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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缘起第四次民法典制定,其主要观点和建议在第五次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得以实现,这是一个环境法学人的莫大荣幸和价值体现。
本次修订再版,既有其时代背景——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民法典的“绿色原则”,生态物权制度、环境侵害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环境合同制度等的提出与研究;又有其学术意义——本书是作者的代表学说“沟通与协调说”来源处,历经十余年仍然具有学术价值和启发,并不断被实践证明和采纳。
作者简介
作者吕忠梅,法学博士。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主持编写教育部、司法部规划教材12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近30项,因在环境资源法领域的突出贡献,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主要著作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一一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主要论文有:《论公民环境权》《绿色民法典的人性基础》等。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独木不成林
小树慢慢长
初心不改
自序
导言
第一章 环境权的理念
第一节 环境权理论的变迁
第二节 环境资源与环境权
第三节 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第二章 反思环境权理论
第一节 对环境权理论的检讨
第二节 环境权的民法保障
第三章 环境权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环境权宪章——公共信托理论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环境权民法保护理论
第三节 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一种新思路
第四章 从理性经济人到生态理性经济人:环境权主体的人性假设
第一节 “经济人”假说与民法
第二节 剖析“经济人”假设
第三节 预设“生态理性经济人”
第五章 从单一价值到多元价值:环境物权制度
第一节 物权法的生态化与环境物权
第二节 环境使用权
第三节 环境保护相邻权
第四节 不动产物权法的“绿化”
第六章 从自由到公平:环境合同制度
第一节 合同的演变与环境合同
第二节 环境合同制度的构架
第三节 环境合同制度的具体设想
第四节 环境合同的具体类型
第七章 从社会人格到自然人格:环境人格权制度
第一节 法律人格观念的变迁
第二节 环境人格权
第三节 环境人格权制度的构建
第八章 从过错到无过错: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一节 环境侵权行为及环境民事责任
第二节 无过错责任
第三节 反思中国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四节 构建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
第九章 从一般到特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 环境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
第二节 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第三节 因果关系推定
第四节 环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第十章 结语
第一节 中国民法典的生态化
第二节 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完善
沟通与协调之途: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是2021年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版,作者吕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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