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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救助权研究》梳理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内容简介
《公民社会救助权研究》对我国公民的基本社会救助权利进行了梳理,并将该权利具体类型化,为公民切实可行地享有该类权利提供了路径上的标示,为我国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本书的研究成果论述较为充分,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
作者简介
何平,男,1963年7月生,重庆市潼南人。198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生物系植物遗传学专业,获理学学士。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生物系植物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同年在西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教。1997年毕业于荷兰乌德勒支大学,获植物学博士学位。1996年任西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重庆市重点学科植物学学术带头人,中国林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植物学会理事,重庆市林学会理事长,重庆市植物学会理事长。1998-2000年任西南师大生命科学院院长,2000年任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
从事系统与进化植物学、植物种群生态学、濒危植物保护生物学、植物资源信息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主持或主研并完成了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基金、四川省跨世纪青年学科带头人基金等20余项课题。已指导硕士研究生近60人,博士研究生5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新热带番荔枝科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产溲疏属系统进化、中国西南部代表性濒危植物致濒机理等研究论文80余篇,出版了番荔枝科系统与进化植物学,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生物学专著3部。建立了中国西南部以及三峡库区珍稀濒危植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和常见中药图象数据库与自动鉴别系统。二项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何平,男,1963年7月生,重庆市潼南人。198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生物系植物遗传学专业,获理学学士。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生物系植物专业,获理学硕士,同年在西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教。1997年毕业于荷兰乌德勒支大学,获植物学博士学位。1996年起任西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现为重庆市重点学科植物学学术带头人。1998-2000年任西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2000-2010年任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2010-2011年任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县长,2011年任重庆市巫山县委书记(正厅局长级),曾兼任重庆市植物学会理事长、重庆市林学会理事长、重庆市花卉协会会长。主要从事系统与进化植物学、植物种群生态学、濒危植物保护生物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和造林、林业科技等管理工作,近年来主持或主研并完成了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和国家林业行业公益专项等20余个项目。已指导硕士研究生80余人,博士研究生10余人,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4部。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对社会救助的研究
二、对公民社会救助权利的研究
第三节 全书结构
第一章社会救助和社会救助权的概念辨析
第一节 社会救助的概念辨析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
二、社会救济与社会救助
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
五、社会优抚与社会救助
第二节 社会救助权的概念辨析
第二章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历史发展及其趋势
第一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国家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演进过程
二、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国内外公民社会救助权发展的背景对比
一、权利保障传统不同
二、司法审查传统不同
三、经济发展过程不同
第三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未来:社会救助民营化的趋势
一、社会救助民营化的趋势的成因
二、中国社会救助的民营化的法律问题
第三章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基本性质
第一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性质的基本分析
一、公民社会救助权是公民基本权(人权)的延伸
二、社会救助权是一项社会权利(或社会经济权利)
三、公民社会救助权是可选择的请求权
第二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性质辨析
一、原有对于公民社会救助权性质的认识
二、对公民社会救助权性质的辨析
第四章公民社会救助权的价值理念
第一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基本价值:公平和效率的辩证统一
一、社会救助体系下的公平与效率观
二、公民社会救助权促进公平和效率
第二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核心价值:促进人性尊严的发展
一、人性尊严:现代宪法的灵魂
二、各国宪法对于人性尊严的规定
三、人性尊严作为积极给付的转变:公民社会救助权保障基本生存条件
第三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最终价值: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公民社会救助权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
二、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
三、公民社会救助权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五章公民社会救助权的要素分析
第一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权利主体
一、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权利主体普遍性特征
二、公民社会救助权权利主体的具体类型
第二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义务主体
一、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义务主体的框架
二、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义务主体的具体类型
第三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内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权
二、专项救助权
三、灾害救助权
四、社会互助权
第六章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法律保障历程
一、保障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国际人权法在国内的效力
二、公民社会救助权升为宪法权利保障的意义
第二节 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发展
一、最低生活保障权的发展
二、专项救助权的发展
三、灾害救助权的发展
四、社会互助权的发展
第三节 我国社会救助权缺失的表现以及权利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公民社会救助权缺失的表现
二、公民社会救助权缺失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 改善公民社会救助权状况的路径
一、确立公民社会救助权利主体地位
二、培养受救助主体的权利意识
三、废除对受救助主体区别对待甚至带有歧视性的政策和规定
四、建立公私协力的保护机制
五、发挥非营利性组织对公民社会救助权利的保护功能
第七章公民社会救助权的实现机制
第一节 完善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法律体系
一、统一社会救助规范
二、制定社会救助法律
三、社会救助条约在国内的实施
第二节 强化社会救助法的实施机制
一、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二、规范社会救助行政执法
三、确保社会救助基金安全
第三节 构建公民社会救助权的法律救济机制
一、公民社会救助权可司法性的理论分析
二、公民社会救助权司法救济的模式选择
三、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司法救济的可能路径
结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部分
二、英文部分
后记
公民社会救助权研究是2015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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