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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立法依托的信托法理论研究仍然孱弱,本书用全面的理论对法律制度作出解释,提供基础。
内容简介
信托法颁布十周年,涌现出了很多关于信托法的有分量的理论著作。但是不得不承认,我国信托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十分孱弱。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缺乏以立法为依托的系统的、细致的、有深度的信托法解释论,借以为信托法理论搭建实践运用、理论探讨、探索和发展的平台。不少信托法的著作虽然带来了发达国家的*进理论,但是,缺乏和我国的信托法制有机的结合,缺乏生命力,不能提出真正有意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书稿以我国的信托法的框架为框架,力图用*新*全面的信托法理论对现行法律制度作出全面和系统的解释,为信托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一个初步的基础。本书结构基本和信托法的结构一致。按信托法的结构顺序考虑章节设置。共分为八章,**章信托法总则和概述;第二章信托的设立;第三章信托财产;第四章信托当事人之一——委托人;第五章信托当事人之二——受托人;第六章信托当事人之三——受益人;第七章信托的变更和终止;第八章公益信托。
作者简介
赵廉慧,男,197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1996年—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0年—2003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后研究(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2005年—2007年2008年起,荷兰伊拉姆斯大学博士候选人从2003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至今。主讲民法总论、债法总论、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课程。 代表作品: 《财产权的概念——从契约的视角分析》(独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合同法学》(合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另有学术论文、译文二十余篇发表于《比较法研究》、《人民司法》、《民商法论丛》、《判解研究》、《洪范评论》、《人民法院报》等。$$$$$赵廉慧,199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商法学家叶林教授,1999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师从民法学家杨振山教授,2003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5年起,被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至日本东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近年来发表了《债、投资与有限责任》(《人民司法》2005年第1期)、《作为一种机制的有限责任概念》(杨立新主编:《民商法前沿》第1、2辑)、《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研究》(徐学鹿主编:《商法研究》第1卷)等10余篇学术论文。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常用法律缩略语
致谢
序
第一章 信托法概述
第一节 信托法的功能
一、对信托制度的需求和信托的应用形态
二、信托法的功能
第二节 作为财产管理制度的信托制度
一、管理他人财产的制度概述
二、信赖关系相关法律制度的特点
三、信义法是现代社会“利益冲突”法律概念的渊源
第三节 信托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一、信托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二、信托的分类
第四节 信托和相关制度比较
一、制度竞争和制度比较
二、信托与委托-代理
三、信托与赠与
四、信托与法人
五、信托与第三人受益合同
六、信托和让与担保
七、信托与行纪
八、信托和债
九、信托和保管
十、信托与提存
十一、信托与保险
第五节 我国信托制度的引入和法制现状
一、中国信托业的初步发展、停滞和恢复
二、信托业的六次整顿
三、信托法制现状
第六节 信托法的演进和我国信托法的前瞻
一、信托法的历史演进
二、完善作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共同实体法的信托法
三、强行法规则向任意法规则转变的发展趋势
四、应促进民事信托的发展
五、强化《信托法》作为信义法(fiduciary law)一般法的地位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一节 信托的基本要素和“三个确定性”原则
一、信托的基本要素
二、英国信托法上的“三个确定性”原则
三、我国设立信托的要素
第二节 合同信托
一、信托合同的要式性和设立信托意思的确定性
二、信托合同的诺成性/要物性问题(第8条、第10条)
三、信托合同主要是无偿行为(第35条)
四、信托合同条款(第9条)
第三节 遗嘱信托
一、遗嘱信托的生效时间(第8条)
二、遗嘱信托中受托人的确定(第13条第2款)
三、遗嘱继承和信托衔接的理论问题(第13条第1款)
四、遗嘱信托和反死手原则
五、遗嘱代用生前信托
第四节 宣言信托
一、宣言信托
二、宣言信托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论证
三、对宣言信托弊端的防止
第五节 信托的目的和有效性——设立信托的限制
一、信托目的的合法性、确定性及信托的效力(第6条、第11条第1、5项)
二、脱法(规避法律)信托
三、诉讼(收债)信托的限制
四、诈害信托之规制(第12条)
第六节 非意定信托和信托无效的后果
一、非意定信托概述
二、默示信托之一——复归信托(resulting trusts)
三、默示信托之二——拟制信托(constructive trusts)
四、信托无效的后果和非意定信托的引入
五、我国的非意定信托和法定信托
第七节 信托的存续期限——英美信托法上信托无效的特别情形
一、信托存续期限
二、反永久权规则
三、反永久权规则及相关法理的现代发展
第三章 信托财产
第一节 信托财产概述
一、信托财产的独立性问题
二、信托财产的范围问题
第二节 信托财产的范围问题
一、《信托法》第14条概述
二、设立信托之时信托财产(初始受托财产)的范围(第14条之1、第7条)
三、代位财产和收益(第14条之2)
四、“信托财产的处分性”和“信托财产占有瑕疵承继”
第三节 信托财产的性质
一、信托财产权性质问题的论证逻辑
二、“双财团理论”和信托财产的性质
三、承认信托财产法人资格的可能性探讨
四、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一个备用性规则(a default rule)
第四节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一、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和受托人之债权人的关系
二、独立于委托人债权人——和委托人的债权人的关系
三、独立于受益人和受益人的债权人——和受益人的独立性
四、在抵销方面的独立性
五、混同方面的独立性
第五节 信托(财产)的公示
一、《信托法》关于信托公示的规则(第10条)
二、英美法上的信托公示
三、公示的意义——财产权转移公示vs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四、公示的效力——登记生效主义vs登记对抗主义
五、信托财产公示的方式——以《日本信托法》为参考
第四章 委托人
第一节 概述——委托人的多重面孔
一、委托人作为信托的设定者
二、委托人作为信托的监督者
三、委托人作为最后剩余财产的取得者(第54条)
第二节 委托人的资格
一、一般规定
二、特别委托人
三、多数委托人
第三节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委托人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三、《日本信托法》上委托人地位的变化
第四节 委托人的权利
一、委托人的知情权(第20条)
二、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权利(第21条)
三、撤销受托人权限外行为的权利(第22条)
四、解任受托人的权利(第23条)
五、变更受益人和处分受益权的权利(第51条第1款)
六、解除和终止信托的权利(第50条、第51条第2款,第53条第4项)
七、受托人辞任的同意权(第38条)
八、新受托人的选任权(第40条)
九、对非法强制执行信托财产的异议申诉权(第17条第2款)
十、其他权利
第五节 委托人地位的承继
一、委托人地位的继承
二、委托人地位的转让
第五章 受托人
第一节 受托人资格
一、原则规定
二、特别受托人
三、共同受托人
第二节 受托人义务的一般理论
一、受托人义务概述
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和约定义务
三、违反信托和违反信义义务
四、作为法定义务的信义义务及其任意法化
五、受托人的义务和被动信托
第三节 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
一、抽象的忠实义务及其具体化
二、日本信托法上的忠实义务
三、对利益冲突行为的有限容许
四、违反忠实义务的后果
第四节 谨慎(善管注意)义务
一、规范依据和术语选择
二、善管注意义务的内涵
三、善管注意义务、受托人裁量权和“经营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
四、英美法上受托人注意义务的发展
五、受托人的善管注意义务和“投资权”
第五节 受托人的其他义务
一、分别管理义务(第29条)
二、亲自执行义务和转委托(第30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26条)
三、公平义务问题
四、受托人对受益人的给付义务(第34条)
五、受托人的其他义务(第33条)
第六节 受托人的权利和其他问题
一、报酬请求权(第35条)
二、受托人的求偿权
第七节 受托人对第三人的责任——外部关系
一、受托人对信托债权人的无限责任原则(第37条,第17条,第32条)
二、受托人对第三人责任的规则的演变
三、重申我国《信托法》的立场
四、受托人对第三人个人责任的内涵
五、受托人对第三人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第八节 受托人职责的终止和选任
一、概述
二、受托人死亡、丧失能力等(第39条第1款第1—4项)
三、受托人辞任或者拒绝(第38条、第39条第1款第5项前段)
四、解任受托人(第23条,第39条第1款第5项后段)
五、新受托人的选任(第40条、第13条)
第六章 受益人
第一节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受益人权利概述
二、受益权的“固有权”属性
第二节 受益人的概念和分类
一、受益人的概念和范围
二、受益人的分类
第三节 受益权
一、受益权的含义
二、受益权的产生
三、受益权的内容的多样性
四、信托利益分配的方法
五、受益权的地位
第四节 受益权的性质
一、关于信托受益权性质的代表性观点
二、物权债权“二元论”在解读信托受益权方面的不足
三、剩余索取权理论和私法上的财产权属性分析
四、信托受益权的剩余索取权属性分析
五、实务中受益权的异变
六、小结
第五节 受益权的放弃
一、受益权放弃的意思表示
二、受益权放弃之后的归属
三、受益权放弃的限制
四、受益权放弃的效果
第六节 受益权的转让及其限制
一、受益权转让、继承、质押和被强制执行的同质性
二、受益权的可转让性原则
三、对受益权转让所施加限制的分析框架(第47条)
四、受益权的多重转让
五、受益人证券发行信托——以日本法为例
第七节 受益人的其他权利
第八节 受益人的撤销权
一、受益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第22条,第49条)
二、作为撤销对象的受托人行为
三、撤销权人
四、撤销权行使条件和第三人保护
五、撤销权行使的方式、后果和期限
第九节 受益人的义务
一、受益人义务的一般规则
二、比较法上的相关规则
第十节 受益人和信托的监督机关
一、受益人的监督权
二、信托监察人
三、《日本信托法》的相关制度设置
第十一节 受益人终止信托的权利
一、受益人终止信托权和Saunders v Vautier案
二、受益人的终止权和对委托人信托自由的限制
第十二节 受益人大会
一、复数受益人信托的特殊问题
二、受益人大会的构成
三、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事项
四、受益人大会的召集和公告
五、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方式
第七章 信托的变更和终止
第一节 概述
一、信托的连续性(第52条)
二、信托的变更(含终止)的类型
第二节 信托的变更
一、对受益人和受益权的变更(第51条)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变更
三、对信托内容的变更(信托条款、信托管理方法和信托目的的变更)
四、约定变更中决定变更的主体——以《日本信托法》为参考
第三节 信托的终止
一、信托的约定终止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第53条第2项)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第53条第3项)
四、信托被撤销(第53条第5项)
五、信托被解除(第53条第6项)
六、英美法上当事人主导的信托终止
第四节 信托终止的法律后果
一、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规则
二、信托终止后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第56条)
三、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报酬和补偿权的行使(第57条)
四、信托的清算
第八章 公益信托[1]
第一节 公益信托的体系定位
一、制度框架和制度竞争——公益信托、公益法理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公益信托的现状
三、公益信托法和信托法——公益信托法理和一般信托法理
四、公益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公益事业的独立性——公益信托和社会法法理
第二节 公益信托的公益目的
一、公益信托的概念和特征
二、公益(慈善)目的概念(charitable purposes)
第三节 公益信托设立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
一、公益信托设立的批准
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担当者
三、公益信托管理机构的职权等
四、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法行为的监督(第73条)
第四节 公益信托受托人
一、公益信托受托人的资格
二、公益信托受托人和近似原则(第72条)
三、受托人的辞任限制(第66条)
四、公益信托中共同的事务处理
五、公益信托受托人的职权和裁量权
六、公益信托受托人和托管人
第五节 公益信托财产的属性
一、公益财产性质的规范依据
二、公益财产并非捐出者的财产
三、公益财产在具体分配到受领人之前也不是受领人的财产
四、公益财产不是公有财产、更不是政府财产
五、公益财产性质和社会法理
第六节 公益信托财产的运用
一、“完全公益性”的问题
二、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的结合与连续
第七节 信托监察人
一、信托监察人的必要性
二、公益信托监察人的职责
三、公益信托监察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节 公益信托的变更、终止和“近似原则”
一、公益信托的变更(第69条)
二、公益信托的终止原因
三、公益信托的终止和近似原则(第72条)
四、近似原则的适用条件
第九节 公益信托的税收问题
第十节 目的信托(purpose trust)——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的中间形态
一、目的信托的概念和问题意识
二、目的信托的必要性
三、日本信托法关于目的信托的具体规范(下引法律条文均为日本相关法律)
四、防止目的信托制度被滥用的措施
参考文献
案例索引
索引
信托法解释论是2015年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赵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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