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自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54亿,占总人口的18.1%。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的20年,也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20年。在此期间,涉老法律法规、社会政策、经济政策和相关文件密集推出,覆盖全体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形成,老年社会福利从特殊困难老人扩展至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总体来看,大部分老年人在收入、医疗、福利、服务等方面的保障都得到较大提升。
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的同时,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浮现,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关注。在社会层面,虽然我国老年人在收入和医疗上已经得到基本的制度保障,但保障水平总体偏低,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严峻。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居住和出行环境等都有待改善。在家庭层面,家庭结构变迁带来了居住方式的改变,传统家庭伦理式微引发了更多的代际矛盾和冲突,广泛而频繁的人口流动造成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增多,高龄或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需要未能得到满足。在个体层面,随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不断下降,社交网络逐渐缩小,对于患病和死亡的忧虑逐渐增强。然而老年人的心理和精神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的心理焦虑少有化解渠道,老年人孤独感增强,老年人自杀事件频繁出现。上述问题都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深刻影响。因此,如何全面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值得深入研究。对政府部门来讲,已将如何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列入事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议程。在学术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老年人和老龄社会议题。在老龄研究领域,开展老年人生活质量调查和研究,对于了解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积累老龄科学基础研究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政府制定相关社会政策具有参考价值。
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的概念和理论,认为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就会转向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50~60年代,美国一些学者开始进行生活质量的实证研究,主要调查内容是民众的精神健康、主观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我国对生活质量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分别从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研究生活质量,提出一些关于生活质量评价的方法及指标体系。进入21世纪,我国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国内学术界更加关注老年群体,并开始进行老年人生活质量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研究逐渐增多,包括不同地区老年人生活质量研究,也包括不同职业(身份)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研究。大部分研究主要从客观生活质量和主观生活质量两个层面对老年人生活质量进行测度。老年人生活质量既包括老年人的客观生活条件,也包括老年人的生活体验和主观感受。与国外研究相比,中国对于生活质量的研究更偏重客观生活方面,这一方面与我国重视世俗生活的文化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与目前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紧密相关。
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每五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至2015年已经开展四次。2000年、2006年和2010年的三次调查在20个省(区、市)进行,样本量约为2万人。2015年的调查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样本量增至22万人。历次全国老年人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老年人的家庭状况、健康医疗状况、照料护理服务状况、经济状况、宜居环境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维权状况、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等九大部分。上述涉及老年人客观生活质量的大部分内容,也包含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内容,如老年人的孤独感、主观幸福感,以及老年人对自己的健康、家庭关系、经济、社会活动的评价等。但显而易见的是,问卷调查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考察仍有较大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