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卷Vol.11
本 期 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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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名单
■主编的话
■内容提要
■主题论文
■书评
■访谈录
■域外见闻
■稿约及体例
■致谢
■Table of Contents & Abstracts
编委会名单
主任 钟杨
副主任 徐家良 刘洲鸿
编委(按首字母顺序排列)
陈锦棠 香港理工大学
陈宪 上海交通大学
程玉 南都公益基金会
David Horton Smith 美国波士顿学院
丁元竹 国家行政学院
Dwight F. Burlingame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
高丙中 北京大学
顾东辉 复旦大学
官有垣 台湾中正大学
郭超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黄浩明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江明修 台湾政治大学
金锦萍 北京大学
敬乂嘉 复旦大学
Jude Howell 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康晓光 中国人民大学
李景鹏 北京大学
刘世定 北京大学
刘玉照 上海大学
刘洲鸿 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
卢汉龙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
马庆钰 国家行政学院
彭勃 上海交通大学
师曾志 北京大学
唐兴霖 西南财经大学
王名 清华大学
王丽丽 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王行最 中国扶贫基金会
王振耀 北京师范大学
吴玉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
徐家良 上海交通大学
郁建兴 浙江大学
袁瑞军 北京大学
翟新 上海交通大学
赵国杰 天津大学
钟杨 上海交通大学
主编 徐家良 编辑 卢永彬 吴磊
主编的话
2016年上半年,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在出国访问、智库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访问日本、英国、韩国和美国,了解国外最新发展动态;入选上海市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召开《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向中央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递交《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意见稿。经过梳理,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上半年主要做了如下12件事,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第一件事,访问日本进行学术交流。1月5~7日,应邀访问日本同志社大学,向日本学者了解日本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情况。
第二件事,访问英国进行实地调研。1月13~20日,参观考察英国慈善组织,与英国学者和实务界负责人交流慈善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行规则。
第三件事,担任社会组织带头人的公益导师。2016年度社会组织带头人星火培育计划由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合主办,由“两新”组织公益同行专项基金支持,我应邀担任社会组织带头人的公益导师。6月6日,我为2016年度社会组织带头人星火培育计划成员做了“如何写专报”的讲座。
第四件事,为了宣传和正确解读《慈善法》,参加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主办的《慈善法》专题培训不下10次,这是今年上半年的重头戏。3月25日,为上海真爱公益基金会员工进行《慈善法》专题培训。4月15日,在上海浦东基金会服务园做题为“《慈善法》解读”的报告。4月17日,为爱佑慈善基金会举办的“爱佑益+2016公益机构CEO班”做题为“慈善公益的政策环境与应对”的报告。4月26日,应杭州市民政局邀请,做题为“《慈善法》解读、创新与发展”的专题辅导报告。4月27日,应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人文大讲堂、湖州市民政局邀请,做“《慈善法》与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遇”的主题演讲。5月10日,在上海为新疆克拉玛依市慈善总会分别做“十三五慈善事业发展与趋势”和“《慈善法》解读”的报告。6月2日,应黄浦区统战部邀请,为宗教界人士做题为“深入解读《慈善法》,弘扬民族宗教慈善精神”的报告。6月3日,为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做题为“社会组织的机遇与挑战”的报告。6月15日,在国家行政学院做题为“《慈善法》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及应对”的报告。6月23日,在浙江省委党校,为浙江金华市红十字会各区县领导做题为“《慈善法》与社会组织的新发展”的报告。
第五件事,赴韩国参加学术会议。4月18~22日参加中韩社会经济国际学术会议,并参访相关社会企业。这是2015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与韩国忠南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后举行的第一次学术交流活动。中心成员卢永彬、俞忠植与我一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