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技术原理

立法技术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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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一部探讨法律逻辑与逻辑法律的专著,阐述中国立法理论、实践及规律。

内容简介

本书大致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三大贡献:一是精确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章节目录

封面

书名页

版权页

前言

简要说明

目录

第一章 理念与概述

第一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立法识别

二、法律概念的界定方法

三、法律概念的界定准则

四、法律概念界定的作用

第二节 法治理念的落实

一、以人民为中心

二、权利本位

三、职权法定

四、司法最终

五、不做自己的法官

六、积极解决纷争

七、紧密联系中国实际

八、法治体系的完备

第三节 制度保障的手段

一、防止干预的立法手段

二、专业分身的代理制度

三、保持中立的申辩制度

四、保持中立的合议制度

五、保持中立的公开制度

六、保持中立的回避制度

七、依法治理的制衡机制

八、解决纠纷的终局机制

九、避免后顾的保障制度

第四节 基本原则的确立

一、立法先要明确调整范围

二、单行立法要有原则体系

三、基本原则要有政治高度

四、基本原则要有正确导向

五、基本原则不要自我设限

六、基本原则要有裁量弹性

七、避免例外被确立为原则

八、避免原则被执行成例外

九、原则与制度的相互转化

十、原则的表述要简洁明快

第五节 法理常识的运用

一、依法立法的本分

二、谨慎设置公权力

三、名副其实的境界

四、体谅观者的理解

五、立法的整体思维

六、程序权利的价值

七、依法理简化表述

八、依常理简化文字

第六节 立法的逻辑金规

一、立法逻辑的层次

二、逻辑规则的遵循

三、概念定义的唯一性

四、概念表述的同一性

五、遵循数理逻辑

六、协调语义逻辑

七、前后内容照应

八、畅通事理逻辑

九、贯通法理逻辑

十、逻辑止于至善

第七节 立法的文字铁律

一、不能太通俗

二、不能太模糊

三、表意要严谨

四、用词要准确

五、搭配要得当

第二章 实体性规范

第一节 行为主体的设计

一、主体明确的要求

二、行为主体的设立

三、执法主体的设立

四、执法主体的协调

五、行为主体的调整

六、协调机制的改革

七、执法资格的落实

八、立法不要主客场

九、立法主体的协调

十、执法资格的落实

第二节 法定职权的配备

一、职能与职权辨析

二、职权配置的依据

三、空泛授权即放纵

四、法定职权的授受

五、法定职权的调整

六、改革调整的职权

七、监督权集中配置

八、裁执权力的分离

九、职权冲突的调适

十、职权主义的衰落

第三节 授权立法的规矩

一、依法授权

二、切实授权

三、适度授权

四、慎重授权

五、忌自我授权

六、忌空白授权

七、忌泛泛授权

八、忌琐屑授权

九、忌长臂管辖

十、赋权用语的标准化

第四节 法定职责的确立

一、法定职责与职权

二、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行政不作为疑云

四、许可职责的简省

五、哗众承诺的简省

六、履责期限的价值

七、法定职责的表达

八、法定职责的落实

九、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行为内容的规范

第六节 法律程序的设计

一、程序是理性需求

二、程序的形式主义

三、控制程序的成本

四、法定程序的反复

五、行政程序外部化

六、程序违法的责任

七、程序违法的把握

第七节 法定条件的规范

一、法定条件与善政

二、法定条件的设定

三、法定条件的完善

四、法定条件的善解

第八节 行政责任的设定

一、责任一定要具体

二、责任一定要实现

三、没有责任的义务

四、治民的设计倾向

五、责任主体的遗漏

六、集体中的个人责任

七、责任的平行分类

八、几种不起眼的责任

九、法律责任的递进

十、切割责任的讲究

十一、具体表述的斟酌

十二、攻心为上的机理

十三、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第九节 救济和监督渠道

一、不要预设监督的障碍

二、不要忘记程序的作用

三、可选的监督环节组合

四、纳入救济渠道很关键

五、充分用足登记立案制

第三章 模块化制度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的功过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难易

三、行政许可的主体

四、行政许可的内容

五、行政许可的标准

六、行政许可的辨识

七、名为验收的许可

八、行政许可的次序

九、行政许可的性质

十、审批惯性的出路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设定

第三节 强制体制的设定

一、强制体制的范围

二、行政强制的概念

三、行政强制的主体

四、执行体制的设计

五、行政强制的救济

第四节 行政征收的设定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

二、行政征收的规范

三、行政征收的目的

四、行政征收的范围

五、行政收费的用意

六、行政征收中的行政确认

七、行政征收的调整

八、行政征收的补偿

九、行政征收的救济

第五节 行政给付的设定

一、行政给付原理

二、行政给付案件

三、给付范围的拓展

四、立法完善的努力

第六节 投诉举报的设定

一、投诉举报制度的核心要素

二、投诉举报权利与处理职责

三、投诉举报制度的完善过程

四、投诉举报制度的理想模板

第七节 行政裁决的设定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

二、行政裁决的变革

三、行政确认的概念

四、行政确认的类别

五、行政裁决的救济

六、行政裁决的执行

第八节 行政合同的设定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二、行政合同的规范

三、行政合同的救济

四、行政合同的价值

第九节 行政复议的完善

一、受案范围与申请期限

二、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

三、案前调处机制的设计

四、案中调解机制的设计

五、复议程序及复议决定

六、行政复议的决策机制

七、复议活动的有效监督

第四章 篇章与结构

第一节 篇章结构的摆布

一、篇章结构的布局

二、章节名称的取舍

三、章节内容的设定

四、章节内容的调整

五、篇章巨变的寓意

六、立法宗旨的确立

七、开篇先确立原则

八、关键内容不可少

九、依内容确定位置

十、不同立法的分工

第二节 条款内容的细化

一、原则性条款设计

二、条款项目的设置

三、条款的原则性和集约性

四、分项列举的时机

五、款项结构的齐整

六、表述顺序的优化

七、排序逻辑的一致

八、但书的结构要求

九、兜底条款的设计

第三节 前后内容的照应

一、基于法理的照应

二、基于事理的照应

三、修法的协同并进

四、前后内容相协调

五、邻近关系的顾忌

六、确保实质性照应

七、慎用“以下简称”

第四节 数理逻辑的用场

一、分类的数理逻辑

二、列举的全面性

三、“等”字的准确使用

四、可能情形的逻辑排查

五、排序的弦外之音

六、兼有关系的把握

七、“和”的错用

八、“或者”的“射程”

九、“或者”的使用风险

十、厘清“和”“或者”的关系

十一、否定关系的表达

十二、排除范围与否定逻辑

十三、连词连用的境界

十四、说法值得商榷

第五节 语义逻辑的协调

一、概念层面上的协调

二、语句层面上的协调

三、条款层面上的协调

四、制度层面上的协调

五、法理层面上的协调

六、勾连关系的关照

七、兜底条款的作用

八、语不通则意不明

第六节 事理逻辑的顺畅

一、立法要考虑情理

二、合事理则合法理

三、尊重常识即事理

四、实然与应然的界限

五、避免繁复许可

六、顾及大众的认知

七、考虑义务人感受

八、贴近执法的实际

九、没有必要的大度

十、事理的与时俱进

十一、避免琐碎立法

十二、符合现行体制

第七节 法理逻辑的通透

一、违背常理亦违背法理

二、违背法理亦违背常理

三、法理逻辑要与时俱进

四、躲避自相矛盾的陷阱

五、语义逻辑即法理逻辑

六、表述清晰即逻辑通透

七、顺应法理以理顺程序

八、理顺各方的法律定位

九、法理指导表述合理化

第八节 歧义表达的克服

一、歧义诱因

二、指代不明

三、以偏概全

四、表意错误

五、误导性表述

六、转折性歧义

七、语义的明确表达

第九节 删繁就简的尺度

一、该有的必不可少

二、用重复强调重点

三、运用立法的成果

四、通用制度的借用

五、条文间相互借力

六、条文合并的捷径

七、点到为止的精妙

八、白描比简称更简

九、活用统称简称

十、约定俗成的简称

十一、以顺序换空间

十二、一字之省的道理

十三、正反兼顾的抉择

十四、重复的限定

十五、不必要的列举

十六、简写的不确定性

十七、不能因陋就简

第十节 避免重复的技巧

一、归并进而省略

二、通过转引避免重复

三、利用语境简化表述

四、制度构造型重复

五、技术失误性重复

六、条文内容的重复

七、语义重复

八、词义重复

九、用词重复

十、节外生枝

十一、同义反复

十二、易生歧义的絮语

十三、重复限定的累赘

十四、“依法”导致的啰唆

第五章 字词与语义

第一节 概念的明确统一

一、界定法律概念的必要

二、法律概念界定的影响

三、定义法律概念的原则

四、概念定义确定性原则

五、概念定义专一性原则

六、概念含义统一性原则

七、二次定义与重复定义

八、相关法律概念的协同

九、法律概念统一的界域

十、概念调整表象的腠理

第二节 常用术语的斟酌

一、职务、职权

二、管辖、主管

三、有权(力)、有权(利)

四、职责、职能

五、依据、适用、援引、比照与参照、引用

六、决定、裁定

七、公开、公布

八、“依法”是限定还是开脱

九、“改变”的确切所指

十、负责人概念的立法统一

十一、保全及财产保全的精确区分

第三节 表述齐整的价值

一、齐整不光为好看

二、参差不齐的代价

三、内容齐整是根本

四、从用语统一做起

五、并列事项的齐整

六、法律引据的统一

七、用足概念的功能

八、表述与语境统一

九、避开简称的陷阱

第四节 常用小词的统一

一、“帐簿”改为“账簿”

二、“必须”“要”统一为“应当”

三、“得”改成“予”

四、“可”统一为“可以”

五、“可以”不如“予以”

六、“以”字的构词功能

七、“以下”改为“下列”

八、“以前”还是“前”?

九、“为”改为“为了”

第五节 遣词造句的分寸

一、出神入化的境地

二、准确表达的风尚

三、循规蹈矩的艺术

四、一字之差的进步

五、避免词义的重复

六、不要随便加“法定”

七、名词动用的风险

八、自我构陷的尴尬

九、关注用词的语境

第六节 语法与字词搭配

一、主语错置

二、主谓搭配

三、动宾搭配的禁忌

四、动词连用的混乱

五、定语即定性

六、定语的“射程”

七、限定失范

八、名词配伍

九、字词搭配的转换

十、“的”字结构

第七节 指代偏移的陷阱

一、更明确地表达

二、简称的学问

三、慎用代词“其”

四、“前者”与“后者”

五、指向对称概念

六、节外生枝的指代

七、范围无限大

八、谁是“推荐的人”

九、“本级”是哪一级

第八节 助词与介词结构

一、助词逐渐边缘化

二、介词结构的简化

三、时限起点的统一

四、“被”很重要

五、“在”的用法

六、慎用“对”字结构

七、慎用“由”字结构

八、多重介词的使用

九、介词结构的重叠

十、不可乱用“可以”

第九节 数字与标点符号

一、人数的计算

二、收费的标准

三、次数必须明确

四、准确使用序数词

五、“:”的含义及应用

六、“、”的含义及应用

七、“,”的含义及应用

八、“;”的含义及应用

第六章 情境与时代

第一节 立法语气和情感

一、语气和缓更利于推进落实

二、用语谦和更可能表意准确

三、态度亲民更体现以人为本

四、斟酌用语传导认真的态度

五、表述坚定才能为实施撑腰

六、立法者犹豫则执法者彷徨

七、以大局为重

八、与人方便自然也与己方便

九、权衡正话反说与有话直说

十、语气的变迁反映时代进步

第二节 良法的善意表达

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二、良法要遵循客观规律

三、良法要防范道德风险

四、良法要把善意说尽

五、良法的人性化考量

六、推动积极行政

七、促进简政放权

八、循善意以修法

九、为善意理解立法创造条件

十、为良善适用立法奠定基础

十一、善治是良法应然但未必的归宿

第三节 时间节奏的把握

一、法定时效的本质

二、设定期间要依法

三、期限延阻的应对

四、期限时长的设置

五、计时单位的选择

六、时点设置与挪移

七、因果逻辑的时序

八、立法中的节假日

九、指示时间的介词

第四节 立法创新与传承

一、全球格局的变迁

二、社会巨变的影响

三、法治环境的变迁

四、实践做法的引入

五、制度衔接和进化

六、立法与立法互动

七、立法与释法互动

八、立法技术的发展

九、专业领域的进步

十、学理研究的深入

十一、语言本身的进化

十二、时代变迁的渗透

第五节 法律修改的时机

一、修改频次

二、与时俱进

三、急用先改

四、按期过渡

五、适时放权

六、促进自治

七、自我完善

八、优雅退出

第六节 立法的监督体制

一、宪法监督

二、司法监督

三、破题之光

四、独到之处

第七章 释法与适用

第一节 解释法律的原则

一、释法为何重要

二、不要无中生有

三、必要时才解释

四、解释不是重复

五、按逻辑解释法律

六、依传统解释法律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主体

一、广义与狭义范围

二、依职权解释法律

三、为谁释律

第三节 依字面解释法律

一、从立法环节做起

二、千万别脱离语境

三、千万别重复法条

四、千万别委曲、牵强

五、千万别故步自封

六、千万别勉强硬解

七、字面解释的难度

第四节 依法理解释法律

一、吃透立法本意

二、依法解释法律

三、保障基本生活

四、捍卫平等权利

五、怎么理解“相对人”

六、放下不放心的关爱

七、勿混淆严管与厚爱

第五节 依情理善解法律

一、法律的善意适用

二、营造公平的氛围

三、依逻辑无须解释

四、善意地理解变法

五、为立法善意断后

六、业主的正当名分

七、备案的曲线救国

八、善意理解“备案”

九、善解“利害关系”

立法技术原理是2020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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