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秩序的裂变与重建:企业与社会的“双向嵌入”(田野中国)值得看吗?

简介: 乡村民营企业的兴起对乡村秩序有哪些冲击和影响,乡村的秩序如何重建?

周延东

山东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讲师,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乡村秩序、社区安全治理、社会治安研究方法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北京郑杭生社会发展基金等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本书的前身——笔者博士论文曾荣获“2015年余天休社会学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文前辅文

本书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项目资助

献词

献给我的家人

也献给那些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出努力的人

如果要问:中国近40年来的最大变化是什么?答案肯定是五花八门的:交通便利、科技创新、经济增长、国防力量增强、国际地位提升……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由我来回答,我会说:最大的变化是中国农村的变化!中国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成工业大国,中国的城市化程度从不到10%发展到超过60%,这一变化是全面而深刻的。变化首先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大锅饭”的农业生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发生的两件事情,对农村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农民进城务工,二是乡村企业的勃兴。

以前,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只能在土地上劳作,自作主张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被当作“盲流”(盲目流动的人口)。因为,谁进城工作,进来多少,都要按照国家制订的计划有序地进行。不按计划的就是“盲流”,尽管他们一点儿也不盲目,因为他们进城的目的很明确:寻找更好的生活机会。早期的农民进城务工,目的比较单一:在城里挣钱,回乡村盖房子娶媳妇,很少有人会想到留在城里生活下去。因为,在他们看来:“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李白,《蜀道难》)但新生代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与父辈不同,他们自学校毕业起就没有从事过农业劳动,进城务工是他们唯一的工作经历,由于没有相应的农业劳动技术,他们回不去,也不想回去。故乡成了他乡,他乡成了暂住地。除了随着春运潮短暂的回乡之外,他们就像无根的浮萍,在此城与彼城之间漂泊,他们明明在城市里从事非农业劳动,却因为是农村的户籍而被冠以“农民工”的称呼。而“386199部队”(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了乡村的人口主体。“留守儿童”“村庄空心化”等就是专门用来描述这一问题的学术概念。

乡村企业的兴起,应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但其真正的勃兴却是80年代之后,90年代末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由集体所有的集体乡镇企业占主体转型为个体所有的民营企业占主体,并因此而涌现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民企业家。这个称呼也是很有中国特色的,明明是从事非农业劳动、管理工厂与企业的人,与其他企业家、管理者并无二致,却要在“企业家”加上“农民”的前缀,原因无非就是他们的户籍是农业户口,与“农民工”的称呼是一样的。不仅称呼上有中国特色,乡村企业的运作更有中国特色。一方面,作为企业,乡村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要遵守市场规律,受市场规则的调节与制约;另一方面,乡村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与雇用的劳动力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企业只是简单的契约关系不同,要复杂得多,可能是亲戚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也可能是兼而有之。如何在市场运作与乡村关系之间取得某种平衡?村委会、乡政府在乡村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规模、资金、技术、信息都无优势可言的乡村企业,如何在市场的夹缝中生存?

如果说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研究者可谓是如过江之鲫、蔚为壮观,我本人也是这支庞大队伍中的一员;研究成果可谓是汗牛充栋,但关于乡村企业上述问题的研究,就少之又少了。城市农民工是一个离乡又离土的群体,乡村企业的劳动者和管理者则是一个离土不离乡的特殊群体(在乡村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群,或者说是兼顾非农业劳动与农业劳动的人群)。如果说二者都是研究中国农村变化的有效切入点,那么前者只是被动地接受城市文明、被动地融入城市,后者则更能反映城市文明与乡村文化之间、市场规则与乡村规则之间的冲突与互动。周延东博士的这部著作就是研究后者的一部力作。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