与作用,以及企业、平台与个人应该如何拥抱直播电商,实现产品的销售和增值,具有实用性。

本书适合愿意拥抱直播电商的企业、机构、产品经理、市场营销人员及主播等互联网营销师阅读、学习。

近年来,直播电商大火。薇娅、李佳琦、烈儿宝贝、辛巴等头部主播带货金额动辄上亿元,刘涛等明星,央视等媒体的著名主持人,以及董明珠、丁磊、张朝阳等著名企业家纷纷步入直播间带货。正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直播电商在大火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质疑声,刷量、虚火、泡沫等不一而论。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直播电商?直播电商到底能够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什么?这就是本书尝试要回答的问题。

直播电商作为直播新媒介形态与电商的有机融合,是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用户、市场与企业协同推进的成果,大大扩展了参与者的数量与范围,让更多的人获得了独特的幸福感。一方面,直播形式大大降低了民众的参与门槛,本质上是新的平权形式,更多、更广泛的人群被纳入数字经济中并获取一定的数字红利,之前难以有机会展示自己的用户可以成为主播来表现自我,通过吸引“粉丝”而积累数字资产,更多的用户则可以更为便捷地触达信息以获得信息红利,获得更高性价比的商品和服务。另一方面,电商打破了空间距离的制约,通过去中介化能够有效地减少交易环节,交易效率大幅度提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播和电商无疑是天生的一对,一旦技术成熟,二者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威力,能够更好地造福人类。

要想看清楚直播电商的本质,就要穿过直播电商当下的热闹、喧嚣与迷雾,去看清直播电商的长期发展趋势。从短期看,消费红利无疑是直播电商的核心诉求,直播电商既能大幅度提升销售额又能进行品牌宣传,更好地实现品效合一,同时也能助力电商平台、企业和主播吸引更多的“粉丝”与用户。而从长期来看,在网络协同与数据智能的驱动下,直播电商真正的目的将是助力传统企业的数智化升级,即通过建立起用户与企业之间的直接连接,进而构建起C2B的商业模式,实现真正的数智化升级。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本书没有简单地就直播电商来谈直播电商,而是从直播电商更大、更广的影响力谈起,除了重点谈直播电商的动因、发展现状、如何做好直播电商及快速培养主播之外,还谈了直播电商如何让经济社会更美好,如何助力精准扶贫。直播电商能在更大的经济社会范畴内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是本书的特色和独特的价值所在,也希望我们能够更全面、更多元地认识直播电商。

在此,感谢各位专家和研究机构,他们此前的研究成果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还要感谢付方明兄弟和李强编辑,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就不会有本书的面世。另外,特别感谢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没有他们的大力支持,本书也不可能这么快完成。由于时间紧迫,书中难免会有错漏之处,还请各位专家指正。

2020年7月

1994年4月20日互联网正式进入中国之后,就一直在迭代创新,其影响范围从新闻业到娱乐业、电商业,再到其他各行业,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从产业发展到政府治理创新。而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相关的电商更是快速迭代,从传统电商到社交电商和内容电商,而近期比较火的直播电商则是内容电商的最新阶段。

在互联网出现不久,随着通信基础设施、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技术的开发,一种基于互联网,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商务模式——电子商务被提上议事日程。1996年12月6日,联合国第85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第51/162号决议,正式颁布了《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该法案的颁布,规范了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各种行为,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个范本。1995年,亚马逊公司成立,成为美国最早的电子商务公司之一,同年eBay公司成立。1998年年初,美国政府宣布了三项免税政策草案,将网上购物这种商业形式与传统的贸易方式区分出来,用法律形式保护新型的电子商务市场,该免税政策也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所借鉴。

版权:人民邮电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