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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研究》深入研究物权立法与理论,助力编纂民法典。
内容简介
本书系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自主选题项目,“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本书的大部分内容都以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过,但本书并非简单的论文集。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根据最新物权立法过程,并结合最新物权法理论研究成果,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体系化处理,对理论观点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论证,以期对我国编纂民法典有所助力。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作者简介
与改革开放同行的中国民法(代序)
一、改革开放后民法的发展
二、我国民法发展经验之总结
三、我国未来民法发展所面临之挑战
第一章 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的外部体系协调
一、《宪法》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具体化
(一)复述《宪法》规定但没有具体化为物权规范的处理
(二)复述《宪法》规定并力图转化为物权规范的处理
(三)《宪法》规定已转化为物权规范但属赘文的处理
二、《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重复规定的取舍
(一)土地征收重复规定的取舍
(二)土地所有权重复规定的取舍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重复规定的取舍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重复规定的取舍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方式与流转登记重复规定的取舍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处理重复规定的取舍
三、《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矛盾规定的处理
(一)农村土地和建设用地在范围界定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方式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提前收回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四、《物权法》与其他法律相互欠缺衔接规定的完善
(一)法律概念不统一的现象应予纠正
(二)《物权法》中提到的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应予落实
(三)集体土地发包人规定存在的法律漏洞应予弥补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不合理规定应予修改
五、《物权法》中涉及公法规定的处理
(一)应当删除的公法规定
(二)应当引入的公法规定
第二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总则编的立法协调
一、民法典物权编中民事主体的称谓选择
(一)《物权法》中物权主体称谓存在的问题
(二)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主体称谓的改进建议
二、民事主体类型对所有权立法结构的影响
(一)《物权法》中所有权的立法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二)国家、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
(三)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立法结构的调整
三、《民法总则》第114—117条在民法典中的再安排
(一)关于物权概念的规定
(二)关于物权客体的规定
(三)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四)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
四、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衔接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学说争议与立法选择
(二)我国民法典中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衔接
(三)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客体
第三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的立法协调
一、物权编应当剔除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一)剔除关于物之毁损的保护规定
(二)剔除关于储蓄等保护的规定
(三)剔除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有关合同内容的规定
二、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一)各类物权变动合同应当同等对待
(二)改变物权变动合同为要式合同的要求
(三)设立物权变动合同的一般性规定
三、无权处分合同对善意取得的影响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立法取舍
(二)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与善意取得适用的关系
四、合同中的返还原物不能与添附制度的设立
第四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继承编的立法协调
一、遗产共有为共同共有抑或按份共有
(一)遗产共有形态的立法模式
(二)我国法律上遗产共有形态的选择
二、遗产移转的物权变动形态
(一)受遗赠与物权变动
(二)遗产酌给与物权变动
(三)遗产无人承受与物权变动
三、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协调
(一)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立法模式
(二)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规则选择
四、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一)继承回复请求权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适用关系
第五章 法定物权变动的制度改革
一、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
(一)法院判决
(二)仲裁裁决
(三)调解书
(四)法院裁定
(五)立法完善建议
二、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一)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二)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三)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形态
(四)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时间
三、继承导致的物权变动
(一)继承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二)继承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三)放弃继承与物权变动
(四)胎儿继承与物权变动
四、事实行为导致的物权变动
(一)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二)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三)能够导致物权变动的事实行为的类型
(四)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形态和时间
第六章 添附规则的立法设计
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17条评析
(一)添附制度能否适用当事人合意的情形
(二)添附制度能否由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
(三)添附物所有权归属应依何种原则确定
二、加工的规则设计
(一)加工的规制范围
(二)加工的构成要件
(三)加工的物权效果
三、附合的规则设计
(一)附合的规范范围
(二)附合的构成要件
(三)附合的物权效果
四、添附的条文设计
第七章 共有物分割的制度安排
一、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的性质
二、共有物分割的方法
(一)立法例考察
(二)《物权法》第100条第1款的意蕴
三、共有物分割的效力
(一)共有物裁判分割对所有权移转的效力
(二)共有物裁判分割对共有人瑕疵担保的效力
四、共有物分割之诉
(一)共有物分割之诉的法律属性
(二)共有物分割之诉的审理
五、共有物分割判决的效力
(一)共有物分割判决的法律属性
(二)共有物分割判决的形成效力
第八章 用益物权的制度重构
一、用益物权“一般规定”的完善
(一)重新界定用益物权的含义
(二)重新设置用益物权的通用规则
二、用益物权新类型的选择
(一)典权
(二)居住权
(三)土地经营权
(四)不动产租赁权
(五)不动产收益权
三、用益物权现有类型的修正与完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
第九章 地役权的立法修正
一、地役权的名称选用
(一)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对地役权名称的影响
(二)我国法上的地役权应改称不动产役权
二、地役权的种类选取
三、地役权的内容设计
(一)地役权内容的意定性与法律确认
(二)地役权内容的重新设计
四、地役权的登记效力
(一)地役权登记应改采登记生效主义
(二)地役权登记应于供役不动产登记簿上完成
五、地役权的效力完善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供役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六、地役权的范围扩展
(一)自己地役权的立法趋向
(二)自己地役权的确认理由
第十章 抵押权的立法完善
一、抵押物范围界定与流押契约开禁
(一)抵押物范围的界定
(二)流押契约的开禁
二、抵押物转让与抵押权实现方式拓展
(一)抵押物的自由转让
(二)抵押权实现方式的拓展
三、增担保制度的构建
(一)增担保请求权的立法例
(二)增担保请求权的性质
(三)增担保请求权的行使
(四)对完善增担保请求权的建议
后记
物权法的变革与完善(民商法论丛)是2019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房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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