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卢建平主编,《法学新思(京师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荟萃)》收录38篇博士学位论文,凸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
内容简介
卢建平主编的《法学新思(京师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荟萃)》收录了法学院建院以来的已通过答辩的38篇基础理论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法学分支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这些博士学位论文在选题和内容上密切联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或者对以往理论研究中尚未研究或者研究不够深入的课题展开探索性研究,或者对现有研究课题从新的视角和方法进行研究,得出新的结论,或者对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展开进一步地论证、补充和完善,使之*加深化、确切和*有说服力。为便于读者了解论文作者和论文概况,每篇论文中均对论文作者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
作者简介
卢建平 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浙江桐庐人,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年考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1984年留学法国,1985年获法国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3月获法国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回国参加工作,先后任教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6年获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获得北京市五四奖章,2004年当选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出版著作、译作近30种,代表作为:《刑事政策与刑法》、《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刑事政策学》、《中国刑事政策研究》、《新刑法理论》、《比较犯罪学》等,在国内外发表文章200余篇。
学术兼职有:国际刑法学协会执行委员、副秘书长,国际犯罪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卢建平,1963年12月出生于浙江桐庐,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由国家教委公派至法国留学.1988年3月获法国“刑法与刑事科学”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哲学社会学系讲师、副教.经济系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国际经济法系主任、教授,公共管理系主任、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常务副秘书长、刑事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浙江桐庐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国蒙彼埃大学刑事法学博士,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暨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第十六届北京市“五四”奖章、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主持并完成多面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著译有《新刑法理论》、《刑事政策与刑法》、《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等数十部,主编或共同主编《刑事政策评论》、《国际刑法评论》、《欧洲法通讯》等著作十余部。在国内外用中、英、法文等发表论文200多篇。$$$$$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挂职),以及国际刑法学协会执行委员、副秘书长暨中国分会副主席。
莫洪宪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安全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
吴振兴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以及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志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越轨预防与矫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陈家林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王俊平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何荣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王安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郭理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朱本欣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总 序
前 言
第一编 基础理论法学
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研究
一、蒙古族生态习惯法内涵分析
二、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效力基础
三、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价值分析
四、国家立法视角下的蒙古族生态习惯法
五、社会生活中蒙古族生态习惯法的动态表达
清入关前满洲法文化研究[1]
一、满洲法文化的生长环境
(一)满洲先世的传统文化
(二)明朝女真人的社会组织
(三)明朝女真人的习惯法
二、清入关前满洲的主观法文化
(一)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法律思想
(二)满洲社会中的法观念、法意识
三、清入关前满洲的客观法文化
(一)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司法机构的建立
(二)八旗制度的建立
(三)满洲的民族政策
四、清入关前满洲法文化的特征
五、清入关前满洲法文化的历史地位
第二编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现代宪法制度改革研究(1997—2013年)
一、联合王国的传统宪法制度
(一)不成文宪法
(二)议会主权
二、联合王国现代宪法制度改革的缘起
三、联合王国现代宪法制度改革的共识和分歧
(一)改革共识
(二)分歧
四、宪法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调整国家权力
(一)设立独立的最高法院
(二)改革贵族院
(三)分权
五、联合王国现代宪法制度改革之二:加强公民权利保障
(一)权力和权利是宪法规范中的核心内容
(二)选举制度改革
六、联合王国现代宪法制度改革评价:取得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一)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七、结语
土地流转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研究——基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视角[1]
一、对“土地流转”的概念界定
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
(一)哪些农民?
(二)什么是土地权益?
(三)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容
三、城市化、土地流转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内在逻辑
(一)农民土地权益是城市化和土地流转的核心
(二)城市化、土地流转和农民土地权益之间的循环互动
四、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型是人口城市化的核心
五、引入土地流转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制度
第三编 诉讼法学
宪法诉讼研究——基于程序的考察[1]
一、美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
(一)法院享有违宪审查权
(二)违宪审查的案件性
(三)司法独立的保障
(四)来自美国的对违宪审查的质疑
二、德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
(一)德国的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
(二)德国宪法法院审查制与美国违宪审查制的联系与区别
(三)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模式是德国的选择
三、法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
(一)宪法委员会的事前审查制
(二)宪法委员会实行抽象审查
(三)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审查相结合
(四)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模式是法国的选择
四、我国违宪审查模式的选择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
(二)我国违宪审查模式选择的社会基础
(三)我国违宪审查模式选择的理论基础
司法机关内部考评体制实证研究
一、司法内部考评的基础考察
(一)司法内部考评的定位
(二)司法内部考评的目的、功能与类型
(三)司法内部考评的方法和内容
二、司法满意评价的数据分析
(一)A省法院满意评价
(二)案件质量评查的概况
(三)评查存在的问题
(四)司法绩效考评的综合考察
三、司法内部考评机制的去向及展望
(一)司法内部考评机制对司法的影响
(二)司法内部考评的局限性及其边界
(三)展望:走向公平、规范的司法内部考评
四、结论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1]
一、行刑衔接不畅表现的基本类型
(一)行政执法机关之间配合不足
(二)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配合不足
(三)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配合、制约有限
(四)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配合与制约不足
二、行刑衔接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分权原则
(二)程序法定原则
(三)协作原则
(四)监督原则
(五)及时原则
三、行刑衔接机制的立法完善
(一)明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二)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义务
四、行刑衔接机制基本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一)信息平台制度的完善
(二)案件备案制度的构建
(三)案件移送模式的完善
(四)协助组织机制的构建
环境诉讼因果关系证明研究
一、环境诉讼的特征
二、因果关系与环境诉讼
(一)哲学范畴的因果关系与法学范畴的因果关系
(二)因果关系理论的变迁
三、域外环境诉讼因果关系证明比较
(一)欧盟
(二)日本
(三)美国
四、环境诉讼因果关系证明的新规则
(一)增加新的证据类型——统计证据
(二)证明因果关系成立的新要素——机会丧失
五、结论与建议
美国民事判决执行制度研究
一、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有关判决的制度
二、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判决后发现程序(post-judgment discovery)
三、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补充程序(supplementary proceedings)
四、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执行令程序(execution)
(一)对财产的扣押
(二)对扣押财产的拍卖
五、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债权扣押程序(garnishment)
六、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接管制度(receivership)
七、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特别程序
八、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判决债权人救济之诉
九、美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财产豁免制度
十、结论
(一)美国民事判决制度的总体评价
(二)美国民事判决执行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问题研究[1]
一、撤回起诉与相关术语解析
二、撤回起诉的法理基础
(一)检察官客观义务
(二)公诉裁量权
(三)犯罪控制
(四)诉讼效益
三、撤回起诉的功能
(一)正功能
(二)反功能
四、撤回起诉的立法模式
(一)禁止撤回模式
(二)限制撤回模式
(三)自由撤回模式
五、我国撤回起诉的问题剖析
(一)撤回起诉时间不当扩张
(二)撤回起诉事由招致滥用
(三)撤回起诉的司法审查形同虚设
(四)撤回起诉的当事人参与缺位
(五)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模糊不清
六、撤回起诉的改革设想
(一)科学设定撤回起诉的时间
(二)规范撤回起诉的法定事由
(三)强化撤回起诉的司法审查
(四)建构撤回起诉的当事人参与机制
(五)明确撤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制度研究[1]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制度的理论界定
(一)规范意义上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二、比较法视野中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制度
(一)两大法系证明标准的具体形态
(二)两大法系证明标准存在差异的深层原因
(三)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和司法状况
三、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客观化控制
(一)证明标准是法官心证客观化的外在尺度
(二)证明标准客观化的保障措施
(三)证明标准客观化的可审查性
四、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动态化把握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提高
(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降低
(三)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动态化在我国的实践
五、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特殊化处理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特殊化处理的范围
(二)特殊类型案件中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处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制度研究[1]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制度的概念、性质及特点
二、暂缓判决制度的域外考察
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司法实践及其与域外暂缓判决制度的对比分析
(一)司法实践
(二)我国司法实践与域外暂缓判决制度的对比分析
四、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对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理论争议的回应
(二)暂缓判决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三)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可行性
五、我国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基本路径
六、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审判程序
七、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缓判决的考察程序
民事误判实证研究——以408件再审案件为分析样本
一、民事误判:我国司法支付的过高成本——对408件再审案件的统计分析
(一)不服当事人再审申请热情高涨
(二)法院级别引发再审分歧
(三)再审内部关系复杂效果不佳
(四)立法规范无法有效束缚再审
(五)再审判决理由与再审事由对应性很低
(六)本文观点:我国法院为民事误判支付了过高成本
二、结构性扭曲:民事误判高企根源于司法体制本身
(一)上级法院被赋予过大的司法权力
(二)两审终审制度弊端明显
(三)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干扰了法院司法
三、顺应司法规律:结构调整视域下控制民事误判的思考
(一)结构紧张:不等边四边形诉讼结构破坏了司法规律
(二)秩序再造:重构符合司法规律的诉讼结构
结语
论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
一、刑事主观事实概述
(一)刑事主观事实的含义
(二)作为证明对象的几类刑事主观事实
(三)刑事主观事实的分类
二、刑事主观事实证明困难的状况及成因
(一)刑事主观事实证明困难的状况
(二)刑事主观事实证明困难的成因
三、刑事主观事实证明的宏观考察
(一)犯罪构成可证明性
(二)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原则
四、解决主观事实证明困难的实体法路径
(一)关于犯罪论体系与主观事实的证明
(二)关于刑法的适度客观化
(三)关于刑法罪名的设置
五、刑事主观事实的司法证明方法
六、刑事主观事实的推定
七、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一)证明责任
(二)证明标准
八、刑事主观事实证明的诉讼制度保障
(一)理想模式
(二)现实路径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实证研究
一、河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建设情况
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理念存在偏差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不健全
(四)工作机制不完善
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完善
(一)更新执法理念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四)健全工作机制
(五)构筑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当事人诉讼行为论——以法院与当事人权限分配为视角
一、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的发展趋势
二、处分权主义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当事人在确定审判对象上的主导权
(二)法官释明对当事人处分权之保障
三、辩论主义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辩论主义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二)对当事人事实主导权之保障
四、诉讼促进政策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五、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瑕疵及其救济
民事诉讼失权理论研究[1]
一、民事诉讼失权的含义
二、民事诉讼失权的正当性
(一)民事诉讼失权与诉讼价值
(二)民事诉讼失权与诚实信用原则
(三)民事诉讼失权与宪法权利
(四)民事诉讼失权与时间
三、民事诉讼失权的构成体系
四、民事诉讼失权的样态
(一)民事诉讼失权的理论分类
(二)民事诉讼失权的具体表现
五、我国民事诉讼失权的完善
(一)民事诉讼权利的滥用及原因
(二)我国民事诉讼失权的完善
中国民事诉讼事实观的基本考察[1]
一、民事诉讼事实观与事实认定的界定
(一)民事诉讼事实观
(二)事实认定
二、民事诉讼事实观与事实认定的关系分析
(一)基于历史的角度
(二)基于比较法的角度
三、中国民事诉讼事实观影响下的事实认定的历史嬗变
(一)朴素事实观(新中国成立至1991年)
(二)规范事实观(1991年至2001年)
(三)漂移的民事诉讼事实观(2001年至2012年)
四、中国民事诉讼事实观及事实认定不同样态的成因分析
(一)司法独裁下的自由裁量
(二)事实认定的主体在法律职业化方面的内在冲突
(三)偏离的事实认定规则
五、科学规范事实观:中国民事诉讼事实观的未来取向
(一)科学规范事实观的表现样态:理性客观真实
(二)科学规范事实观的理论基础
(三)科学规范事实观实现的基本原则
(四)科学规范事实观影响下的事实认定
美国民事诉讼案件管理制度研究
一、案件管理的界定
(一)案件管理的理念渊源
(二)案件管理的司法进程
(三)本文关于案件管理的界定
(四)案件管理的主题构成
二、案件审前会议管理
(一)案件管理会议之准备
(二)案件管理会议的举行
(三)最后审前会议
三、案件区分管理
(一)案件区分管理的技术系统
(二)司法和解及其管理
(三)替代性程序(ADR)的管理
四、证据开示管理
(一)证据开示管理的意义与依据
(二)证据开示管理的通则
(三)证据开示管理的限制
(四)证据开示管理的救济
五、案件动议管理
(一)动议申请及听审管理
(二)动议管理的环节
(三)动议类型的各别管理
六、案件庭审管理
(一)庭审技术管理
(二)常规案件庭审管理通则
(三)特殊案件的庭审管理
七、余论:案件管理的辩证法及对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启示
(一)案件管理的辩证法
(二)对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启示
第四编 刑法学
惩治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1]
一、研究背景
二、论文的主要研究特点及意义
三、本文研究的核心观点
污染转移刑事对策研究[1]
一、污染转移的事实特征与规律揭示
(一)科学界定了污染转移的概念
(二)污染转移的本质剖析
(三)污染转移的表现形式与特征
二、刑法介入污染转移的必要性与限度探析
(一)刑法介入污染转移的必要性
(二)刑法介入污染转移的限度
三、污染转移的刑事立法对策
(一)刑事立法的目标
(二)我国现行环境刑法之缺陷
(三)环境刑事立法之应对与完善
四、污染转移的刑事司法对策
(一)环境刑事司法的整体变革对策
(二)污染转移防治的具体刑事司法对策
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形成机理及刑事对策研究
一、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的内涵与外延
二、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实证分析
三、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形成机理
四、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刑事治理对策
以犯罪被害性为导向的被害预防[1]
一、以犯罪被害性为导向的被害预防原则
(一)明确预防的维度
(二)突出预防的重点
(三)正确选择预防的路径
二、以犯罪被害性为导向的社会预防
(一)社会预防的实施原则
(二)社会预防的具体措施
三、以犯罪被害性为导向的个人预防
1.科学认识、常防不懈
2.科学预防,预防与减损并重
中国有组织犯罪事实形态实证研究
一、犯罪组织体的概念
二、犯罪组织体类型及能量级别
三、中国有组织犯罪组织体的系统分析
境外追赃刑事法律问题研究[1]
第一章 境外追赃刑事法律问题概要
第二章 境外追赃之基础:主要资产流入国的追赃法律制度
一、主要资产流入国追赃的国内法依据
二、主要资产流入国的冻结、扣押制度
三、主要资产流入国的没收制度
四、境外追赃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第三章 境外追赃国际刑事合作形态一
第四章 境外追赃国际刑事合作形态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
一、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概述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原则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条件
四、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程序
五、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立法模式
第五章 境外追赃之资产分享问题
第六章 我国境外追赃刑事法律机制的建构与完善
一、我国没收制度的完善
二、我国境外追赃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完善
三、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没收裁决制度的建构设想
四、我国境外追赃资产分享制度的完善
五、我国洗钱罪刑事法律完善
第五编 民商事法学
中美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之比较研究
一、混淆可能性原则上在中美商标法中的体现及应用
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在中美商标法中的适用
三、商标平行进口的中美立法比较
四、中美商标间接侵权认定问题的比较研究
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及相关主体问题研究
一、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特征——个体性与群体性并存
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构建模式
三、传承人
四、采风者
五、再创作者
六、使用者
共同危险侵权责任制度研究[1]
一、共同危险侵权概念界定
(一)共同危险侵权和相似侵权的区别
(二)共同危险侵权概念界定
二、共同危险侵权责任归责理论解析
(一)共同危险侵权责任的归责基础
(二)共同危险侵权归责原则
三、共同危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解读
四、共同危险侵权责任形态变迁
五、共同危险侵权按份责任之立法选择
(一)共同危险侵权连带责任理论基础并不成立
(二)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的合理性
(三)共同危险侵权按份责任的确定
六、共同危险侵权免责事由
(一)共同危险侵权人举证证明自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免除责任承担
(二)受害人对损害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情况下应该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这是责任自负和过错责任原则的体现
(三)受害人减免共同危险侵权人部分责任与减免部分共同危险侵权人责任的,危险行为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承担
七、我国共同危险侵权诉讼程序补正
八、结论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研究
一、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概述
(一)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的界定
(二)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的法律保护
二、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
(一)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法哲学分析
(二)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法经济学分析
三、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中的权益冲突与协调
(一)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中的权益冲突
(二)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中的权益协调
四、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的立法与完善
(一)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立法与评价
(二)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的完善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程序构造
一、引言
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非讼化及其正当性
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适用范围
四、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启动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申请人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级别管辖
五、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查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审查范围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查标准
目的考量下的专利权保护研究——以特定环境为背景
一、专利权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专利权保护的基本原理
(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保护的目的考量研究进路
(一)目的法学的主要思想及本文目的考量的概念
(二)目的考量对于专利权保护的意义——解决专利法“法律失灵”
(三)目的考量下专利权保护的调整
三、实证研究之一:应对国际竞争的专利权保护
(一)全球视野下中国专利竞争力分析
(二)中国面临的压力以及专利国际保护最大化的分析
四、实证研究之二:目的考量下的侵犯专利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一)侵犯专利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分析
(二)过错归责原则的应对建议——构建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体系
五、实证研究之三:药品专利保护的目的考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研究
一、董事会决议法律性质的双重性:特殊法律行为与公司内部的自治性法规
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根源及原则
(一)效力根源
(二)决议效力制度遵循的原则
三、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案例实证数据分析
四、董事会决议的效力要件及效力瑕疵的类型体系
五、董事会与股东会决议效力瑕疵的关联性问题
六、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
七、完善我国公司法中董事会决议效力制度的几点建议
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之构建
一、本文的主要论证和观点
(一)以气候有益技术转让作为研究对象而进行的制度性建构的论证具有特殊意义
(二)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必要性
(三)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可能性
(四)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方案
(五)中国的利益和应对
二、本文的论证方式和方法
三、本文具有创新性的见解
(一)市场范式下的法律制度在促进气候有益技术转让问题上的不足
(二)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理论基础——“康德生态范式”
(三)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框架的具体方案
(四)中国在构建气候有益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上的利益和应对策略
四、总结
商标权质权制度研究[1]
一、商标权质权与其他知识产权质权的比较
二、我国商标权质权制度的立法考察
三、我国商标权质权制度的现实考察
(一)商标权质权的设立阶段
(二)商标权质权的存续阶段
(三)商标权质权的实现阶段
四、商标权价值的特殊性
五、商标权质权的效力与商标注册申请的冲突
六、商标权质权的实现
七、对我国的商标权质权制度进行新的体系化设计
(一)在《商标法》中设原则性规定
(二)在《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设具体规定
(三)在《质权登记程序规定》中增加程序性规定
著作权法上的出租权研究[1]
一、绪言
(一)立法之发展趋势
(二)实施之发展趋势
二、完善我国出租权法律构造的思考
(一)提供使用——出租权之本质
(二)间接界定——出租权主体范围由客体确定
(三)类型化——特定出租权客体
(四)并行模式——出租权的实施方式
三、完善我国邻接权制度中的出租权
(一)合理界定表演录制品的出租权
(二)细化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出租权
(三)明确广播组织的出租权
四、完善出租权集体管理制度
(一)明确出租权集体管理组织
(二)细化出租权收费依据与标准
五、完善出租权侵权与救济制度
六、结语
第六编 国际法学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及其合法性研究
一、“337条款”的产生与发展
(一)“337条款”的产生
(二)“337条款”的衰落与复兴
(三)美国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和知识产权全球化对“337条款”的影响
二、“337条款”的内容解析
(一)调查的主管机构
(二)“337条款”的实质要件
(三)“337条款”的调查程序
三、“337条款”的法律性质分析
(一)“337条款”的法律性质界定
(二)“337条款”的程序优势
四、对“337条款”合法性的质疑
(一)“337条款”是否违反了GATT的规定
(二)“337条款”是否违反了TRIPS协议的规定
五、“337条款”对我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立法的借鉴意义
GATS“必要性”检验研究
一、GATS“必要性”检验的内涵
二、“必要性”检验在GATS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价值
三、GATS“必要性”检验的构成要素分析
四、GATS第14条“必要性”检验:以检验标准为视角
五、GATS第6条“必要性”检验:以谈判前景为视角
六、GATS“必要性”检验下国内规制空间:以我国网络视听法律规制为视角
WTO体制下国际电影贸易管制研究
一、国际电影贸易的界定
(一)不宜适用管制的贸易领域——电影出口贸易与国际电影技术贸易
(二)可适用管制的贸易领域——电影进口贸易与国际电影服务贸易
二、WTO规则涉及国际电影贸易管制之规定
(一)GATT涉及国际电影贸易管制之规定
(二)GATS涉及国际电影贸易管制之规定
三、电影进口贸易管制及与WTO规则的冲突分析
(一)电影进口贸易的管制措施
(二)电影进口贸易管制措施与WTO规则的冲突分析
四、国际电影服务贸易管制及与WTO规则的冲突分析
(一)国际电影服务贸易的管制措施
(二)国际电影服务贸易管制措施与WTO规则的冲突分析
五、中国国际电影贸易管制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宏观层面
(二)微观层面
法学新思:京师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荟萃是2016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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