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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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一部专门研究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的专著,可供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使用,也可供其他相关人员研究、参考使用。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为:P2P网贷与其他投融资手段的比较研究;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问题、未来趋势;以制度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以主体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研究等。

作者简介

作者武长海,法学博士、博士后,金融学博士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基金业协会非诉讼调解专家;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

发表学术文章上百篇,出版教材和专著6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十余项;获教育部和商务部等部委研究成果奖三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法律与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论丛》主编。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

总序

第一章 P2P网贷与其他投融资手段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P2P网络借贷与线下民间借贷的比较分析

一、借贷关系的社会语境不同:线下民间借贷的社会连带语境与P2P网贷的个人主义语境

(一)线下民间借贷的社会连带语境

(二)P2P网贷的个人主义社会语境

(三)线下民间借贷与P2P网贷的社会功能比较

二、线下民间借贷与P2P网贷之间社会资本与信任机制的比较

(一)借贷关系中的“社会资本”与信任机制

(二)线下民间借贷社会资本与信任机制解析

(三)P2P网贷社会资本与信任机制解析

三、线下民间借贷与P2P网贷惩罚机制的比较

(一)借款人与投资人合作条件的博弈分析

(二)线下民间借贷惩罚机制分析

(三)P2P网贷惩罚机制分析

1.以不同形态的担保形式为P2P网贷增信

2.以信用认证机制制约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第二节 传统金融借贷与P2P网络借贷的比较分析

一、传统金融借贷的金融机构权力垄断与P2P互联网借贷的金融民主

(一)金融垄断及其问题

(二)金融民主理念

(三)P2P互联网借贷是实现金融民主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传统金融借贷的富人中心与P2P互联网借贷的普惠金融

(一)传统金融借贷以富人为中心的原因及问题

(二)普惠金融理念

(三)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如何践行普惠金融理念

三、传统金融借贷的头部市场和P2P互联网借贷的长尾市场

(一)长尾效应的概念和应用

(二)长尾理论可应用于P2P互联网借贷的原因

(三)P2P互联网借贷如何发挥长尾优势

四、P2P互联网借贷大大降低了小额贷款的操作成本

(一)传统商业银行贷款操作成本高

(二)P2P互联网借贷平台降低了小额贷款成本

五、商业银行和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性质不同

(一)商业银行的具体职能

(二)P2P互联网借贷的职能

第二章 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 中国与世界P2P互联网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一)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规模与发展速度

1.中国P2P互联网借贷发展历程

2.中国P2P互联网借贷发展规模

(二)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运营模式

二、世界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一)国外P2P互联网借贷现状概述

(二)美国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三)英国P2P互联网借贷的现状

第二节 中国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问题分析

一、P2P互联网借贷的法理基础分析

(一)作为平台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二)介入借贷交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二、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实践分析

(一)竞争市场中主体混杂

(二)管理人员专业性较差

(三)第三方机构缺席,P2P借贷平台身兼数职

(四)设立资金池进行期限错配

(五)大数据匮乏、平台之间各自为政

(六)法律监管上一片空白

1.新兴的业态,监管方式落后

2.互联网金融监管取证困难

3.互联网可能帮助掩盖传统犯罪模式

(七)风险控制手段难以取得实效

第三节 中国P2P网络借贷的主体及潜在市场分析

一、中国P2P网络借贷主体的借贷供需分析

(一)市场需求旺盛

(二)资金供给充足

(三)发展空间巨大

二、中国P2P网络借贷的潜在市场分析

(一)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制度支撑

1.中国进入“网络+金融”的时代

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惠金融”

3.上升为国家战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市场繁荣

(三)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发展趋势

1.信息披露制度是行业发展大趋势

2.资产端业务多样化、证券化趋势

3.行业去担保化趋势

4.征信体系化趋势

5.加快上市步伐趋势

6.增信方式多样化趋势

7.平台产品多元化趋势

第三章 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风险

第一节 P2P网络借贷法律关系

一、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规范适用

二、纯线上模式法律关系

三、债权转让方式的法律关系

四、担保模式法律关系

第二节 P2P网络借贷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的共性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P2P平台经营风险

(三)法律维权风险

二、线上模式债权人风险

(一)线上模式借款人违约风险

(二)线上模式平台的违约风险

三、债权转让模式债权人风险

(一)债权转让模式专业放款人风险

(二)债权转让模式平台的经营风险

(三)债权转让模式非法集资与诈骗风险

四、担保模式债权人风险

(一)P2P平台自身担保风险

(二)第三方机构担保风险

(三)风险储备金担保风险

五、保护P2P网络借贷债权人利益的重大意义

(一)有助于扩大消费群体,活跃资本市场

(二)有助于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维持互联网金融市场稳定

六、简要评价

第四章 以制度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

第一节 P2P网络借贷的美英监管主体评析与我国监管主体的确定

一、美国、英国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评析

(一)规则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简介

(二)美国、英国监管主体特点

1.美国监管主体特点:以SEC为核心监管组织、多部门分类监管、州与联邦共同监管

2.英国监管主体特点:专门监管机构(FCA)和自律组织(P2PFA)共同监管

二、对我国P2P互联网借贷监管主体确定的探究

(一)不能再新成立网监会来进行监管

(二)不能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形成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

(三)银监会可作为监管主体

1.P2P网络平台发展概况与银监会监管历程

2.银监会成立的背景与职责

3.银监会作为监管主体的可行性

4.银监会监管面临的问题

5.银监会监管是目前合理选择

第二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宜采用统一监管模式

一、P2P互联网借贷的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模式

(一)金融监管介绍

(二)中国金融分业监管的发展历程

(三)中国未来金融监管的展望

(四)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向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不宜采取分业监管模式的原因

(一)分业监管可能导致多头监管到无头监管

(二)分业监管可能因监管过度而抑制P2P网贷创新

(三)分业监管可能提高P2P平台运营成本和政府监管成本

1.金融监管对P2P平台的运营成本

2.金融监管的成本

(四)分业监管不利于对日新月异P2P网贷的监管跟进

1.监管的落后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矛盾

2.监管人员的水平与监管方式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我国P2P互联网借贷宜采用统一监管模式的原因

(一)P2P网贷的金融媒介属性与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现状

1.P2P网贷的金融媒介属性

2.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

(二)统一监管模式的制度传统

(三)统一监管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

第三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地域监管与中央监管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地域监管由我国的P2P监管特点所决定——以注册地为关联点

(一)P2P借贷公司地域发展不平衡

(二)工商注册地监管的可操作性

二、我国P2P互联网借贷地域监管的可行性

(一)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适度权力的必要性

(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高涨积极性

(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实践日趋丰富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地域监管与中央监管的协调

(一)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限分配

(二)单纯地方监管与单纯中央监管的弊病

(三)中央与地方金融协调监管措施

第五章 以主体视角构建中国P2P网络借贷法律监管制度

第一节 我国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1.平台为信息中介

2.关于P2P平台的法律性质

(二)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定性为信息中介的原因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定性为信息中介的利处

二、P2P网贷平台的准入机制为备案制

(一)备案制的概念与特征

(二)备案制是唯一合适的P2P网贷平台准入机制

1.由平台信息中介性质的本质决定

2.有助于搭建充分竞争的平台实现金融民主化

3.由平台的运行情况及监管成本决定

(三)备案制的可操作性

1.从监管机构角度分析

2.从P2P网贷平台角度分析

3.实践案例

4.预期效果评估

三、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行监管

(一)禁止P2P网络借贷平台设立“资金池”

1.资金池定义

2.资金池的运作模式

3.资金池的鉴别

4.禁止设立资金池的原因

5.平台“资金池”的危害

6.因设立“资金池”而破产、跑路平台

(二)禁止P2P网络借贷提供担保

1.担保引入P2P是中国特色

2.去担保化是平台发展的趋势

(三)P2P互联网借贷资金的第三方托管制度

1.第三方托管的必要性

2.托管在P2P行业的实施现状

3.加强托管制度建设

(四)根据信用评级确定利率

1.英美平台利率确定经验

2.以信用评级确定利率的意义

(五)信息披露机制与向监管机构的报告规范

1.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披露的信息

2.借款项目的透明

3.平台运营数据的公开展示,包括实时数据及定期报告

4.合作机构信息披露

5.提供风险揭示及说明

6.向监管机构的报告规范

(六)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与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合作

1.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2.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

3.P2P互联网借贷平台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

(七)禁止P2P网贷平台进行类基金操作

1.类基金的定义及特征

2.资产证券化的合法性要件

3.债权转让业务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合法性争议

4.P2P网络借贷平台债权证券化的风险

第二节 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借款人的法律监管

一、网络借贷中借款人的特征

二、建立借款人信用管理制度

(一)实行以多元征信体系为基础的信用分级制

(二)实行以身份证为关联点的借款人实名制

1.借款人实名制有助于控制借款人的准入资格

2.借款人实名制有助于保证债权真实和可追溯

3.借款人实名制有助于控制借款人的贷款规模

4.借款人实名制的可操作性

5.如何避免借款人实名制可能导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

三、实行借款总额的上限制

(一)实行借款总额的上限制是众望所归

(二)实行借款总额的上限制是控制偿债风险的外在因素

(三)国外的做法

第三节 我国对P2P网络借贷投资者的法律监管

一、我国对P2P网络借贷贷款人法律监管的缘由

(一)保障贷款人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防控平台洗钱风险

1.游离于现行法律法规监管之外,易成为新的洗钱通道

2.网络认证难以进行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

(二)以监管为手段达到保障贷款人权益的目的

二、实行以身份证为关联点的贷款人实名制

三、以净收入为标准设置贷款总额的安全线

四、贷款人债权转让问题

五、在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保持平衡

(一)国内外P2P机构投资者运作模式比较

1.国外P2P机构投资者的运作模式介绍

2.中国机构投资者的运作模式分析

(二)中国P2P机构投资者面临的现状

(三)保持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的平衡

第六章 P2P相关的配套制度研究

第一节 P2P互联网借贷的征信体系分析

一、征信的含义

(一)传统意义上的“征信”

(二)P2P互联网借贷的“征信”

二、国内P2P互联网借贷征信模式

(一)纯线上模式

(二)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三)与第三方合作模式

(四)纯线下模式

三、现行P2P互联网借贷征信环节的优势

四、现行P2P互联网借贷征信环节的弊端

(一)提高了平台运营成本,造成不经济性

(二)征信标准不一,造成信用风险制约

(三)主观性较强,不利于征信的标准化

第二节 多元有效征信体系的建立

一、建立多元纽带的征信体系是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根基

二、构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的金融征信系统

(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的现状

(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与P2P互联网借贷

三、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专业征信机构或行业协会实现平台信用信息共享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信用信息共享的现状

(二)信用信息共享的意义与障碍

五、大数据征信体系

第三节 信用信息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金融隐私权: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

(一)金融隐私权的法理基础

(二)金融隐私权的权益形态

(三)商业秘密权: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

二、信用信息披露与金融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一)信用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知情权

(二)金融隐私权与信用信息披露的冲突与制衡

三、信用信息的侵权行为

第四节 P2P网络借贷金融犯罪与民事侵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认定

(二)P2P互联网借贷和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防范措施

二、洗钱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洗钱罪的法律认定

(二)P2P互联网借贷和洗钱罪

(三)洗钱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三、集资诈骗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认定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和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四、侵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P2P借贷和侵犯隐私权

(二)侵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五、高利贷及高利转贷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高利贷的法律认定

(二)P2P网络借贷和高利贷

(三)高利转贷罪的法律认定

(四)高利贷及高利转贷罪的法律风险防范

第五节 建立P2P网络借贷的同业自律组织

一、同业自律组织产生的必要性

二、同业自律组织运行中的问题

三、同业自律组织配套制度的建立

(一)建立征信信息共享和黑名单公示机制

(二)建立监督平台不正当竞争的黑名单制度

(三)建立平台运营、借款人违规的同业投诉与处理机制

第七章 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研究

第一节 英美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分析

一、英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

(一)确立P2P平台监管主体

(二)严格的行业自律

(三)平台保护机制——以Zopa为例

二、美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

(一)美国P2P监管制度

(二)平台保护机制——以Prosper为例

第二节 我国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探究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债保人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一)法律监管制度的法律依据及不足

(二)征信系统尚未完善

(三)行业自律组织管理尚未健全

二、完善P2P网络借贷债权人保护机制的路径

(一)强化立法和司法监管

(二)建立P2P平台准入机制

(三)建立健全征信系统和审计制度

(四)建立P2P网络借贷债权人安全保护制度

第八章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第一节 《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二、《办法》出台的意义

第二节 《办法》中“总则”部分重点内容分析

一、制定《办法》的依据

二、《办法》规制的对象

三、网络借贷主体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四、我国网络借贷的监管原则和监管体制

第三节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

一、备案时间规定和备案机构职责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变更、终止和破产

第四节 网络借贷的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二、网络借贷经营活动的负面清单

三、网络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行为的规定

四、网络借贷禁止线下发生的规定

五、网络借贷金额的规定

六、网络借贷网络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七、网络借贷的其他规定

第五节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一、出借人授权的规定

二、出借人投资能力的评估和投资限制

三、借贷信息的管理

四、资金第三方托管

五、网络借贷争端解决

第六节 网络借贷信息披露

一、网络借贷信息披露的意义

二、借款人的信息披露

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本身的信息披露

第七节 网络借贷监督管理

一、网络借贷监督管理机构

二、行业协会职能

三、资金存管协议

四、重大事件应急措施与立即报告制度

五、一般事项报告制度

六、年度审计的规定

第八节 法律责任

一、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出借人及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节 《办法》出台的影响评估及对策

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是2016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武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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