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及晚清社会研究(总第3辑)值得看吗?

历史 朱庆葆 主编
简介: 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主办刊物,本册是第三辑。

2 0 1 9 0 1

本 期 文 章

[点击标题可直达文章]

■ 编委会

■ 太平天国史研究

■ 晚清史研究

■ 晚清富强观演进(上)

■ 综述·书评

■ 稿约

编委会

集刊名:太平天国及晚清社会研究

主办单位: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

Study on Taiping Rebellion and Late Qing Dynasty

编辑委员会(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国平 王继平 方之光 朱庆葆

华强 宋德华 张铁宝 陈蕴茜

茅家琦 林志杰 周新国 姜涛

夏春涛 翁飞 曹志君 崔之清

主编 朱庆葆

执行主编 张铁宝 魏星

太平天国及晚清社会研究2019年第1辑(总第3辑)

集刊序列号:PIJ-2019-393

中国集刊网:www.jikan.com.cn

集刊投约稿平台:www.iedol.cn

清方与北伐太平军的津西南之战

——参勘相关两则诗体资料的考察

摘要:关于北伐太平军于咸丰三年(1853)秋末冬初之际抵达天津西南一带,与清方对战的研究,在所见知的相关史料中,马恂所留两则诗体资料让人注目。这两则诗体资料,一是它的“文学”类别体裁属性,与常规史料有所不同;再是它的内容上,既有与其他史料类同可互为佐证之处,也有诸多独异的地方。同时两诗在体裁、主旨、作者主观条件上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故需客观考察其史料意义。

关键词:北伐 太平军 马恂 津西南之战

马恂,字瑟臣,号半士,直隶迁安人。道光二年(壬午,1822)、十二年(壬辰,1832)两中副车(乡试的副榜贡生),曾官县级教职(如在邯郸、柏乡)。或言其“天才卓荦,博极群书”,而“平生潦倒名场,未得一遇,晚年得苜蓿一席,非其志也”。所谓“苜蓿一席”,是指清苦冷落的小官职,可见,是个不怎么得志的“小人物”。他最主要的著作是《此中语集》,“自嘉庆戊辰(嘉庆十三年,1808)起至同治甲子(同治三年,1864)止,共五十六年,年各一卷,或诗,或词,或古文,或四六,或灯谜楹联,或仙乩禅偈,有触即作,有作即存”。可知此书为多样体裁作品的“杂集”,本文所说的“两诗”即出其中。

“两诗”都没有简短题目,而是以说明性文字兼而代题。第一首的代题文字为:

癸丑九月二十八日,天津谢大令子登(澄)字云舫,率乡勇击南贼于黄家坟,大败之,天津遂安。贼窜据杨柳青。十月初五,胜将军至,授谢大令官军二千同击贼,复败之。围诸静海,收复杨柳青镇。

文中“癸丑”是指咸丰三年,“天津谢大令”即天津知县谢子澄,胜将军指胜保。从这段文字看,该诗所写主要涉及咸丰三年九月末、十月初发生在黄家坟、杨柳青一带的战事。黄家坟在稍直口附近,此地之战即通常所说的“稍直口之战”,因清方取胜,后来稍直口曾改称“得胜口”。它位于杨柳青以东约二十里处,南运河南岸,时距天津城仅十余里。代题文字后为诗之正文,为七言句(但非律诗),间有小字夹注,共900余字。因较长,这里不再全文录载,只在论证需要之处酌情摘引。

第二首的代题文字更长:

十一月二十七日,谢公云舫击贼于静海。已战胜矣,副都统佟鉴急进拆贼浮桥,贼从西门突出马队,佟都统被围,谢公闻报驰往援之。方决围出,而副都统达洪阿遽以后军退,谢公军孤力战,身被七创坠马,民兵负之溃围出。贼追急,谢公语民兵:“我必无生理,汝辈前杀贼,可置我勿顾。”民兵负走不释,公奋身坠河,遂殁。既殓,柩将入城,贼出劫之,为民兵击杀千余。事上闻,奉旨赠布政使衔,世袭骑都尉职,天津及故里皆立专祠。柩既厝,哭奠者日以千百计。民兵痛哭,欲散去。钦差天津盐院文谦,谢公知己也,抚循民兵,告以谢公虽殁,上有老母,下有公子,当为公复仇。民兵悉感奋,皆白巾白带从盐院,奉公子于军中。十二月初七日,不俟官军,冒死突入静海城,杀贼万余。零贼窜归独流镇,遂克复静海县,成谢公志也。谢公为不死矣。

文中“佟都统”,即指前边言及的副都统佟鉴,所涉其他官员,录文中皆已有简明官职交代,只是所述文谦的“钦差天津盐院”之职名不太规范。其人是长芦盐政,也是当时驻天津的最高官员。这时他“奉派办理地方防守事宜”,被朝廷责成“督同镇道各员及绅商士民等,迅速妥筹布置”,是天津地方上(不含胜保、僧格林沁等)军民防御的“总指挥”。代题文中提示出的该诗所涉事件,主要是咸丰三年十一月下旬的“静海之战”及谢子澄死事。这里需说明两点:其一,代题文中所说这时的“静海”之战,实际主要并非在静海而是在独流(因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在此汇成一河而得名)展开,独流属静海县的一个镇,在静海以北二十余里,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北伐太平军踞守的主要据点之一(另一则为静海,二者互为犄角)。其二,代题文中所记谢子澄之死,为“十一月二十七日”,当系误记,据多种资料互为参勘对证,实是在该月二十三日。钦差大臣胜保在事后奏报静海接仗失利并自请与达洪阿等交部议处的奏折中,就述及“谢子澄与佟鉴同时阵亡”之事,虽未及具体时间,但查其出奏是在当月二十四日,那么谢子澄之死不会早于此日,殆无疑义。而就该折中所述相关情事,有“系二十三日事”的朱批,日期即明。此外,所见吴惠元《天津剿寇纪略》及附编、李金海《谢公事实清册》、吴汝言《闻见偶钞》中,都将谢氏之死明确记为当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此外能证明的材料还有许多,不一一列举。此诗的代题文字之下,诗之正文亦多为七言之句(亦非律诗,且有个别诗句不是七言),偶有夹注,共八九百言。这里亦不再全文录载,而只在论证需要之处酌情摘引。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