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本书内容与法律、司法解释同步,司法解释更新至2021年3月。
内容简介
本书以学生为本位,摈弃以往教科书中大篇幅域外学说介绍,只介绍域外已达成共识的民诉法概念及理论,能够满足法学本科阶段民诉法学习需求;从读者视角出发,以真实案例、图、表、脚注与正文相结合,尽可能在不失严谨之下将措辞用语通俗化,重要概念“一句话”归纳,力求做到轻松阅读、快速理解,准确记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书穿插实务。可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工具书使用。
作者简介
作者石淼,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兼职教授,珠海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
自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在民商事审判执行一线工作近29年,承办过传统民事、商事、涉外商事、执行实施及异议审查案件近5000件,公开发表论文及案例20余篇。自2013年起连续8年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讲义视角独特,将理论与实务知识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寓教于案,以案说法,深受学生好评。
章节目录
版权信息
本书常用法律文件缩略语
作 者 简 介
内 容 简 介
实话“石”说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绪论
第一节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一、民事纠纷
二、民事纠纷处理机制
第二节 民 事 诉 讼
一、民事诉讼概述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五、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方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事实
第四节 法院的职权
第五节 诉 讼 模 式
第三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共 有 原 则
一、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四、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五、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六、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变通或补充规定原则
第三节 特 有 原 则
一、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三、自愿和合法调解原则
四、辩论原则
五、处分原则
六、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节 其 他 原 则
一、支持起诉原则
二、人民调解原则
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合 议 制 度
一、合议制度概述
二、合议庭组织形式
三、合议庭中的审判长
四、合议庭评议案件规则
五、审判委员会
第二节 回 避 制 度
一、回避制度概述
二、回避的主体、情形、方式及程序
三、回避决定及法律后果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概述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一、两审终审概述
二、第二审程序审理模式
第五章 诉 权 与 诉
第一节 诉 权
一、诉权概述
二、滥用诉权的规制
第二节 诉
一、概述
二、诉的要素
三、诉的种类
四、诉的利益
五、诉的合并
六、诉的变更
第三节 反 诉
一、反诉概述
二、提起反诉的条件
三、反诉的审理
四、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第六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一、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民事纠纷
第二节 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管辖概述
二、确定民事案件管辖的原则
三、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
第三节 级 别 管 辖
一、级别管辖概述
二、《民诉法》规定的各级法院管辖标准
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标的额管辖标准
四、管辖权的转移
第四节 地 域 管 辖
一、地域管辖概述
二、一般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第五节 协 议 管 辖
一、明示协议管辖
二、默示协议管辖
第六节 管辖中的基本制度
一、专属管辖
二、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三、合并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五、指定管辖
六、管辖恒定原则
第七节 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概述
二、管辖权异议的排除适用
三、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与救济
第七章 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 当 事 人
一、当事人概述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四、当事人适格
五、当事人的变更
六、原告与被告的确定
第二节 共 同 诉 讼
一、共同诉讼概述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三、普通共同诉讼
第三节 公 益 诉 讼
一、公益诉讼概述
二、公益诉讼的诉讼程序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
二、诉讼代表人
三、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第五节 诉讼中的第三人
一、第三人概述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六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概述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与受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协调
六、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的协调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分类
二、民事诉讼代理的作用
三、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概述
二、法定代理人的确定
三、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四、法定代理权的终止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概述
二、委托代理的分类
三、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四、委托代理权的终止
第九章 期间与送达
第一节 期 间
一、期间概述
二、期间的分类
三、期间的计算
四、期间的耽误
第二节 送 达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二、送达的方式
三、送达的效力
四、送达回证
第十章 证 据
第一节 法官裁判案件的方法
一、神明裁判
二、现代法官裁判方法
第二节 证据、证据能力、证明能力
第三节 证 据 制 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
二、自由心证制度
第四节 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一、证据的客观性
二、证据的关联性
三、证据的合法性
第五节 证据的理论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六节 证据的种类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七节 证 据 保 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证据保全的申请
三、证据保全的方法
第八节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二、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第九节 律师调查令
一、律师调查令概述
二、广东省律师调查令的申请、签发与持令调查
第十一章 证 明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明概述
一、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及特征
二、民事诉讼证明的要素
三、民事诉讼证明的分类
第二节 证 明 对 象
一、证明对象概述
二、法律要件事实与主要事实、间接事实、辅助事实
三、证明对象
第三节 无需证明的事实
第四节 证 明 责 任
一、证明责任概述
二、客观证明责任的适用条件
三、客观证明责任的负担
四、客观证明责任与当事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关系
第五节 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证明责任分配概述
二、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
第六节 证明责任的倒置
第七节 证 明 标 准
一、证明标准概述
二、证明标准的分类
三、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第八节 举 证 时 限
一、举证时限概述
二、《民诉法》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三、举证期限的确定与延长
四、新证据的认定与提交时间
第九节 证 据 交 换
一、证据交换概述
二、证据交换的启动与操作
第十节 质 证
一、质证概述
二、质证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三、质证的程序
第十一节 认 证
一、认证概述
二、认证的方法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的保障机制
第一节 保 全
一、财产保全
二、行为保全及其特别规定
第二节 先 予 执 行
一、先予执行概述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三、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四、先予执行的程序
五、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赔偿
六、先予执行裁定的时间效力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概述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四、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措施时应注意事项
第四节 诉 讼 费 用
一、概述
二、诉讼费用的分类
三、收费标准
四、诉讼费用的负担
五、诉讼费用的交纳与退还
六、对诉讼费异议的处理
七、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
第十三章 诉讼调解与和解
第一节 诉 讼 调 解
一、诉讼调解概述
二、诉讼调解的原则
三、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
四、诉讼调解的启动与实施
五、调解协议
六、民事调解书
第二节 诉 讼 和 解
一、诉讼和解概述
二、诉讼和解的结案方式
第十四章 普 通 程 序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 起 诉
一、起诉的概念与条件
二、起诉的方式与起诉状内容
三、先行调解
四、审查起诉
第三节 受 理
一、受理的概念及法律效果
二、应予受理的特殊情形
第四节 审理前的准备
一、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诉讼文书
二、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三、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
四、审查有关的证据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五、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流
六、证据交换与庭前会议
七、处理管辖权异议
第五节 开 庭 审 理
一、庭审准备
二、审理开始
三、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五、法庭调解
六、合议庭评议
七、宣判
第六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一、撤诉
二、缺席判决
第七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一、延期审理
二、诉讼中止
三、诉讼终结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二、简易程序的功能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特点及适用
一、起诉与答辩
二、传唤、送达
三、简易程序的审理前准备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
一、小额诉讼程序概述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
四、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
第十六章 民事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 民 事 判 决
一、民事判决概述
二、民事判决的分类
三、民事判决的制作要求
四、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五、民事判决书的效力
六、判决的既判力
七、民事判决书的补正
第二节 民 事 裁 定
一、民事裁定概述
二、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三、民事裁定书的形式、内容与补正
四、民事裁定的效力
第三节 民 事 决 定
一、民事决定概述
二、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
三、民事决定书的内容与补正
四、民事决定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内涵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三、第二审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二、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四、第二审程序中的撤回起诉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一、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上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
五、第二审程序中增加诉讼请求与反诉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与特征
二、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第二节 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内涵
二、申请再审的主体
三、申请再审的客体
四、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五、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六、申请再审的期限
七、申请再审的程序
八、再审审查的裁定结果
第三节 法院决定再审
一、法院决定再审的概念及条件
二、法院决定再审的程序
第四节 检察院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再审
一、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及申诉审查手段
二、提起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及范围
三、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提出
四、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受理与审理
五、检察机关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
一、再审案件的中止执行
二、合议庭的组成及审理程序
三、再审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第十九章 特 别 程 序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
二、特别程序的法律适用与转化
三、特别程序的特点
四、特别程序判决、裁定错误的救济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一、选民资格案件概述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申请
三、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
四、公民失踪的财产代管人与法律后果
五、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三、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四、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五、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概述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申请
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
四、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判决
五、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和意义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条件
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与判决
四、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撤销
第七节 调解司法确认程序
一、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概述
二、司法确认案件的申请及受理
三、审查程序
四、审查结果
五、司法确认案件的法律文书
六、司法确认裁定的效力
七、确认裁定错误的救济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一、担保物权实现概述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
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
四、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章 督 促 程 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二、支付令的申请与管辖法院
三、支付令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 支付令申请的审理
一、审理程序
二、支付令的内容和效力
三、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四、督促程序的终结
五、支付令的撤销
第四节 督促程序的后续诉讼
第二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公示催告的申请与审理
一、公示催告的申请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审查和受理
第三节 除 权 判 决
一、除权判决的条件
二、除权判决的效力
三、除权判决的撤销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内涵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及法律渊源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原则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一、确定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普通管辖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特殊管辖
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冲突
第四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
第五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及内容
二、一般司法协助
三、特殊司法协助
第二十三章 涉港澳台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概述
一、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涉港澳台民事司法协助的内涵
三、港澳台法院设置及民事诉讼程序简介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一、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香港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
二、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的委托送达
三、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代为调查取证
四、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法院判决
五、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第三节 内地与澳门之间民事司法协助
一、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二、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调取证据
三、内地与澳门法院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
第四节 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民事司法协助
一、送达方式
二、海峡两岸司法互助
三、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四、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五、台湾地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大陆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决
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总论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概述
二、执行的特征
三、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关系
四、执行的分类
第二节 执行机构、执行管辖与执行依据
一、执行机构
二、执行管辖
三、执行依据
第三节 执 行 救 济
一、执行异议
二、案外人异议
三、执行回转
第四节 财产分配及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一、参与分配概述
二、参与分配的条件
三、参与分配的程序
四、对分配方案的异议
五、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第五节 执行担保、执行承担与执行和解
一、执行担保
二、执行承担
三、执行和解
第六节 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
一、委托执行
二、协助执行
第七节 执 行 监 督
一、执行监督概述
二、执行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三、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与执行监督的竞合及其处理
四、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第二十五章 执行程序分论
第一节 执行的开始
一、执行程序的启动
二、执行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金钱债权的执行
一、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
二、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三、对被执行人非现金财产的执行
四、对特殊财产权的执行
第三节 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一、对强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的执行
二、对指定交付财物、票证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第四节 特殊的执行措施与制度
一、财产报告制度
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三、责令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四、代位执行
五、执行转破产
六、对妨害执行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五节 不予执行、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
一、不予执行
二、执行中止
三、执行终结
四、终结本次执行
参 考 文 献
民事诉讼法要义及实务是2021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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