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总论(上)

法国民法总论(上)

查阅电子书
手机扫码
  •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因版权原因待上架

编辑推荐

本书作者凭借良好的法语知识,通过所占用的详尽资料,第一次在华语世界以编年史式的方式对民法总论的产生、发展和确立过程做出了立体式的、大跨度的、全方位的阐述,第一次在华语世界以最清晰可见的方式、最宏大的篇幅和最充分、最原始、最直接的法文资料将民法总论的产生、发展和确立路线图展现在中国民法学者的面前。

内容简介

16世纪,虽然法国经典人文主义法学派采取了著名的研究方法即法国式的研究方法研究罗马法,因此形成了著名的历史法学派,但是,它并没有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创造出民法总论。17世纪和18世纪,《法国民法典》之祖父和《法国民法典》之父Domat和Pothier开创先河,在罗马法和法国习惯法的基础上创造出以法律规范、人和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

19世纪初期,在批判法国著名法学流派即法条注释法学派的过程当中,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核心人物Puchta和Savigny创造出以一般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从20世纪初期开始一直到今时今日,法国民法学者均放弃了以一般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并且均承认了以客观法律和主观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

本书所援引的法文资料丰富翔实,涵盖古今;所翻译的法文词语准确干练,能够反映这些法文词语的内涵和外延;所介绍的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形形色色,千姿百态,几乎所有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均为华语世界首次介绍。除了有助于我国民法学者清晰地了解民法总论的产生、发展和确立过程和深入研究民法的一般理论和一般制度之外,本书还能够指导我国立法者科学、合理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作者简介

作者张民安,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作者简介

著者特别声明

序言

第一编 民法总论的历史发展

第一章 始于法律词语界定的法国民法总论

第一节 “droit”一词的界定

第二节 民法的界定

第三节 民法总论的界定

第四节 民法分论的界定

第二章 法国民法总论的产生、发展和确立

第一节 民法学者在罗马法时期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二节 民法学者在中世纪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三节 法国自然法学派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四节 法国习惯法学派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五节 法国现代法时期民法总论的产生、发展和确立

第二编 法国17世纪和18世纪的民法总论

第三章 Domat在17世纪建构的民法总论雏形

第一节 Domat关于民法理论系统化和体系化的思想

第二节 Domat在其《民法》当中采取的编制体例和编章结构

第三节 Domat对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区分理论雏形的建构

第四节 Domat对法律、法律规范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五节 Domat对人的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六节 Domat对物的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四章 Pothier在18世纪建构的民法总论(一)

第一节 作为《法国民法典》之父的Pothier

第二节 Pothier建立的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区分理论

第三节 Pothier在其一系列民法专论当中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四节 Pothier在其《奥尔良习惯》当中对民法理论的系统化和体系化

第五章 Pothier在18世纪建构的民法总论(二)

第一节 Pothier建构的人和物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神职人员、贵族、第三等级的人和农奴

第三节 本国人和外国人

第四节 丧失民事生活的人和恢复民事生活的人

第五节 对别人享有权利的人和对自身享有的权利的人

第六节 人的其他类型

第七节 物的不同类型

第三编 法国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民法总论

第六章 法国19世纪的法条注释法学派对民法总论的忽视

第一节 法式民法典所规定的序编制

第二节 法国19世纪的法条注释法学派

第三节 起步时期法条注释法学派所采取的编制体例

第四节 鼎盛时期法条注释法学派所采取的编制体例

第五节 法条注释法学派在19世纪末期的衰败

第七章 民法总论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确立的学术背景

第一节 法国19世纪初期的La Thémis 学派

第二节 法国19世纪中期的科学批判学派

第三节 法国19世纪末期的科学自由探寻学派

第四节 Gèny对民法形式渊源采取的五分法理论

第八章 民法总论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的最终确立

第一节 德国19世纪的民法学者对民法总论的承认

第二节 法国1840年之前的民法总论

第三节 法国政府于1840年在巴黎大学法学院设立的民法总论教席

第四节 法国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以一般法律关系为核心的民法总论

第四编 法国当今的民法总论

第九章 以客观法律和主观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的确立

第一节 民法学者就民法总论的内容所展开的争议

第二节 以客观法律和主观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总论在1950年之前的建立

第三节 法国当今民法学者承认区分理论的第一种方式

第四节 法国当今民法学者承认区分理论的第二种方式

第五节 法国当今民法学者承认区分理论的第三种方式

第十章 法国当今民法总论的目的、性质和内容

第一节 法国当今民法总论的目的

第二节 法国当今民法总论的特点

第三节 法国当今民法总论的内容(一): 客观法律

第四节 法国当今民法总论的内容(二): 主观权利

第十一章 客观法律与主观权利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 客观法律优位和主观权利优位

第二节 法国近代民法当中的主观权利优位理论

第三节 法国现代民法当中的客观法律优位理论

第四节 法国当代民法当中的主观权利优位理论

法国民法总论(上)是2017年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张民安。

得书感谢您对《法国民法总论(上)》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

购买这本书

你可能喜欢
法国政治史(1958~2017) 电子书
《法国政治史(1958—2017)》即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从开国第一届总统戴高乐时期,至第十届总统奥朗德时期的政治史,十届总统时间的跨度近60年。本书以法国追寻“大国梦”“强国梦”为提挈,围绕着这个时期的政治轨迹,按年代、分阶段、系统地铺陈。在论述和分析这个时期的政治轨迹过程中,本书聚焦政体演变和政治活动(如行政、议会、政党、选举、外交等),同时还论述和分析与政治有关的改革和创新,以及与政治有关的经济
迈向民法典之路 电子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1958年建所以来,持续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民法学科的发展贡献力量。适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建所60周年之际,本着回顾法学所民法学研究发展历史、总结民法学理论研究经验、提炼中国特色民法学理论学术思想、服务中国民法典编纂历史任务的宗旨,本书对法学所建所以来取得的民法学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从中精挑细选出30余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以餮读者。
刑法与民法交叉问题研究 电子书
本书以交叉学科视角,通过对刑法和民法的交叉问题研究,为司法实务部门严格区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进而分类执法和司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全书以法学专业研究文集形式出版,以问题为导向,具体剖析刑法与民法交叉问题的具体理论和实务操作。
民法学(第2版) 电子书
阳雪雅主编的《民法学(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以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规范为主要依据,注重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相结合。书中共分五编二十八章,介绍了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及侵权责任的具体内容。全书除对基本理论、具体制度进行介绍外,还增加了导学、知识网络图、讨论交流或知识延伸以及丰富的复习题,另外在每部分知识后面专门附录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本书不但是系统阐述民法理论和制度的教材,而且也是了解相关法
日本民法(2023年版) 电子书
本书共五编。第1编《总则》,分为通则、人、法人、物、法律行为、期间的计算、时效七章;第2编《物权》,分为总则、占有权、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留置权、先取特权、质权、抵押权十章;第3编《债权》,分为总则、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五章;第4编《亲属》,分为总则、婚姻、父母子女、亲权、监护、保佐及辅助、扶养七章;第5编《继承》,分为总则、继承人、继承的效力、继承的承认及放弃、财产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