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门法学(第四辑)

蓟门法学(第四辑)

查阅电子书
手机扫码
  • 微信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因版权原因待上架

编辑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学术成就展示,推荐《蓟门法学(第4辑)》。

内容简介

《蓟门法学(第4辑)》是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论文的优秀结集,收录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阶段的学生思想成果。是当代法律学科学生学习水平和研究成果的展示平台。不仅能够促使学生在学习中找到自身感兴趣的问题,更能获得知识的积累和认识的升华。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序言

第一部分 宪法

探析言论自由之哲学基础的两大法系之别

一、前言

二、英美法系:从言论市场说到功利主义哲学

(一)弥尔顿:《论出版自由》

(二)密尔:《论自由》

(三)霍姆斯:言论思想自由交换理论

(四)从言论市场说到功利主义哲学

(五)言论市场说的概括和评析

三、大陆法系:从“人的尊严”说到康德哲学

(一)“人的尊严”作为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

(二)“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作为言论自由的哲学基础

(三)对“人的尊严”理论的评析

四、结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宪法监督探讨[1]

一、引言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构成的分析

(一)人民权力的行使机关

(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三)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四)三种身份之间的关系

三、对法律进行宪法监督的必要性

(一)法律可能会违背人民意志

(二)宪法效力高于法律

(三)法制秩序统一的要求

四、法律监督的一般原理与模式建构

(一)美国普通法院对法律审查的理论基础

(二)德国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选择

五、结语

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现存问题及其对策

一、基本概念之厘清

(一)儿童

(二)儿童权利

二、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立法现状

三、多维度分析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下的认识误区

(二)立法层面

(三)行政层面

(四)司法层面

四、完善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相关对策

(一)更新观念,树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二)完善立法,构建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

(三)强化行政保障,为儿童权利保驾护航

(四)健全司法保护,确立儿童权益司法最终救济原则

五、结语

浅析英国宪制危机的解决之道——以《1832年改革法案》为例

一、《1832年改革法案》颁行的社会背景

(一)《1832年改革法案》产生的原因——由议会选举制度引发的宪制危机

(二)《1832年改革法案》颁行的政治背景

二、《1832年改革法案》的内容

(一)调整选区和重新分配各选区的议员名额

(二)重新规定选民资格

(三)缩短投票时间

三、《1832年改革法案》的影响

(一)《1832年改革法案》的直接影响——顺应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潮流

(二)《1832年改革法案》的深层次影响——完善了英国宪制体制

(三)《1832年改革法案》的历史局限

四、结论

论财产权的管制性征收[1]

一、前言

二、财产权“神圣性”光环的褪去

(一)财产权的“神圣性”

(二)财产权的限制

(三)“管制性征收”的产生

三、美国的警察权理论

(一)警察权理论的规范依据

(二)警察权的界定

(三)警察权的目的与手段

四、管制性征收典型判例界定标准

(一)警察权与管制性征收

(二)管制性征收的典型判例界定

五、结论

奥巴马执政以来美国联邦主义的发展——以医改法案为视角

一、概论

二、《平价医保法案》

(一)医疗救助计划

(二)医疗保险交易所

三、对奥巴马执政以来联邦主义发展的评析

(一)联邦与州、积极政府与自由主义

(二)行政联邦制的至关重要性

四、结论

第二部分 行政法

我国“黑车”规制问题的再认识[1]——借鉴美国规制措施变革中的经验

一、引言:黑车屡禁不止

二、规制黑车现象中存在问题之剖析

(一)规制目的的角度

(二)规制措施的角度

(三)小结

三、从两个角度观察美国规制措施的变革

(一)规制目标的再认识:承认有限的不合理

(二)规制措施的创新:引入市场机制

四、关于误会的澄清

五、中国黑车现象中规制策略的再认识

(一)规制目标的再认识:承认有限的不合理

(二)规制措施的再认识:引入市场机制

六、结论

我国公租房合同法律性质分析[1]

一、引言

二、“双阶理论”的阐释

三、公法契约与私法契约的识别标准

四、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性质

五、产权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性质

六、结论

行政法治“利益代表模式”向“公众参与模式”的转型:一个成功的失败?[1]

一、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

(一)传统模式的衰落

(二)“利益代表模式”的兴起

二、“公众参与模式”:行政过程的“自我合法化”

(一)“公众参与模式”:对“利益代表模式”的改造与超越

(二)“公众参与模式”的制度构建

(三)对“公众参与模式”的批判性思考

三、行政法治的模式展望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释义

一、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入法

(一)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确立

(二)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本质与价值

(三)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的不足

二、附带审查的运作层面解读

(一)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二)附带审查的形式

(三)附带审查的标准

(四)审查后的处理

(五)审查程序的构建

三、结论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中滥诉行为探讨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滥诉要素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诉讼权利分析

(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滥诉要素分析

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滥诉行为产生背景

(一)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行为发展态势

(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滥诉行为产生背景

三、滥诉行为规制的选择路径

(一)已有方案之探讨

(二)分步骤规制滥诉行为之选择

结论

偏离与归位:劳动行政案件责令支付条款研究

一、从规范到行动中的责令支付条款

(一)规范层面的责令支付条款

(二)行动中的责令支付条款

二、偏离:责令支付条款暴露出的问题

(一)责令支付条款立法模式的缺陷性

(二)责令支付条款执法程序的薄弱性

(三)责令支付条款排斥司法的倾向性

(四)小结:责令支付是对劳动者、用人单位间动态共生关系的破坏

三、借鉴:英国法上劳动行政监察与保障

(一)英国劳动行政监察与保障的立法理念

(二)最低工资的劳动行政监察

(三)克扣、拖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保障

四、归位:我国责令支付条款的重新构建

(一)放弃行政主体责令承担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

(二)严格工资支付事实调查的行政程序规制

(三)强调司法对工资支付责任认定的最终裁决权

结论

我国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对于建构法学国家观的启示[1]

一、建构我国法学国家观的重要意义

(一)何为法学国家观

(二)构建我国法学国家观的重要意义

二、法学国家观的建构有赖于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

(一)行政主体概念与法学国家观的密切关系

(二)我国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如何影响法学国家观的建构

三、正确界定行政主体——从行政主体与公法人的辨析来看

(一)公法人的逻辑演进

(二)行政主体的逻辑归结

(三)公法人与行政主体的共通性

(四)公法人与行政主体的显著差异

(五)正确界定行政主体的要求

四、我国目前错误界定行政主体的表现及弊端

(一)行政主体的非主体性

(二)行政主体的非法人性

(三)行政主体的单纯权力性

五、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及其对于建构法学国家观的重要启示

(一)德国对行政主体的界定

(二)我国对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

(三)行政主体的正确界定对建构法学国家观的启示

结论

法国紧急审理程序研究

一、改革前的基本情况

(一)暂缓执行程序(sursis à exécution)

(二)紧急程序(référé)

二、改革历程及改革后的整体概况

三、主要的紧急审理程序

(一)暂缓执行类紧急审理程序(référé-suspension)

(二)自由保障类紧急审理程序(référé-liberté)

四、小结与启示

“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研究

一、几个前提性概念的界定

(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

(二)“政府信息不存在”

二、问题的提出

三、问题解决的思路

(一)“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中原被告举证责任发生矛盾的情境

(二)关于“信息不存在”答复的合法性原被告举证责任分配的延伸与细化

(三)“信息不存在”案件认定事实中原被告举证责任的分配

四、法院调查取证对原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救济

五、结语

论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1]——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为材料

一、引论

二、行政机关负有职责

(一)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职责来源

(二)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规范作为职责来源

(三)先行行为作为职责来源

(四)决定作为职责来源

三、存在要求履行职责的请求

四、行政机关不作为

(一)拒绝履行和不予回复

(二)怠于履行

(三)未全面履行

五、结论

浅析行政赔偿中的“违法”

一、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案情简介

(二)问题的提出

二、行政赔偿中的“违法”与行政诉讼中的“违法”

(一)等同说

(二)不同说

(三)分析与小结

三、“违法”的涵义

(一)学说梳理

(二)分析与小结

(三)回归案例

四、结论

中法行政合同诉讼制度差异之浅析

一、法国行政活动的合同化趋势

二、法国行政合同判断之标准

(一)行政合同判断标准之一般界说

(二)行政合同判断标准之于我国的意义

三、法国行政合同诉讼制度之特点

(一)法国行政合同诉讼的性质

(二)法国行政合同诉讼审查范围之特点

(三)法国行政合同诉讼程序之特点

四、中法行政合同诉讼判决类型的比较

五、结语

凤凰古城“圈城”收费案折射出的法治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分析

(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法律性质

(二)凤凰县人民政府是否有“圈城”收费的法律权限?

三、法律的内在价值与法治

(一)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

(二)法律的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

(三)结论

试论《国家赔偿法》惩罚性赔偿的设立[1]——徘徊于“善法”与“恶法”之间

一、国家赔偿适用惩罚性标准问题的提出

(一)国家赔偿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二)惩罚性国家赔偿标准在境外的实践

(三)关于惩罚性标准之争

二、惩罚性赔偿标准缺失使《国家赔偿法》面临合法性危机

(一)《国家赔偿法》的法律逻辑

(二)公权力恶意侵权成为可能

(三)《国家赔偿法》面临合法性危机

三、惩罚性赔偿标准的可行性

(一)损失超过收益,侵权预期减小

(二)主权在民——对国家主权论的回应

(三)国家赔偿总体上不构成财政负担——对财政有限论的回应

四、惩罚性赔偿标准的具体构想

(一)适用情形

(二)数额的合理限制

(三)数额的算定标准

五、结论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评析[1]——相关解释论和基于国情的反思

引言

一、传统约束力解释论

(一)传统定位及结症

二、比较法和规范法学新解

(一)比较法学解释论

(二)规范法学解释论

三、基于国情的反思

(一)地方治理和法制统一的相互掣肘

(二)广泛性和复杂性现状

(三)相对人权益保障要求

四、总结

第三部分 法理学

“自然法命题”探赜

一、引言

二、自然法命题群之展开

(一)基本自然法命题

(二)强、弱自然法命题

(三)更为细化的自然法子命题

(四)小结

三、自然法命题的“有趣性”

四、自然法命题的非谬误性

(一)非谬误的初步审查

(二)非明显谬误的深入论证进路

五、结语

旁观者是否有义务救助陌生人?[1]

一、不自由的旁观者

二、旁观者施救是道德义务吗?

(一)一个依然存在分歧的道德范畴

(二)道德理想与道德义务

三、法律能否强制旁观者施救?

(一)救助义务并非基本道德所属

(二)法律改变道德的非必要性和非必然性

(三)“自由——共同体主义理论”的社会局限性

四、结语

法律的规范性:含义与来源

一、引论

二、何种含义上的法律规范性?

三、法律何以成为行为理由?

四、法律的性质和规范性之间有何关系?

五、结论

第四部分 法与经济学

我国消费、投资、进出口额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一、相关研究综述

(一)GDP概述

(二)固定资产投资与GDP关系的研究

(三)进出口额与GDP关系的研究

(四)消费和GDP关系的研究

二、有关理论分析

(一)创新

(二)变量选取和数据

三、实证分析

(一)协整基本思路描述

(二)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

(三)协整检验

(四)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四、结论与启示

(一)小结

(二)启示

公司信用制度的法经济学重释[1]

一、引言

二、公司信用制度的研究现状

(一)公司信用制度的国内研究现状

(二)公司信用制度的国外研究现状

三、资本信用原则的局限性——理论分析

(一)概念界定的局限性

(二)理论基础的局限性——企业组织理论

(三)以资本为核心的公司信用原则体现管制性思维

四、资本信用原则的局限性——实证分析

(一)资本信用的实证分析

(二)资产信用的实证分析

五、结论

第五部分 法制史

清代滇省军流犯之不法行为研究

一、引言

二、清代滇省地区的军流人犯

(一)“军流”一词的含义

(二)滇省军流人犯之来源

三、军流人犯在滇省的不法行为

(一)军犯脱逃现象

(二)军犯煽动滋事行为

(三)军犯团伙犯罪问题

四、滇省军犯不法行为之原因及影响

(一)滇省军犯不法行为原因分析

(二)滇省军犯不法行为的影响

五、结论

民国时期法官考绩制度研究[1]

一、1914~1927年(北京政府时期):法官考绩制度的尝试

(一)1914年《司法官考绩规则》

(二)1921年《考核法官成绩条例》

二、1929~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官考绩制度的建立

(一)1929年《考绩法》

(二)1933年《推检考绩表造报及保管规则》

三、1935~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官考绩制度的完善

(一)以《公务员考绩法》为制定依据的法官考绩制度

(二)具有司法特色的法官考绩制度

四、结论

第六部分 军事法

国际人道法视野下的美国“无人机战争”

一、绪论

(一)无人机的定义及特点

(二)美国反恐战争中无人机使用的现状及问题

二、国际人道法视野下美国“反恐战争”的性质

(一)美国“反恐战争”的法律基础

(二)“不对称战争”概念的提出

三、国际人道法视野下的美国“无人机”战争

(一)无人机空袭中的“战斗员”

(二)“无人机空袭”所应遵循的国际人道法原则

四、结语

蓟门法学(第四辑)是2015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刘大炜。

得书感谢您对《蓟门法学(第四辑)》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

购买这本书

你可能喜欢
北外法学(2020年第1期/总第3期) 电子书
本书分为四部分,包括“刑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裁判研究”“国际法与域外法研究”“行政法与社会法研究”,收录了文章《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法律规制研究》《航天保险合同条款研究》等。
反歧视评论(第8辑) 电子书
《反歧视评论》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刘小楠教授和王理万博士主编的国内首个以平等权利和反歧视为主题的学术性连续出版物,本书是第8辑。
法律与伦理(第6辑) 电子书
本书是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主办的集刊,本书是第六期。
法律文化研究(第九辑):香港法律文化专题 电子书
本书为《法律文化研究》第九辑,以香港法律文化为专题。
残障权利研究(第四卷第一期2017·夏季号) 电子书
本册是《残障权利研究》2017年第4卷第1期,全书以残障权利为主题,就残障人就业、残障人教育等议题进行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