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权利研究(第四卷第二期2017·冬季号)电子书

法律 社会科学 张万洪 主编
简介: 本册是《残障权利研究》2017年第4卷第2期,全书以残障权利为主题,就残障人就业、残障人教育等议题进行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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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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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前辅文

■ 编者弁言

■ 残障、法治与社会

■ 残障与教育

■ 残障、性与性别

■ 译介

■ Abstracts

■ 征稿启事

文前辅文

本书出版获得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的协助

资金来源于“瑞典发展合作”

本刊学术委员会(按照姓氏拼音或英文字母排序)

William Alford(安守廉),哈佛法学院教授

Jenny Goldschmidt,乌特勒支大学教授

Stephen Hallett(郝曦),英华残障人教育基金会主任

胡仲明,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

黄雪涛,衡平机构主任

Anna Lawson,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教授

厉才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室副巡视员

李明欢,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

刘民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Michael Palmer(彭文浩),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学院教授

Michael Perlin,纽约法学院教授

Carole Peterson,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社会科学院教授

Michael Stein,哈佛法学院教授

苏峰山,南华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

孙世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王国羽,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

解岩,北京一加一残障人文化发展集团首席执行官

许家成,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授

叶静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恒豪,台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周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邹学银,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教授

项目统筹(按照姓氏拼音或英文字母排序)

陈婷婷

陈玩臻

刘晗煦

Malin Oud

编者弁言

“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从2012年启动至今,已经有来自学术界、残障自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等超过50位研究者参与其中。而研究者们研究心血的结晶——《残障权利研究》迄今为止也出版到了第7本。

2017年12月,我们通过主办“中国残障政策多学科研讨会”,将“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的成员、往期《残障权利研究》的作者等再次聚集在一起,开展对中国残障政策的讨论,并与新加入的学者、残障自组织成员等探索如何以政策为导向进行残障研究。

会上,爱尔兰国立大学(高威)残障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的杰拉德·奎恩教授从欧洲经验出发,介绍了研究者、民间社会和政府的关系。他指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在三十多年工作生涯当中,可能只有一次机会能够作出比较有创新性的改变,所以要抓住每个微小的机会,把民间社会和研究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传递给政府部门。挪威奥斯陆-阿克胡斯高等学院的鲁尼·哈佛森副教授分享了他对于研究机构、政府和民间社会之间的新型交流关系的研究。我们有幸获得鲁尼·哈佛森和比约恩·亨文登的授权,将他们合著的文章的译文发表在本期《残障权利研究》上,与各位读者共享。

本期《残障权利研究》还收录了上述会议的其他参会者——来自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的江传曾、复旦大学的李学会、残障权利自倡导者王菁等的论文。这些论文展现了他们从不同视角出发对残障权利与残障政策的解读。

本期的“残障、法治与社会”栏目下,第一篇文章是田阳的《我国法律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残疾人“分类”的研究》。该文结合我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这一标准,对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分类作出说明。作者通过分析我国的残疾标准和分类,并将我国的规定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美国残疾人法案》进行对比,发现我国确定的残疾标准比较严格,且对于《残疾人保障法》中涉及的“其他残疾”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部分残疾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从“听力语言残疾”到“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从“精神病残疾”到“精神残疾”再到“精神障碍”(患者),我们对残疾的认识处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残疾的标准和分类也发生着相应的改变。作者建议对我国的残疾标准作出修订,以保护更多残疾人的权利。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