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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讨论高科技风险规制决策中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与说明理由制度。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为涉及高科技的政府决策活动,诸如核电、转基因食品、化工项目等搭建一个合法性审定框架,即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在实体方面规制行政权力的恣意和专断。同时,在程序中充分引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两种制度,从而使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能兼具科学性和民主性。
本书以核电项目的建设为切入点,因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清洁能源匮乏的现实状况,中国需要大规模发展、使用核电,在可预期的未来,核电建设将会迎来一个建设高潮期。因此,本书以核电介入研究高科技风险决策过程的法律规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作者简介
作者杨尚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监察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行政法学、监察法学、宪法学背景,长期从事行政法、监察法、宪法等问题研究。在《政治与法律》《行政法论丛》《治理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译著一部,合著四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省部级项目两项,并主研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问渠那得清如许
推荐序 推进高科技风险规制决策过程的各论研究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一)核电建设:在“争议”中继续前行
(二)能源现状:中国庞大的核电计划
(三)核电安全:中国亟须完善与核相关的法律制度
二、 研究内容
(一)研究的对象和总体框架
(二)研究的重点、难点
(三)研究的创新点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三、 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风险、危险和不确定性
(二)公共风险与私人风险
(三)客观风险与主观风险
四、 研究方法与进路
(一)中国问题意识与比较法资源相结合
(二)法学的建构性、规范性分析与跨学科的方法、知识相结合
(三)重视经验的实证分析研究范式
(四)面向行政决策的研究径路
五、 文献综述
(一)新行政法研究范式:法释义学向法政策学的转型
(二)法学视角下风险规制研究的现状
(三)法学视角下核电的研究状况
第二章 核电风险规制:整体法律制度建构的思考
一、 核电风险: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一)客观风险:核电技术的原罪
(二)主观风险:公众理解的核电
二、 规制核电风险的挑战:基于四个方面的思考
(一)规制主体的路径依赖:政府规制vs市场规制
(二)“争议”的迷雾:如何看待专家的理性?
(三)利益的复杂化:如何理解科学的民主化?
(四)制衡与监督:司法机关的窘境
三、 核电风险规制:超越传统行政法学研究的视野
(一)重构行政法解释框架的关键:合法性概念的定义
(二)组织法上的思索:强化规制机构的独立性
(三)封闭与回应:参与式行政
(四)变革和创新:司法机构功能的重新界定
四、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独立与规制:核电安全管理机关的建构
一、 追思与回答:独立核电管理机关存在的价值
(一)专家管理: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二)机构独立:保障行政决策的公正性
二、 两种模式的评析:如何建构独立的核电管理机构
(一)美国核安全管理委员会:行政—专家相对分离模式
(二)法国核安全局:行政—专家融为一体模式
(三)安全性:核电安全监督机关建构的价值追求
三、 模式探讨:中国如何构建与完善核电管理机关
(一)现状描述:多部门技术官僚+专家委员会
(二)具体模式的选择:行政主导下的专家决策
(三)新机构的基本框架:建构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 本章小结
第四章 科学与信任:公众对于核电风险的可接受性研究
一、 核电发展过程中的真问题:公众不愿意接受核电风险
(一)公众协商应有底线:科学理性
(二)研究路径的革新:突破“知识缺失模型”的束缚
(三)科学需要理解:多安全才够安全?
二、 复杂的认知:公众不接受核电风险的原因探析
(一)塔西佗陷阱: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二)邻避情结:个人利益的权衡
(三)文化视阈中的风险:一个值得关注的因素
三、 制度构建:寻求解决公众不接受核电风险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公信力的重塑:风险评估可靠性的法律保障
(二)个人利益的平衡:从邻避情结到迎臂效应
(三)文化影响下的制度构建:一种功能主义的研究径路
四、 发展核电的制度设计:如何让中国的民众接受“核电风险”
(一)文化的影响:是否利于核电风险的接受?
(二)从猜忌走向信任:具体制度方面的几点思考
五、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尊重与保障: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法治化
一、 现状描述:决策程序的制度实践
(一)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逐渐提升
(二)程序规则体系明显增强:以安全性为首要目的
(三)决策信息的透明度:日益增强
(四)公众参与决策过程:有序推进
二、 观察与梳理:决策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程序的公平性:仍有待提高
(二)信息公开:还需更彻底、准确
(三)专家和民众的参与:仍不充分
(四)决策的理由说明:需要加强
三、 隐匿的真相:决策过程不规范的根本原因
(一)法制不发达:没有一部统一的程序法典
(二)决策的理念模糊:正当程序未贯彻于过程之中
(三)专家、民众参与不够:重要性贯彻执行不充分、不全面
(四)监督不完善:行政决定仍存在徇私的空间
四、 对症下药:核电决策的完善之道
(一)程序法典制定:以专门规则规范核电决策程序
(二)理念清晰、准确:重视正当程序原则的作用
(三)科学性增强:应设置加大专家决策权的程序
(四)民主性增强:应完善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序
(五)决策监督的完善:发挥问责的制度功能
五、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挑战与应对: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一、 问题的引出:行政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审查的目的:不局限于“个人权利”的保护
(二)司法谦抑:不能代替行政官员做出决断
(三)程序中心主义:司法审查的路径依赖
二、 理想中的模型:司法审查制度的具体建构
(一)对于科学事实问题的判断:高度尊重抑或一般尊重?
(二)公众参与权:司法审查制度建构的支点
(三)利益补偿:司法审查的重点
三、 回应中国问题:完善现行司法制度的建议
(一)固本清源:抓紧制定、完善与“核”相关的法律
(二)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适应核电风险规制的需要
四、 监督主体的再思考:立法机关是否更适合?
五、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语:建构适当地规制核电风险的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后记 目尽孤鸿落照边
编委会
高科技风险决策过程的法律规制:以核电的开发应用为分析对象是2022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杨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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