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本书介绍了重要的论证模型并发展了现代的法学方法论。
内容简介
法学方法论蓬勃发展于对话与思维碰撞中。为结束冲突,法律人必须就争端作出判断。一个好的法律理由令人信服时也会令人印象深刻。当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不能直接从法律或以前的判例法中找到答案时,就非常具有挑战性。且在法律模棱两可或完全空白时,如何制订出一个好的法律解决方案?此时,掌握好法教义学与法学方法论的基础就是不可或缺的。
本书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论证模型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都是服务于此目的。
本书不仅要介绍经典的解释方法,还要在跨学科与法教义学的背景下超越之。具体的主题有:法源、古典与现代的解释方法以及宪法和欧洲法作为更高位阶法律的影响。此外,还有要求更高的法律之具体化(如处理一般条款、法官法和法律原则),确定法续造的正当界限,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检验顺序,以及与实践密切相关的案件事实诠释学。
作者简介
作者托马斯·M.J.默勒斯,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教授,欧盟法“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教席教授,欧洲法研究中心主任,欧中法律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现常务副院长,德国联邦银行货币和外汇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经济法(资本市场法和银行法)、欧盟法、国际私法和法律比较法、法学方法论。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 (代译丛序)
法学方法论应该成为什么样子? (中文版推荐序)
中文版前言
中文版致谢
第四版前言
第一版前言
致谢
第一部分 基础:法源
第一章 法学方法论:说理学说及正当化学说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的目的
第二节 作为正当化学说的方法论
第三节 作为论辩学说的方法论
第四节 法学方法论对正义的实质性要求
第五节 第一章小结
第二章 法源
第一节 法与法源
第二节 德国法源的位阶
第三节 欧盟法影响下当今德国法的层级构造
第四节 国际法影响下当今德国法的层级构造
第五节 自然法
第六节 第二章小结
第三章 次级法源及法认知源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在基础性法源之外是否存在其他的法(认知)源?
第二节 法官法对于法发现的意义
第三节 行政规则、私人法规范及欧盟机构的建议
第四节 外国法判例对法发现的意义
第五节 法学学说
第六节 第三章小结
第二部分 解释
第四章 经典的解释方法:文义、体系与历史
第一节 解释与涵摄
第二节 文法解释
第三节 体系解释
第四节 历史解释
第五节 第四章小结
第五章 目的、逻辑与结果取向的解释
第一节 针对“法律目的”的解释(目的解释)
第二节 具体的逻辑论证模型
第三节 结果取向的解释
第四节 法的经济分析
第五节 第五章小结
第六章 目的解释的对立模型及法续造的基本形式
第一节 针对形式论据的目的解释模型
第二节 主、客观理论之争
第三节 法续造的基本形式
第四节 法律行为及合同的解释
第五节 第六章小结
第三部分 具体化及建构
第七章 立法、行政及司法对法的具体化
第一节 法的具体化
第二节 立法对法的具体化
第三节 行政或私人创设规范对法的具体化
第四节 法院对法的具体化:案例对比法
第五节 第七章小结
第八章 动态体系、案例类型,以及作为具体化方法的案例类型比较
第一节 动态体系
第二节 对一般条款的具体化:案例类型
第三节 不同案例类型归责标准的体系化
第四节 第八章小结
第九章 法教义学和一般的法原则
第一节 一般的法原则与法教义学
第二节 解决案件时对法原则的处理:法原则的论证和建构
第三节 民法中的法原则:私法自治的确立及具体化
第四节 自我决定权:各种法制度的正当化理由
第五节 欧盟层面的法原则
第六节 第九章小结
第十章 建构意义上的衡量
第一节 公法中的衡量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衡量
第三节 欧盟法上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的衡量
第四节 民法中冲突原则的衡量
第五节 第十章小结
第四部分 宪法及欧盟法所致的优先性
第十一章 作为上位法的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各种功能
第二节 违宪及宪法的论证模式
第三节 宪法导向的解释
第四节 合宪解释
第五节 合宪的法续造
第六节 第十一章小结
第十二章 欧盟法及国际法的优先性
第一节 适用优先性的条件:直接适用性
第二节 适用优先性与合欧盟法解释的义务
第三节 次级法:条例、指令、建议
第四节 其他执行欧盟法的手段
第五节 国际法
第六节 第十二章小结
第五部分 法的和平性与安定性:法学方法论的目标
第十三章 法续造的界限
第一节 法续造正当性的模糊界限
第二节 第一步:经典的论证模型
第三节 第二步:将目光投向法效果
第四节 第三步:作为上位法的宪法
第五节 第四步:上位的欧盟法及国内法
第六节 第五步:权限界限
第七节 在法续造的框架下对各种论证模型进行衡量
第八节 第十三章小结
第十四章 现代法学方法论
第一节 走向现代法学方法论
第二节 对法学方法论的扩展:案件诠释学
第三节 法官的决断主义及法学创新
第四节 元方法的构造:检验步骤与权衡
第五节 法学方法论的资源
第六节 法学思维的训练:现代法学方法论
第七节 第十四章小结
第十五章 进阶练习
一、 法学方法论:说理学说及正当化学说(对应本书第一章)
二、 法源(对应本书第二章)
三、 次级的法源及法认知源(对应本书第三章)
四、 经典的解释方法:文义、体系与历史(对应本书第四章)
五、 目的、逻辑与结果取向的解释(对应本书第五章)
六、 目的解释的对立模型及法续造的基本形式(对应本书第六章)
七、 立法、行政及司法对法的具体化(对应本书第七章)
八、 动态体系、案例类型,以及作为具体化方法的案例类型比较(对应本书第八章)
九、 法教义学和一般的法原则(对应本书第九章)
十、 建构意义上的衡量(对应本书第十章)
十一、 作为上位法的宪法(对应本书第十一章)
十二、 欧盟法及国际法的优先性(对应本书第十二章)
十三、 法续造的界限(对应本书第十三章)
十四、 现代法学方法论(对应本书第十四章)
附录: 最重要的论证模型
判例目录
关键词索引
法学方法论(第4版)是2022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德] 托马斯·M.J.默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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