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与东北振兴:构建工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动机制mobi电子书提取码

简介: 本书揭示了改制企业职工权益的变化特点。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要议题,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并成立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至此,第一轮振兴东北的国策全面启动。

2015年10月,国家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时,提出第二轮“东北振兴战略”。2016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全面出台并付诸实施。这意味着东北振兴是在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这三大战略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至此,第二轮振兴东北的国策全面启动。

在新一轮的东北振兴中,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历史上东北国有企业的占比较高,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有经济整体中的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下降速度比全国慢。据统计,辽宁的国有经济占比超过30%,吉林超过40%,黑龙江超过50%,都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省现有规模以上企业4113家,国有企业比重接近70%(张一鸣,2016)。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过程,也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国企改革成为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以及充分的创新能力,否则这些企业就会因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而被淘汰出局。正是因为过去十余年国企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东北地区才告别了大量企业倒闭、大批产业工人下岗、就业矛盾十分突出的艰难岁月,走上平稳发展的道路;但是由于国企改革还不彻底、不到位,甚至比较滞后,东北地区出现经济增速大幅下滑、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东北地区要振兴发展,就必须成功跨越国企改革这道坎,国企改革与转型是东北地区摆脱困境的重要出路。

国有企业改革并不是纯粹的市场问题、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整体性的结构变迁过程。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国家与工人阶级的关系发生了三个方面的变化:首先,国家通过统合主义的方式逐渐退出对社会的直接控制,从准全能主义过渡到碎片化的威权主义;其次,工人阶级脱离了“完全性组织制度”,从受国家和单位庇护的领导阶级转变为市场化的劳动者;最后,国家与工人阶级关系运转的轴心发生了变化,从单位组织的主导转变为资本的逻辑(李锦锋,2013)。由此形成的国家-资本-工人阶级结构最大的问题是职工权益受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劳资对立的冲突,保障劳动者权益是解决矛盾、实现劳动和谐的基础。习近平多次就社会呈现的紧张劳动关系做出批示,提出要解决劳资矛盾,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习近平,2015)。

新一轮东北振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进行政策设计,更多地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6)中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民生也是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判断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成功的重要标准。“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国有企业改革要依靠职工,要让国有企业职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广大职工和企业增进利益,有利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是东北振兴的第一要务,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在新一轮东北振兴和国企改制过程中,必须把最直接、最现实的职工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