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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专家解读,为司法审判提供指引。
内容简介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民商法律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支柱性法律。物权法实践具有利益交织的微妙性,适用技术上的复杂性,十分考验司法智慧。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主要针对物权法总体制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的法律适用规范和指引,以期有效指导司法审判。本书由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专家组织编写,是理解适用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专家解读。本书采取一种严格的风格致力于再解释,将整理、评注和对话融为一体,从规范对象、规范基础、条文理解、拓展分析、典型案例、参考文献多个方面展开深入分析,为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提供专业解读和适用指引。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对于不动产登记纠纷,应依据行政诉讼机制处理,而不是采取民事诉讼机制
(二)对于不动产纠纷,虽然应该以行政诉讼机制为主,但是存在例外,即在涉及不动产物权归属问题以及作为登记基础的法律关系(或负担行为)效力本身产生争议的两类情形,允许就此两类事项本身提起民事诉讼
(三)在上述两种例外情形,如果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且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则立即构成提起独立民事诉讼的限制
四、拓展分析
(一)学理实务见解及争议
(二)对上述观点的延伸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不动产登记错误及其救济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及其反驳
(三)真实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四、拓展分析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三)不动产登记簿推定效力的反驳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异议登记失效对于物权确认之诉在程序上不生影响
(二)异议登记失效对于物权确认之诉在实体上也不生影响
四、拓展分析
(一)异议登记的存续期间的法律性质
(二)异议登记的消灭事由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已经完成
(二)物权人对该不动产又作出了处分行为
(三)物权人的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四、拓展分析
(一)预告登记
(二)处分行为
(三)物权效力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债权消灭的本意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的情形
(二)将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纳入到债权消灭的范畴,实际上进行了目的性扩张
(三)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应当以《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判断标准
(四)债权一旦消灭,预告登记即失效,不需经过三个月的时间
(五)为保证顺利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当事人应当妥善保存债权消灭的证明文件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的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存在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的合同
(二)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
(三)船舶、航空器或机动车等已转移占有
(四)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五)权利主张者为转让人的债权人
四、拓展分析
(一)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
(二)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的范围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在裁判环节,可以导致物权变动的裁判文书
(二)在执行环节,可以导致物权变动的裁判文书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本条的规范要点
(一)区分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二)强调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情形,即使没有完成物权公示要件,权利人仍然取得物权
(三)明确了非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人,可以依据《物权法》第34条和第35条享有物权请求权
(四)明确了非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人,也可以依据《物权法》第36条和第37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拓展分析
(一)物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
(二)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三)物权确认请求权的定位
(四)违章建筑的建造人是否可以获得物权的保护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发生变化
(二)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即使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其他按份共有人也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四、拓展分析
(一)学理实务见解及争议
(二)对上述观点的延伸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条件“同等”的相对性
(二)“同等条件”的判断因素
(三)“同等条件”的综合判断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的确定
(二)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的长度
(三)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的起算点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的性质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二)按份共有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仅仅适用于按份共有人对外的出售,而不适用按份共有人内部之间的转让
(二)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可以为按份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所排除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即为发生优先购买权竞存关系
(二)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存时,可以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而对受让人的善意设定了统一的标准
(二)明确了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且无重大过失,方能认定其为善意
(三)明确了真实权利人应就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四、拓展分析
(一)善意取得的适用问题
(二)“善意”的认定问题
(三)“善意”的证明责任问题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明确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前提——无权处分的几种类型
(二)总结了认定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受让人“明知”的几种典型情形
(三)明确了不动产善意取得中受让人“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
四、拓展分析
(一)异议登记及其争点
(二)预告登记及其争点
(三)查封登记及其争点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解读
(二)须明确交易习惯的证明和认定
四、拓展分析
(一)主观标准说
(二)客观标准说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区分不动产与动产物权善意取得中“善意”的判断时点
(二)对动产善意取得之观念交付中的“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善意取得之“善意”的判断时点对于受让人追究违约责任的意义
(四)本条解释第3款中“法律对不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另有规定的”所指向的具体情形
四、拓展分析
(一)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之“善意”判断时点的争议
(二)指示交付情形的“善意”判断时点
(三)观念交付中的“占有改定”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四)特殊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判断时点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法院认定善意取得中“合理价格”问题的主要根据,应该是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
(二)法官认定善意取得中“合理价格”问题,还要斟酌有关参考根据,即应参考交易地市场价格、交易习惯等与交易有关的其他因素
(三)法院应当全面考虑上述主要根据和参考根据,综合认定价格是否合理
(四)法院可比照《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作为认定善意取得中的价格是否合理的根据与参考因素
四、拓展分析
(一)学理实务见解及争议
(二)对上述观点的延伸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特殊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应以交付为条件
(二)上述完成交付,视为完成《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中的第3项条件
(三)特殊动产善意取得,应当以交付完成为前提,但是这仅仅是前提之一
四、拓展分析
(一)学理实务见解及争议
(二)对上述观点的延伸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合同无效、撤销的理解与适用
(二)合同的效力对善意取得适用的影响
(三)合同无效、被撤销以后的权利救济
四、拓展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一、规范对象和问题
二、规范基础
三、条文理解
(一)司法解释的生效时间
(二)以法院受理时间作为判断新旧法律适用的时间标准
(三)司法解释原则上有溯及力,但对其溯及效力期间的行为和事件的效力,受到裁判既判力的限制
四、拓展分析
(一)学理实务见解及争议
(二)对上述观点的延伸分析
五、遗留的问题
六、典型案例评析
(一)基本情况
(二)个案分析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二、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五、其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四、其 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 有 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 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 役 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 押 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 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八章 留 置 权
第五编 占 有
第十九章 占 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条文理解与适用指南是2016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龙卫球。
得书感谢您对《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条文理解与适用指南》关注和支持,如本书内容有不良信息或侵权等情形的,请联系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