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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担保创新需法律规制
内容简介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担保创新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政策层面,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这些金融担保创新不可避免地碰到了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金融担保创新的法律规制研究》的研究基于金融创新实践,针对目前的主要创新品种进行类型化的研究,突破了目前现有的理论框架,为《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则的理解适用提供理论支撑,为信贷融资实践和司法实践提供解释论上的依据,同时为中国民法典物权法编相关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提出建议。
作者简介
高圣平,湖北省仙桃市人,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1993—1996),民商法学博士(1999—200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2—2004)。具有律师(1992)、经济师(金融)(1997)、国际商务师(1997)、企业法律顾问(1998)资格。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和讲授课程有民商法、MBA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土地法和物业管理法,出版有《物权法》、《物权法担保物权编》、《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担保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动产抵押制度研究》、《保证合同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研究》、《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等多部专著,于上述领域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高圣平,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中美能源集团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的法律顾问。
独著《担保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动产抵押交易制度研究》、《民事合同理论与实务·定式合同卷》、《保证合同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公司法教程》、《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等十余种民商法著作。翻译出版《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卷)、《魁北克民法典》等多种译著。在《法学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30余篇。$$$$$高圣平(1968- ),湖北仙桃人,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1999--200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2--2004)。具有律师(1992)、经济师(金融)(1997)、国际商务师(1997)、企业法律顾问(1998)资格。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和讲授课程有民商法、MBA、EMBA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担保法、房地产法、土地法和物业管理法,出版有《担保法论》、《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等多部专著,《侵权法的统一: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的责任》、《欧洲民法典草案》、《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卷)等多部译著,发表有上述领域的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其中,《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高圣平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高圣平,湖北仙桃人,中国致公党党员,具有律师、经济师(金融)、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高圣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具有律师、经济师(金融)、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出版了《物权法》、《担保法论》、《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欧洲民法典草案》、《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卷)》等多部专著、译著,发表上述领域的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获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高圣平,湖北省仙桃市人,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1993--1996年)、民商法学博士(1999--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2--2004年)。具有律师(1992年)、经济师(金融)(1997年)、国际商务师(1997年)、企业法律顾问(1998年)资格。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和讲授课程有民商法、MBA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土地法和物业管理法;出版有《担保法论》、《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物权法与担保法:对比分析与适用》、《中国土地法制的现代化》、《新公司法与国企改制》、《担保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动产抵押制度研究》、《保证合同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研究》等多部专著;另出版有《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卷)》、《土地法制改革》、《侵权法的统一: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的责任》、《现代西方私法的演进》等多部译著;于上述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十余项。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总序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金融担保创新视野下的独立保证:典型化、类型化与利益衡量
一、我国法上的独立保证规则及其解释歧见
二、我国审判实践中独立保证的效力分歧及其检讨
三、独立保证的典型化
四、独立保证的类型化
五、保证人基于基础法律关系的抗辩权:欺诈或权利滥用
六、保证人基于独立保证关系的抗辩权:保证期间经过
七、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后的权利:返还请求权、代位权与求偿权
八、本章小结
第三章 金融担保创新视角下的商铺租赁权担保: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
一、商铺租赁权担保实践:在信贷与司法之间
二、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抵押抑或质押
三、商铺租赁权担保的法律效力:基于解释论的分析
四、商铺租赁权担保的公示方法:登记制度的构建
五、本章小结
第四章 农村金融担保创新:以土地权利的市场化为中心
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规则之构建
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规则的重构
三、土地承包收益权担保的法律构造
四、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金融担保创新视野下的融资租赁:交易结构、制度困境与法制完善
一、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构造
二、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交易:现实与法律困境
三、融资租赁登记公示制度的建构
四、中国融资租赁法制的现代化
五、本章小结
第六章 金融创新中的非典型担保:解释论与立法论
一、我国非典型担保制度的学说争议和司法态度——以让与担保为中心
二、让与担保可否法典化
三、动产让与担保与动产抵押:并存抑或择其一
四、动产让与担保的法律构成:所有权构造抑或担保权构造
五、动产让与担保的公示方法:登记抑或其他
六、动产让与担保的实行:归属清算抑或变价清算
七、典当权的体系定位
八、本章小结
第七章 金融担保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以登记制度的再造为中心
一、金融担保创新与动产抵押登记
二、金融担保创新与应收账款质权登记
三、金融担保创新与不动产权利的登记能力
四、金融担保创新与不动产抵押登记
五、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
一、我国担保物权体系与金融担保创新的路径
二、金融担保创新品种的类型化
三、金融担保创新中独立担保的效力
四、金融担保创新模式的体系定位
五、金融担保创新品种的登记问题
六、金融担保创新中非典型担保的效力
七、小结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依托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后记
金融担保创新的法律规制研究是2017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作者高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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