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论丛(总第3卷)主要讲的是什么

法律 蒋月 主编
简介: 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主办刊物,本册是总第3卷。

征稿启事

为繁荣社会法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社会法论丛》编辑部诚挚向国内外从事社会法学的教学、研究、实务工作者约稿。

一、征稿范围

本刊现设理论探索与争鸣、劳动法研究、社会保障法研究、域外法观察四个栏目,未来可增设社会福利法研究、典型案例研究等栏目,还可灵活设立若干专题。凡符合本论丛之栏目或专题的投稿,皆受欢迎。

二、征稿要求

1.本集刊以学术性水平作为选稿的基本标准。要求来稿论点鲜明,无政治性错误,立论客观、论述新颖,说理通畅,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客观真实。

2.来稿请用Word排版。按标题(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作者、单位、摘要(200~300字)、关键词(4~5个)、正文之顺序撰稿。若是基金项目,请注明课题全称和批准文号,文章注释请参考本刊注释体例。

3.来稿文责自负;切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在注释中标明其作者和文献来源。本刊有权对拟刊用文稿作文字上的修改、删节,对图表有权按规范、标准等要求作技术处理;凡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申明。

4.本刊收到投稿作品后,将在3个月内回复作者是否将录用。刊用与否,均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投稿注意:邮件主题为所投刊物名称或写明“向《社会法论丛》投稿”或者类似字样。

有意者请与本刊联系。

投稿邮箱:prof.jiangyue@126.com

欢迎赐稿!

《社会法论丛》编辑部

注释体例

为便于学术交流和推进本社期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本集刊对注释体例作出以下规定,敬请注意。

一、一般规范

1.采用脚注,注释序号用①,②,③……标识在句末标点符号之后,每页重新编号,若该注释位于段落结尾,则标识于标点符号之前。

2.引用书籍须注明出版年份,如果被引用书籍属于再版书籍,要注明“修订版”或“xx年版”等。

3.引用期刊论文须注明作者姓名、论文名称、期刊名称、期刊年份与期号。

4.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须注明作者、资料来源与年份。

5.引用网上资料,须注明作者、文献名称、访问路径、访问时间。

6.若引用资料非引自原始出处,须加注“转引自”。

二、注释例

(一)著作类

例如,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第148~149页。

(二)论文类

例如,姜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法完善之探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三)文集、教材类

例如,王全兴主编《劳动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第500、502页。

葛克昌:《论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法律性质》,《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下),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第1076页。

(四)译作类

例如,〔德〕沃尔夫根·冯·李希霍芬:《劳动监察——监察职业指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第8页。

(五)报纸类

例如,李轶捷:《“无固定”,想说爱你不容易》,《劳动报》2010年11月20日。

(六)古籍类

例如,(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

例如,《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第932页。

(八)港台著作

例如,钟秉正:《社会保险法论》,台北:三民书局,2005,第80~83页。

(九)外文类

Employee Benefit Research Institute,EBRI Databook on Employee Benefits,Chapter 7:Sources of Income for Persons Aged 55 and Older,updated November,2011.

(十)网络资料类

例如,降蕴彰:《劳动合同法今年修改,重点规范劳动派遣用工》,网址:http://www.doc88.com/p-999957147610.html,访问日期:2012年3月26日。

版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